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热铝塑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03846阅读:6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设计铝型材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隔热铝塑板。



背景技术:

铝塑复合板是以经过化学处理的涂装铝板为表层材料,用聚乙烯材料为芯材,在专用铝塑板生产设备上加工而成的复合材料。铝塑复合板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能,决定了其广泛用途,它可以用于大楼外墙、帷幕墙板,旧楼改造翻新,、室内墙壁及天花板装修、广告招牌、展示台架、净化防尘工程。铝塑复合板在国内已大量使用,属于一种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现有的铝塑板包括芯板以及高强度防锈铝板,高强度防锈铝板分别位于芯板的两侧。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目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隔热铝塑板,本实用新型具有不易老化、不易开裂、隔热性能强、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隔热铝塑板,包括芯板层、铝合金板层和粘接膜层,所述粘接膜层位于所述芯板层和铝合金板层之间,所属粘接膜层与所述芯板层之间设有消音层,所述粘接膜层与所述铝合金板层之间设有隔热层,所述隔热层设有气泡状的中空层,所述铝合金板层外侧设有保护膜层,所述铝合金板层与所述保护膜层之间设有防腐层和隔热陶瓷涂料层,所述隔热陶瓷涂料层位于所述防腐层与铝合金板层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防腐层为喷涂层或镀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防腐层外侧设有反光层,所述反光层包括:非透明层以及涂覆于非透明层的反光材料。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合金板层外表面设有若干条状的排气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芯板层内设有加强筋。

本实用新型涉及隔热铝塑板,包括芯板层、铝合金板层和粘接膜层,所述粘接膜层位于所述芯板层和铝合金板层之间,所属粘接膜层与所述芯板层之间设有消音层,所述粘接膜层与所述铝合金板层之间设有隔热层,所述隔热层设有气泡状的中空层,所述铝合金板层外侧设有保护膜层,所述铝合金板层与所述保护膜层之间设有防腐层和隔热陶瓷涂料层,所述隔热陶瓷涂料层位于所述防腐层与铝合金板层之间,本实用新型隔热铝塑板具有不易老化、不易开裂、隔热性能强、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还可以根据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板胡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隔热铝塑板,包括芯板层1、铝合金板层2和粘接膜层3,所述粘接膜层3位于所述芯板层1和铝合金板层2之间,所述粘接膜层3与所述芯板层1之间设有消音层4,可以达到消音效果,所述粘接膜层3与所述铝合金板层2之间设有隔热层5,所述隔热层5设有气泡状的中空层6,可以起到隔热的效果,所述铝合金板层2外侧设有保护膜层7,可以达到不易开裂的效果,所述铝合金板层2与所述保护膜层7之间设有防腐层8和隔热陶瓷涂料层9,可以进一步实现隔热的效果,以及防腐层8可以起到防腐的效果,所述隔热陶瓷涂料层9位于所述防腐层8与铝合金板层2之间,本实用新型隔热铝塑板具有不易老化、不易开裂、隔热性能强、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本实施例中,所述防腐层为涂料层或镀层,可以根据不同户外条件来选择相应的防腐技术。

本实施例中,防腐层外侧设有反光层,所述反光层包括:非透明层以及涂覆于非透明层的反光材料,可以实现反光效果,特别适合在高速公路上使用。

本实施例中,铝合金板层2外表面设有若干条状排气槽,排气槽对用胶水粘贴固定法的施工带来便利,能有力的排出内部气泡、充分解决排气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节约很多胶水。

在本实施例中,芯板层1内设有加强筋,可以达到更好的防护强度。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涉及隔热铝塑板,包括芯板层、铝合金板层和粘接膜层,所述粘接膜层位于所述芯板层和铝合金板层之间,所述粘接膜层与所述芯板层之间设有消音层,所述粘接膜层与所述铝合金板层之间设有隔热层,所述隔热层设有气泡状的中空层,所述铝合金板层外侧设有保护膜层,所述铝合金板层与所述保护膜层之间设有防腐层和隔热陶瓷涂料层,所述隔热陶瓷涂料层位于防腐层和铝合金板层之间,本实用新型隔热铝塑板具有不易老化、不易开裂、隔热性能强、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技术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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