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葡萄清汁制作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提纯浓缩葡萄清汁生产设备。
背景技术:
果汁是以水果为原料,经压榨、离心、萃取等工艺得到汁液的产品,果汁按照形态分为澄清果汁和浑浊果汁,其中澄清果汁清澈透明,对纯净度要求比较高,我国是葡萄生产大国,除制作葡萄酒之外,制作的葡萄清汁也是我国常见的饮料,但现有的葡萄清汁制作装置体积过大,需要多次中转才能将原料制成纯度较高的浓缩葡萄清汁,因此浪费了很多时间,如果能够发明一种能够在单台机器中自动将原料转换为高纯度的浓缩葡萄清汁就能够解决此类问题,为此我们提供了一种新型提纯浓缩葡萄清汁生产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提纯浓缩葡萄清汁生产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提纯浓缩葡萄清汁生产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安装有加热炉,且加热炉的上端安装有灭菌反应室,所述灭菌反应室的左端设置有第一置酶口,且灭菌反应室的前端设置有第二排渣口,所述灭菌反应室的左端连接酶解室,且酶解室的上端安装有破碎室,所述酶解室的左端安装有第二置酶口,且破碎室的内部安装有气囊压榨机,所述破碎室在位于气囊压榨机的进口处开有对应的而进料口,且破碎室在位于气囊压榨机的出料口设置有第一排渣口,所述破碎室与酶解室之间设置有初级过滤膜,且灭菌反应室的右端设置有浓缩室,所述浓缩室内安装有水泵,且灭菌反应室内设置有与水泵的进口端连接的超滤膜过滤装置,所述浓缩室内安装有吸附树脂,且浓缩室的上端设置有维护口,所述浓缩室的右端设置有出料口,且浓缩室的万端设置有蒸发加热装置,所述浓缩室的上端设置有气孔。
优选的,所述蒸发加热装置为电磁加热装置。
优选的,所述气囊压榨机由罐体、旋转辊和气囊构成,且破碎室的后端设置有与气囊相连的空气压缩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葡萄清汁生产设备,能够将去梗后的葡萄自动进行破碎、灭菌、酶解、浓缩制成葡萄清汁,而且设备内部结构紧凑、不需要多次中转,设备维护方便、巴氏灭菌和浓缩过程温度容易控制,因此加工精确度更高、效率高,非常适合小型工厂使用,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结构的剖视图。
图中:1底座、2加热炉、3第二排渣口、4酶解室、5第一置酶口、6第二置酶口、7第一排渣口、8破碎室、9进料口、10维护口、11出料口、12气孔、13浓缩室、14蒸发加热装置、15灭菌反应室、16气囊压榨机、17水泵、18吸附树脂、19超滤膜过滤装置、20初级过滤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提纯浓缩葡萄清汁生产设备,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上端安装有加热炉2,且加热炉2的上端安装有灭菌反应室15,灭菌反应室15的左端设置有第一置酶口5,且灭菌反应室15的前端设置有第二排渣口3,灭菌反应室15的左端连接酶解室4,且酶解室4的上端安装有破碎室8,酶解室4的左端安装有第二置酶口6,且破碎室8的内部安装有气囊压榨机16,破碎室8在位于气囊压榨机16的进口处开有对应的而进料口9,且破碎室8在位于气囊压榨机16的出料口设置有第一排渣口7。
本装置的破碎室8与酶解室4之间设置有初级过滤膜20,且灭菌反应室15的右端设置有浓缩室13,浓缩室13内安装有水泵17,且灭菌反应室15内设置有与水泵17的进口端连接的超滤膜过滤装置19,浓缩室13内安装有吸附树脂18,且浓缩室18的上端设置有维护口10,浓缩室18的右端设置有出料口11,且浓缩室18的万端设置有蒸发加热装置14,浓缩室18的上端设置有气孔12,蒸发加热装置14为电磁加热装置,气囊压榨机16由罐体、旋转辊和气囊构成,且破碎室8的后端设置有与气囊相连的空气压缩泵。
本装置工作时,首先将去梗后的葡萄粒由进料口9投入气囊压榨机16中,经气囊压榨机16破碎后的葡萄浆液经初级过滤膜20过滤,随后滤渣经第一排渣口7排出,果肉进入酶解室4内由果胶酶和淀粉酶分解,随后进入灭菌反应室15内进行第一次巴氏灭菌,同时继续进行酶解,随后利用水泵17和超滤膜过滤装置19将清汁部分提取到浓缩室13进行浓缩和第二次巴氏灭菌,浓缩过程为蒸发除水和树脂吸附除水,灭菌时温度由蒸发加热装置14控制,灭菌反应室15内的浑浊液则由第二排渣口3进行清理。
本装置内部结构紧凑、生产过程中不需要多次中转,设备维护方便、巴氏灭菌和浓缩过程温度容易控制,因此加工精确度更高、效率高,非常适合小型工厂使用,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