接合结构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26990阅读:135来源:国知局
接合结构体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是涉及一种将不同种类的树脂构件彼此接合的接合结构体,尤其是涉及一种将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激光接合的接合结构体。



背景技术:

自先前以来,已知有使不同种类的树脂构件彼此接合的接合结构体。在形成此种接合结构体的情况下,一般是介隔接着剂等而使树脂构件彼此接着,但最近考虑到再利用性或工时的削减等,大多通过使用激光束的激光接合来使不同种类的树脂构件彼此接合。

但是,此种接合结构体是使原本难以接合的异种构件彼此接合者,因此在使用激光接合的方法中,在树脂彼此的相容性(激光接合性)低的情况下或无相容性的情况下,无法获得充分的强度,因此存在自然会限定构成接合结构体的树脂构件的组合的问题。

为了解决此种问题,例如,专利文献1中揭示有:使包含第1热塑性树脂的第1树脂成形体及包含第2热塑性树脂的第2树脂成形体中的至少一者含有相对于第1热塑性树脂及第2热塑性树脂的相容化剂,并通过激光照射来接合第1树脂成形体与第2树脂成形体。根据此专利文献1者,使相容化剂含有于构成所接合的树脂成形体中的至少一者的热塑性树脂树脂组成物中,因此可应用于广范围的树脂的组合,且可大幅改善接合强度。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06-312303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所述专利文献1,由于使具有相容性的相容化剂含有于第1热塑性树脂及第2热塑性树脂中,即使在与第1热塑性树脂不具有相容性的成分包含于第2树脂成形体中的情况下,也可通过激光照射来接合第1树脂成形体与第2树脂成形体。

然而,若仅含有相容化剂来进行激光照射,则只不过依赖于第1热塑性树脂及第2热塑性树脂与相容化剂的相容性换言之相容化剂的特性,若考虑到相容性也有高低,则就改善接合强度的方面而言,存在欠缺确实性的问题。

另外,在所述专利文献1者中,为了获得充分的接合强度,而某程度限定相容化剂,伴随于此,自然会限定树脂的组合,因此难以说是可应用于广范围的树脂的组合。

本发明是鉴于所述方面而成者,其目的在于提供如下技术:在包含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结构体中,在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不具有相容性的树脂成分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的情况下,牢固地接合两者。

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

为了达成所述目的,本发明的接合结构体中,不止于使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具有相容性的树脂成分含有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并提高所述树脂成分的接合部中的存在比率。

具体而言,本发明的接合结构体的特征为包括: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包含第1树脂成分及第2树脂成分。第1树脂成分与所述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不具有相容性,第2树脂成分与所述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具有相容性。构成所述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部的熔融凝固部中的所述第2树脂成分的存在比率高于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的所述第2树脂成分的存在比率。

再者,在本发明中,所谓“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是指使所照射的激光束透过的树脂构件,所谓“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是指吸收所照射的激光束而发热的树脂构件。

另外,在本发明中,所谓“相容性”是指激光接合性。而且,所谓“具有相容性”例如是指在对经密接的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及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自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侧照射激光束时,吸收了所透过的激光束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发热,由此可接合(熔接)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

根据所述构成,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具有相容性(激光接合性)的第2树脂成分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因此在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情况下,也可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

而且,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所含的树脂成分中的第2树脂成分相对较多地存在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部,因此可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此外,第2树脂成分大量地存在于接合部,因此假设在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第2树脂成分的相容性相对不高的情况下,也可确实地提高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强度。

如此,本发明中,不仅仅依赖于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具有相容性的第2树脂成分的特性,而且提高接合部中的第2树脂成分的存在比率来提高接合强度,因此第2树脂成分的选择项变广,伴随于此,可应用于广范围的树脂的组合。

此处,关于使第2树脂成分在接合部中的存在比率高于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的存在比率,例如调整激光束的输出、或选择与第1树脂成分相比分子量小(流动性高)者作为第2树脂成分,由此第2树脂成分容易渗出至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界面,因此可容易实现。但是,若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的第2树脂成分的存在比率非常低,则第2树脂成分的渗出量变少,因此有时难以提高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强度。

因此,所述接合结构体中,优选为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的所述第2树脂成分的存在比率为5重量%以上。

另外,关于通过使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具有相容性的树脂成分相对较多地存在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部来提高接合强度的想法,也可应用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为具有海岛结构(矩阵域(matrixdomain)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的情况。

具体而言,本发明的接合结构体的特征为包括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为聚合物掺合物,所述聚合物掺合物具有以第1树脂成分为海成分并以第3树脂成分为岛成分的海岛结构、且包含分散材。所述第1树脂成分与所述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不具有相容性,所述第3树脂成分与所述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具有相容性,所述分散材与所述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及所述第1树脂成分具有相容性。构成所述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部的熔融凝固部中的所述分散材的存在比率高于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的所述分散材的存在比率。

根据这种构成,使用具有以第1树脂成分为海成分并以第3树脂成分为岛成分的海岛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作为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因此可实现具有第1树脂成分的优点与第3树脂成分的优点(弥补第1树脂成分的缺点与第3树脂成分的缺点)的接合结构体。

而且,与第1树脂成分及第3树脂成分相比分子量小且容易活动的分散材在接合时(熔融时)积极地渗出至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界面,由此,接合部中的分散材的存在比率提高,因此可更进一步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

再者,在所述第2树脂成分也与第1树脂成分具有相容性的情况下,可将第2树脂成分用作分散材。即,使用具有海岛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作为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构成(后面的发明)可称为使用包含第1树脂成分与第2树脂成分者作为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构成(前面的发明)中的第2树脂成分也与第1树脂成分具有相容性且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包含第3树脂成分时的一个形态。

而且,此种接合结构体中,就与前面的发明相同的理由而言,优选为所述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中的所述分散材的存在比率为5重量%以上。

发明的效果

如以上所说明般,根据本发明的接合结构体,在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不具有相容性的树脂成分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情况下,也可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

附图说明

图1是示意性表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1的接合结构体中的接合部及其附近部的部分放大剖面图。

图2是示意性表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2的接合结构体中的接合部及其附近部的部分放大剖面图。

图3是对实验例中所使用的试样的制作方法进行示意性说明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基于附图而对用以实施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实施方式1)

-接合结构体的全体构成-

图1是示意性表示本实施方式的接合结构体1中的接合部4及其附近部的部分放大剖面图。再者,图1是剖面图,为了容易观察图,而省略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影线(hatching)。另外,图1中,夸张地示出第2树脂成分6的大小,但实际而言,各第2树脂成分6的大小为几微米级。

如图1所示,此接合结构体1包括包含热塑性树脂的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同样地包含热塑性树脂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更详细而言,此接合结构体1是如下者:使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对面设置,进行加压而加以面接触后,自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侧照射激光束,由此使经面接触的表面部熔融凝固,将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两者接合而成。

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包含与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热塑性树脂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5及与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热塑性树脂具有相容性的第2树脂成分6。如此,本时实施方式的接合结构体1的特征之一在于:尽管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5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但会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

再者,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谓“相容性”是指激光接合性。而且,所谓“具有相容性”例如是指在对经面接触的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及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自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侧照射激光束时,吸收了所透过的激光束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发热,由此可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

-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

作为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热塑性树脂及构成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的第1树脂成分5的热塑性树脂的一例,可列举: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pvc)、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丙烯腈-苯乙烯(acrylonitrilestyrene,a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ab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methacrylate,pmma)、聚乙烯(polyethylene,pe)、聚丙烯(polypropylene,pp)、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pc)、改性聚苯醚(m-polyphenyleneether,m-ppe)、聚酰胺6(polyamide6,pa6)、聚酰胺66(polyamide66,pa66)、聚缩醛(polyacetal,pom)、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olybutyleneterephthalate,pbt)、聚砜(polysulfone,psf)、聚芳酯(polyarylate,par)、聚醚酰亚胺(polyetherimide,pei)、聚苯硫醚(polyphenylenesulfide,pps)、聚醚砜(polyethersulfone,pes)、聚醚醚酮(polyetheretherketone,peek)、聚酰胺酰亚胺(polyamideimide,pal)、液晶聚合物(liquidcrystalpolymer,lcp)、聚偏二氯乙烯(polyvinylidenechloride,pvdc)、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ethylene,ptfe)、聚氯三氟乙烯(polychlorotrifluroehtylene,pctfe)及聚偏二氟乙烯(polyvinylidenefluoride,pvdf)。另外,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及第1树脂成分5也可为热塑性弹性体(thermoplasticelastomer,tpe),作为tpe的一例,可列举:热塑性聚烯烃(thermoplasticpolyolefin,tpo)(烯烃系)、热塑性聚苯乙烯(thermoplasticploystyrene,tps)(苯乙烯系)、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hermoplasticpolyesterelastomer,tpee)(酯系)、热塑性聚氨基甲酸酯(thermoplasticpolyurethane,tpu)(氨基甲酸酯系)、热塑性聚酰胺(thermoplasticpolyamide,tpa)(尼龙(nylon)系)及热塑性聚氯乙烯(thermoplasticpolyvinylchloride,tpvc)(氯乙烯系)。

再者,在这些热塑性树脂及热塑性弹性体中,也可添加填充剂。作为填充剂的一例,可列举:无机系填充剂(玻璃纤维(glassfiber)、无机盐类等)、金属系填充剂、有机系填充剂及碳纤维等。

而且,对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要求使激光束透过,因此优选为使用这些热塑性树脂及热塑性弹性体的天然材。再者,在对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进行着色的情况下,优选为使用与对激光束进行吸收并加以散射的颜料相比使激光束透过的染料。

另一方面,对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要求吸收激光束并发热,因此作为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的第1树脂成分5,优选为使用将例如碳黑等激光吸收色素添加于这些热塑性树脂及热塑性弹性体中而成的。

作为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的第2树脂成分6,例如优选为在分子末端或侧链具有极性基的改性聚合物、嵌段聚合物及接枝聚合物等。作为此种第2树脂成分6的一例,可列举:以聚丙烯(pp)、聚乙烯(pe)、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共聚物(styreneethylenebutylenestyrene,sebs)、聚苯乙烯(ps)、丙烯腈-苯乙烯(a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为主干聚合物的这些马来酸酐、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噁唑啉(环氧改性)、酰亚胺改性等的改性体。

此处,相对于所述所例示的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热塑性树脂,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5与具有相容性的第2树脂成分6的组合涉及多方面,因此放弃一一列举各具体例,此处,仅示出两个具体例。例如,在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热塑性树脂为pmma的情况下,可使用聚酰胺(pa)作为第1树脂成分5、使用abs的马来酸酐(以下,也称为酸改性abs)作为第2树脂成分6。另外,在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热塑性树脂同样地为pmma的情况下,在使用pbt作为第1树脂成分5时,也可使用酸改性abs作为第2树脂成分6。再者,酸改性abs不仅与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的pmma具有相容性,而且也与作为第1树脂成分5的pa或pbt具有相容性。

-接合部-

如上所述,本实施方式的接合结构体1是通过如下方式而形成:使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对面设置,进行加压而加以面接触后,自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侧照射激光束。此激光照射中,是以吸收激光束而发热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的接合界面及其附近部的温度成为第1树脂成分5及第2树脂成分6均熔融而成为可流动的状态的温度以上且树脂分解温度以下的方式进行热控制。因此,接合结构体1中的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的接合部4包含熔融凝固部,所述熔融凝固部是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的接合界面及其附近部熔融并在所熔融的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混合的状态下凝固而成。

而且,本实施方式的接合结构体1中,在接合部4中,并不是仅混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而是使接合部4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高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整体)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具体而言,接合结构体1构成为接合部4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成为30重量%以上。如此,通过使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具有相容性的第2树脂成分6相对较多地包含于接合部4中,从而产生第2树脂成分6的扩散现象,尽管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5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但可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

再者,关于使接合部4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高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整体)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例如通过调整激光束的输出、或选择与第1树脂成分5相比分子量小者作为第2树脂成分6,从而可容易实现。即,只要选择与第1树脂成分5相比分子量小者作为第2树脂成分6,则在通过适合的激光照射而使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的接合界面及其附近部熔融时,分子量小且容易活动(流动性高)的第2树脂成分6渗出至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的接合界面,并大量地聚集于接合部4,因此可容易提高接合部4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

再者,产生第2树脂成分6的渗出的仅是通过吸收激光束而发热的接合界面及其附近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的所述以外的部位中,不引起第2树脂成分6的移动。由此,可不改变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侧的性质而形成包含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的接合结构体1。

另外,即便可使第2树脂成分6聚集于接合部4,若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非常低,则第2树脂成分6的渗出量变少,因此也有时难以提高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的接合强度。因此,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中的第2树脂成分6的存在比率优选为5重量%以上,更优选为20重量%以上。

(实施方式2)

本实施方式与所述实施方式1不同的方面在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为具有海岛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以下,以与实施方式1不同的方面为中心进行说明。

-接合结构体的全体构成-

图2是示意性表示本实施方式的接合结构体11中的接合部14及其附近部的部分放大剖面图。再者,图2是剖面图,为了容易观察图,而省略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的影线。另外,图2中,夸张地示出作为岛成分的第3树脂成分17的大小,但实际而言,各第3树脂成分17的大小为几十微米级。

如图2所示,此接合结构体11包括包含热塑性树脂的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同样地包含热塑性树脂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构成为具有海岛结构(矩阵域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所述海岛结构是以与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的热塑性树脂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15为海成分并以与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的热塑性树脂具有相容性的第3树脂成分17为岛成分。接合结构体11中的作为海成分的第1树脂成分15与作为岛成分的第3树脂成分17的比例如为3∶7。另外,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中,为了作出第1树脂成分15与第3树脂成分17以形成海岛结构的方式混合的状态,而包含分散材16。

-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及分散材-

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以及第1树脂成分15及第3树脂成分17的热塑性树脂及热塑性弹性体与所述实施方式1中的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及第1树脂成分5的热塑性树脂或热塑性弹性体相同。而且,作为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优选为使用所述热塑性树脂及热塑性弹性体的天然材。另一方面,作为第1树脂成分15及第3树脂成分17,优选为使用将例如碳黑等激光吸收色素添加于所述热塑性树脂及热塑性弹性体中而成者。

本实施方式中所使用的分散材16包含与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的热塑性树脂具有相容性的树脂成分及与第1树脂成分15具有相容性的树脂成分。作为此种分散材,例如优选为在分子末端或侧链具有极性基的改性聚合物、嵌段聚合物及接枝聚合物等。作为此种分散材16的一例,可列举:以聚丙烯(pp)、聚乙烯(pe)、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共聚物(sebs)、聚苯乙烯(ps)、丙烯腈-苯乙烯(a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为主干聚合物的这些马来酸酐、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噁唑啉(环氧改性)、酰亚胺改性等的改性体。

此处,相对于所述所例示的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的热塑性树脂,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15、具有相容性的第3树脂成分17及分散材16的组合涉及多方面,因此放弃一一列举各具体例,此处,仅示出两个具体例。例如,在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的热塑性树脂为pmma的情况下,可使用聚酰胺(pa)作为第1树脂成分15、使用abs作为第3树脂成分17、使用abs的马来酸酐(以下,也称为酸改性abs)作为分散材16。另外,在构成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的热塑性树脂同样地为pmma的情况下,在使用pbt作为第1树脂成分15时,也可使用abs作为第3树脂成分17、使用酸改性abs作为分散材16。

-接合部-

本实施方式的接合结构体11是通过如下方式而形成:使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对面设置,进行加压而加以面接触后,自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侧照射激光束。此激光照射中,是以成为第1树脂成分15及第3树脂成分17以及分散材16熔融而成为可流动的状态的温度以上且树脂分解温度以下的方式进行热控制。

通过伴随此种热控制的激光照射而使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的接合界面及其附近部熔融时,与作为海成分的第1树脂成分15相比分子量小且容易活动(流动性高)的分散材16渗出至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的接合界面,并大量地聚集于接合部14,因此可容易提高接合部14中的分散材16的存在比率。具体而言,接合结构体11构成为接合部14中的分散材16的存在比率成为30重量%以上。如此,通过使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具有相容性的分散材16相对较多地包含于接合部14中,尽管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不具有相容性的第1树脂成分15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中,但可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

此处,作为岛成分的第3树脂成分17也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具有相容性,因此也认为:即便假设不存在分散材16,也可提高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的接合强度,但根据实验而确认到:与分散材16相比分子量通常大的第3树脂成分17不会在接合界面积极地移动而以岛成分的形式残留于整体。但是,并不是否定第3树脂成分17对于接合强度的贡献,例如也可在树脂分解温度以下的范围内,以成为第3树脂成分17可移动的温度的方式进行激光照射,利用分散材16与第3树脂成分17的相辅效果,来提高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的接合强度。

再者,产生分散材16的渗出的仅是通过吸收激光束而发热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的接合界面及其附近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中的所述以外的部位中,不引起分散材16的移动。由此,可不改变具有海岛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的性质而形成包含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的接合结构体11。

另外,即便可使分散材16聚集于接合部14,若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中的分散材16的存在比率非常低,则也有时难以提高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的接合强度,因此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中的分散材16的存在比率优选为5重量%以上,更优选为20重量%以上。

-实验例-

继而,一边参照图3,一边对用以确认本发明的接合结构体1、接合结构体11的接合强度而进行的实验例进行说明。

实验例中,研究是否因如下情况而提高接合强度:使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具有相容性的树脂成分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及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的接合部24中的所述树脂成分的存在比率高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整体)中的存在比率。

具体而言,准备10块包含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的天然材的长度100mm×宽度17.5mm×厚度1mm的板状的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另外,分别准备5块包含添加有碳黑的聚酰胺(pa)的长度100mm×宽度17.5mm×厚度2mm的板状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及包含添加有碳黑的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t)的长度100mm×宽度17.5mm×厚度2mm的板状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

关于包含pa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的分类,仅包含pa者为1块;包含pa与作为所述第2树脂成分6的酸改性abs者为2块;包含具有海岛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与作为分散材16的酸改性abs者为2块,所述海岛结构是以pa为海成分并以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为岛成分。再者,关于包含酸改性abs作为第2树脂成分6或分散材16者,使用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为20%者。

另外,关于包含pbt的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的分类,仅包含pbt者为1块;包含pbt与作为第2树脂成分6的酸改性abs者为2块;包含具有海岛结构的聚合物掺合物与作为分散材16的酸改性abs者为2块,所述海岛结构是以pbt为海成分并以abs为岛成分。再者,关于包含酸改性abs作为第2树脂成分6或分散材16者,使用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为20%者。

如图3所示,使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对面设置,进行加压而加以面接触后,以下述激光照射条件1或激光照射条件2,自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侧照射激光束30,由此使经面接触的表面部熔融凝固,而制作10个将两者22、23接合的试样21。

<激光照射条件1>

激光:半导体激光(波长808nm)

振荡模式:连续振荡

激光输出:5.8w

焦点径:2mm

密接压力:0.2mpa

<激光照射条件2>

激光:半导体激光(波长808nm)

振荡模式:连续振荡

激光输出:4.0w

焦点径:2mm

密接压力:0.2mpa

将以所述方式获得的10个试样21的分类示于表1中。

[表1]

如表1所示,将使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包含作为所述第1树脂成分5的pa与作为所述第2树脂成分6的酸改性abs并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实验例设为本发明例1。另外,将使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包含作为第1树脂成分5的pbt与作为第2树脂成分6的酸改性abs并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实验例设为本发明例3。再者,这里的本发明例1及本发明例3对应于所述实施方式1的接合结构体1。

另外,将使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包含作为所述第1树脂成分15的pa、作为所述第3树脂成分17的abs及作为所述分散材16的酸改性abs并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实验例设为本发明例2。进而,将使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包含作为第1树脂成分15的pbt、作为第3树脂成分17的abs及作为分散材16的酸改性abs并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实验例设为本发明例4。再者,这里的本发明例2及本发明例4对应于所述实施方式2的接合结构体11。

另一方面,将使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包含与本发明例1、本发明例2、本发明例3及本发明例4相同的树脂成分并以激光照射条件2换言之以低于本发明例1~本发明例4的激光输出而制作的试样21的实验例分别设为比较例1、比较例2、比较例3及比较例4。另外,关于不含第2树脂成分6的例子,将使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包含作为第1树脂成分5的pa并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实验例设为比较例5,将使用在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中包含作为第1树脂成分5的pbt并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实验例设为比较例6。

对这些本发明例1~本发明例4及比较例1~比较例6进行接合评价,并且针对本发明例1~本发明例4及比较例1~比较例4,测定接合部24中的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

作为接合评价,基本未接合而立即发生剥离者当然设为×(不合格)。另外,即便不立即发生剥离,自1m的高度自然落下而发生剥离者也设为×(不合格)。而且,仅将自1m的高度自然落下也不发生剥离者设为○(合格)。另外,接合部24中的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的测定是使用具有纳米级的分解能的作为红外分光分析装置的纳米级红外光谱仪(nano-ir)。

首先,根据表而确认到:在不含第2树脂成分6换言之分别仅组合与pmma不具有相容性的pa及pbt与pmma的比较例5及比较例6中,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未接合。

另外,确认到:即便包含作为第2树脂成分6的酸改性abs,在使用分别以激光照射条件2而制作的试样21的比较例1及比较例3中,接合部24中的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也为20%。因此,确认到:在使用以相对较低的激光输出而制作的试样21的比较例1及比较例3中,接合部24中的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与整体中的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相同,且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在保持现状的状态下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接合。即,在比较例1及比较例3中,仅是不产生酸改性abs的渗出而通过存在于接合界面的酸改性abs来将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接合。因此,关于比较例1及比较例3,会立即发生剥离或自1m的高度自然落下后会简单地剥离。

进而,确认到:即便除酸改性abs以外,也包含与pmma具有相容性的abs,使用分别以激光照射条件2而制作的试样21的比较例2及比较例4中,接合部24中的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也为20%。因此,关于比较例2及比较例4,会立即发生剥离或自1m的高度自然落下后会简单地剥离。

相对于此,确认到:在使用包含作为第2树脂成分6的酸改性abs并分别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本发明例1及本发明例3以及使用除酸改性abs以外,也包含与pmma具有相容性的abs并分别以激光照射条件1而制作的试样21的本发明例2及本发明例4中,接合部24中的酸改性abs的存在比率均为30%~40%。因此,确认到:在使用以相对较高的激光输出而制作的试样21的本发明例1~本发明例4中,在熔融状态下容易活动的酸改性abs渗出至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23的接合界面,并积极地有助于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2的接合。因此,关于本发明例1~本发明例4即便自1m的高度自然落下,也均未发生剥离。

通过以上所述,根据本发明的接合结构体1、接合结构体11,在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不具有相容性的成分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中的情况下,也可确认到可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2、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12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3、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13。

(其他实施方式)

本发明并不限定于实施方式,可不脱离其精神或主要特征而以其他各种形式来实施。

在所述各实施方式中,作为第2树脂成分6及分散材16,均例示了酸改性abs,但并不限定于此,第2树脂成分6与分散材16也可为不同的树脂成分。

如此,所述实施方式在所有方面只不过仅仅是例示,不可限定性地进行解释。进而,属于权利要求的同等范围内的变形或变更全部是本发明的范围内的内容。本申请请求基于日本专利申请的日本专利特愿2015-230442号的优先权。因在其中提及,故其全部内容被编入至本申请中。

产业上的可利用性

根据本发明,在与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不具有相容性的成分包含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情况下,也可牢固地接合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因此应用于包含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与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的接合结构体中而极其有益。

符号的说明

1、11:接合结构体

2、12:激光透过性树脂构件

3、13:激光吸收性树脂构件

4、14:接合部

5、15:第1树脂成分

6:第2树脂成分

16:分散材

17:第3树脂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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