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颈椎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组件、与所述支撑组件一端连接的托板以及与所述支撑组件另一端连接的两个固定底座;
所述托板下端设置有腰形板连接件,所述腰形板连接件左右两侧壁设置为圆弧面,所述腰形板连接件内部对称设置有两个相切的圆形通孔,所述圆形通孔侧壁与所述腰形板连接件左右两侧壁为同轴心设置;所述固定底座上端面铰接一连接柱,所述连接柱上端水平设置有连接筒;
所述支撑组件包括两个支撑杆,每个所述支撑杆的两端均设置有U形叉,所述U形叉开口处设置有圆柱形轴,两个所述支撑杆上端的所述圆柱形轴分别套接在所述腰形板连接件的两个圆形通孔内,两个所述支撑杆下端的所述圆柱形轴分别套接两个所述连接筒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座包括槽形板,所述槽形板由方形竖板、分别垂直设置在所述方形竖板两端的上横板和下横板构成,所述下横板中心部位设置有螺纹孔以及与所述螺纹孔配合使用的固定螺栓,所述固定螺栓一端设置有把手,所述固定螺栓另一端向上穿过所述螺纹孔设置有固定块;所述连接柱设置在所述上横板的上端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腰形板连接件铰接的两个所述圆柱形轴的中间部位分别固定套设有齿轮,每个所述圆形通孔侧壁中间部位径向分别设置有与所述齿轮配合使用的凹槽,两个所述齿轮通过两个所述凹槽的重叠部位啮合。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颈椎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为可伸缩设置并且设置有锁紧扣。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颈椎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为弧形托板,所述弧形托板内侧壁设置有海绵垫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