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6679阅读:518来源:国知局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选取的原料药及其重量组份分别是:天竺黄10-20克、芦荟10-20克、朱砂10-20克、苦丁香10-20克、麝香10-20克、郁金10-20克、赤芍10-20克、黄连8-12克、白茅根8-15克、琥珀8-12克、白芥子8-12克、珍珠母8-12克、地龙8-12克。诸药相合,共奏醒脑开窍,疏肝涤痰,调理气血,调整机体脏腑功能及平衡阴阳之功效,治疗精神分裂症具有见效快,疗程短、治愈率高、不复发、安全可靠的突出特点。
【专利说明】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中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可以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

【背景技术】
[0002]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精神科疾病,是一种持续、通常慢性的重大精神疾病,在精神疾 病中是一组最多见的疾病。据报道我国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高达6. 55%。,是精神疾病中患 病率最高的一种。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精神 活动与环境不协调。通常无意识及智能障碍。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每次反复 带来的损伤越来越严重,使病人性格改变,社会适应能力下降,而且导致疾病更加难治,不 仅给病人带来巨大的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0003] 随着精神分裂症发病率的逐年上升,围绕它的研究已经成为精神病科的一个重要 课题。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奏快,市场竞争性强,工作压力大等因素,与精神分裂症的发生 有密切关联。而目前采用抗精神病的西药、电休克疗法、虽收到不错的疗效,但存在其毒副 作用较大,疗效不容易巩固,且复发率偏高等问题。因此,根据中医标本兼治的原则,发明一 种具有醒脑开窍,疏肝涤痰,调理气血,调整机体脏腑功能及平衡阴阳作用的中药制剂,以 此调理脏腑机能,固本培元,彻底治愈精神分裂症,显得尤为重要。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克服了目前在治疗精神分裂症方面存在的技术不足,提供了一种疗效确 切、安全可靠、治愈率较高的中药制剂。
[0005]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 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材料组成:
[0006] 天竺黄10-20克、芦荟10-20克、朱砂10-20克、苦丁香10-20克、麝香10-20克、 郁金10-20克、赤芍10-20克、黄连8-12克、白茅根8-15克、琥珀8-12克、白芥子8-12克、 珍珠母8-12克、地龙8-12克。
[0007] 作为这一种优化方案:
[0008] 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材料组成:
[0009] 天竺黄10克、芦荟10克、朱砂10克、苦丁香10克、麝香10克、郁金10克、赤芍10 克、黄连8克、白茅根8克、琥珀8克、白芥子8克、珍珠母8克、地龙8克。
[0010] 作为这一种优化方案:
[0011] 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材料组成:
[0012] 天竺黄15克、芦荟15克、朱砂15克、苦丁香15克、廣香15克、郁金15克、赤芍15 克、黄连10克、白茅根12克、琥珀10克、白芥子10克、珍珠母10克、地龙10克。
[0013] 作为这一种优化方案:
[0014] 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材料组成:
[0015] 天竺黄20克、芦荟20克、朱砂20克、苦丁香20克、麝香20克、郁金20克、赤芍20 克、黄连12克、白茅根15克、琥珀12克、白芥子12克、珍珠母12克、地龙12克。
[0016] 上述中药制剂的服用方法为:将上述重量配比的原料中药混合后,按照传统煎制 中药的方法取其药汁,每日1剂,分2?3次口服。7剂为1疗程。
[0017] 上述中药制剂的原料中药:
[0018] 天竺黄,味甘,性寒;归心、肝、胆经。具有清热化痰,清心定惊之功效。
[0019] 芦荟,味苦,性寒;归肝、胃、大肠经。具有清肝泄热,泻下通便之功效。
[0020] 朱砂,味甘,性寒;归心经。具有镇心安神,清热解毒之功效。
[0021] 苦丁香,味苦,性寒;归胃经。具有涌吐痰食,除湿退黄之功效,常用于惊忧之极,痰 犯心包,忽患心疾,癫狂不止。
[0022] 麝香,味辛,性温。归心、脾经。具有开窍醒神,活血通经,消肿止痛之功效。
[0023] 郁金,味辛、苦,性寒;归心、肝、胆经。具有活血止痛,行气解郁,清热凉血,清心开 窍,利湿退黄之功效。
[0024] 赤芍,微苦、性寒;归肝经。具有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之功效。
[0025] 黄连,味苦,性寒;归心、胃、肝、大肠经。具有清热燥湿,泻热解毒之功效。
[0026] 白茅根,味甘,性寒;归肺、胃、膀胱经。具有凉血止血,清热利尿之功效。
[0027] 琥珀,味甘、性平;归心、肝、小肠、膀胱、肺、脾经。具有镇惊安神,散瘀止血,利水通 淋,去翳明目之功效。
[0028] 白芥子,味辛,性温;归肺经。具有温肺祛痰,利气散结,通络止痛之功效。
[0029] 珍珠母,味成,性寒;归肝经。具有平肝潜阳,清肝明目,镇心安神之功效。多用于 肝阳上亢,目赤翳障,视物昏花。
[0030] 地龙,味咸,性寒;归肝、脾、膀胱经。具有清热熄风,燥湿利水之功效。
[0031] 精神分裂症属于中医学"癫狂"、"狂证"、"痴呆"等病证范畴。中医认为其病因与 五志过极、七情所伤有关,或因恼怒惊恐,或因思虑不遂,或因悲喜交加,皆可导致脏腑功能 紊乱和阴阳平衡失调,产生气郁、痰凝、火邪、血瘀等病理变化。因此,治疗当以调和阴阳,健 脾化痰,疏风解表,清心泻火,活血化瘀为原则。本发明中药制剂中,天竺黄、朱砂可清热泻 火,镇心安神;芦荟、黄连可清热凉血,泻热解毒;苦丁香可涌吐痰食,清利湿热,用于惊忧 之极,痰犯心包,忽患心疾,癫狂不止症状具有良好功效;麝香、郁金活血止痛,行气解郁,清 热凉血,清心开窍;赤芍可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白茅根、地龙可清热熄风,燥湿利水。诸药 配伍,可以起到调理情绪,醒脑开窍,疏肝涤痰,调理气血,调整机体的脏腑功能及平衡阴阳 的作用,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显著、安全独特、无副作用、彻底治愈不易复发。
[0032] 为进一步考察本发明药物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我们选择了 100例精神分裂症患 者为研究对象并进行临床试验,其中男58例,女42例,年龄16?65岁,平均32岁,病程1 月?5年。所有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治疗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 16?65岁,平均32岁;病程1月?5. 0年;对照组男30例,女20例;年龄17?62岁,平 均39岁;病程1月?4. 7年。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患病时间、发病症状等基线资料 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 05),具有可比性。
[0033] 疗效标准(依据中华医学会临床疗效评定标准):
[0034] 痊愈: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
[0035] 显效: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大部分恢复;
[0036] 进步:精神症状有所改善,自知力部分恢复;
[0037] 无效:精神症状无改善。副反应:
[0038] 副作用反应:采用不良反应症状量表(TESS);锥体外系副反应采用锥体外系副反 应表(RSESE)。
[0039] 治疗方法:
[0040] 治疗组服用实施例2的中药制剂,根据病症酌情加减药物剂量,加水煎制后服用, 每日1剂,分2?3次口服。7剂为1疗程。对照组服用西药:兴奋躁动型用氯丙嗪片300? 600mg/日,氟哌啶醇片20?40mg/日,分2次服用。偏于表情呆滞、幻视、幻听症状为主的 用奋乃静片20?40mg/日,舒必利片300?600mg/日,氯氮平片200?400mg/日,以上药 物先从小剂量(即上述剂量的1/2)开始,1周后渐增至治疗量,待病情稳定后2周开始,渐 减为维持量(维持量为上述剂量的1/2),1日分2次服用。两组均治疗6周后统计疗效。
[0041] 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均作BPRS(简明精神病量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 (PANSS)、副作用量表(TESS)。
[0042] 疗效结果:
[0043] 1.两组疗效比较:
[0044] 治疗后,治疗组痊愈8例,显效25例,进步15例,无效2例,有效率为66. 0 %。对 照组痊愈4例,显效16例,进步19例,无效11例,有效率为40. 0 %。两组相比有显著性差 异,治疗组的疗效明显好于对照组(P < 〇. 05)。详细结果见表1。
[0045] 表1 :两组病例治疗后的疗效对照结果表
[0046]

【权利要求】
1.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 原材料组成: 天竺黄10-20克、芦荟10-20克、朱砂10-20克、苦丁香10-20克、麝香10-20克、郁金 10-20克、赤芍10-20克、黄连8-12克、白茅根8-15克、琥珀8-12克、白芥子8-12克、珍珠 母8-12克、地龙8 - 12克。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 原材料组成: 天竺黄10克、芦荟10克、朱砂10克、苦丁香10克、麝香10克、郁金10克、赤芍10克、 黄连8克、白茅根8克、琥珀8克、白芥子8克、珍珠母8克、地龙8克。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 原材料组成: 天竺黄15克、芦荟15克、朱砂15克、苦丁香15克、麝香15克、郁金15克、赤芍15克、 黄连10克、白茅根12克、琥珀10克、白芥子10克、珍珠母10克、地龙10克。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 原材料组成: 天竺黄20克、芦荟20克、朱砂20克、苦丁香20克、麝香20克、郁金20克、赤芍20克、 黄连12克、白茅根15克、琥珀12克、白芥子12克、珍珠母12克、地龙12克。
【文档编号】A61P25/18GK104117022SQ201410391857
【公开日】2014年10月29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3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3日
【发明者】王丽华 申请人: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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