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644858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属木材加工【技术领域】,该装置包括有罩于中纤板毛板翻板轮上的壳体,所述壳体上开设有排风口,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风道,所述风道的一端通过第一抽风机与壳体的排风口相连通,所述风道的另一端开口向下,该端口处设置有第二抽风机,所述第一抽风机和所述第二抽风机通过开关与电连接。本发明可以解决在翻板轮输送过程中的中纤板毛板温度高,难砂光,容易损坏砂带的问题。
【专利说明】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木材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用于中纤板毛板翻板轮的冷却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中纤板的生产过程中,经过压制成型的中纤板毛板,需要经过冷却后砂光才能成品入库。现有生产线中的中纤板毛板的冷却,只是在压机将木料压制成毛板后送到翻板轮上再到砂光工段的输送过程中自然的冷却,由于南方每年5月至10月之间天气温度高,生产车间环境在35°C以上,而随着产量的提高,生产速度快,在线速度越来越快,毛板冷却时间越来越少,加上木材本身的导热系数低,毛板温度下降缓慢。经检测得知,毛板出压机后表面温度在105°C?107°C之间,经过翻板轮冷却后在61°C左右,放置一天后砂光前温度在58°C左右,达不到人造板工艺要求。毛板温度高散热不佳,板在高速运转的砂带的砂磨下,固化的胶料会变软,砂带便出现粘胶现象,甚至出现烧焦炭化现象,不但加大了砂光难度,影响产品的质量;还容易损坏砂带,增加了生产成本;因此急需一种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这种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可以解决在翻板轮输送过程中的中纤板毛板温度高,难砂光,容易损坏砂带的问题。
[000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种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包括有罩于中纤板毛板翻板轮上的壳体,所述壳体上开设有排风口,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风道,所述风道的一端通过第一抽风机与壳体的排风口相连通,所述风道的另一端开口向下,该端口处设置有第二抽风机,所述第一抽风机和所述第二抽风机通过开关与电源连接。
[0005]上述技术方案中,更具体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第一抽风机为2台,所述第一抽风机的功率为1.5千瓦,所述第二抽风机的功率为22千瓦。
[0006]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由于在中纤板毛板翻板轮上方加装了本装置,加快了毛板的冷却,减少了砂带的粘胶,长期生产中证明,未安装本装置时每年6月至10月之间使用砂带1001条,安装本装置后6月至10月之间使用砂带902条,安装后比安装前减少了 11%的生产成本。
[0007]2、由于设置有出风道,原来装在车间有8台风机,总功率为44KW,现用2台5.5KW风机,6台1.1 KW风机和一台15 KW风机,即可有效排出翻板轮上散发出来的木屑粉尘和胶水散发出的有害气体,不但每个月减少用电量1008度,改善了车间的生产环境,还节约了能源。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示意图。
[0009]图2是图1A-A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
图1、图2所示的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包括有罩于中纤板毛板翻板轮3上的壳体I,壳体I上开设有排风口,壳体I内设置有风道4,风道4的一端通过安装于壳体I上的2台第一抽风机2与壳体的排风口相连通,每台第一抽风机2的功率为1.5千瓦,风道4的另一端开口向下,该端口处安装有第二抽风机5,第二抽风机5的功率为22千瓦,第一抽风机2和第二抽风机5通过开关与电源连接。
[0011]工作时启动开关即可对置于中纤板毛板翻板轮上的毛板进行冷却,利于毛板的砂光,节约砂带,同时有效排出翻板轮上散发出来的木屑粉尘和胶水散发出的有害气体,改善车间的生产环境。
【权利要求】
1.一种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罩于中纤板毛板翻板轮(3 )上的壳体(I),所述壳体(I)上开设有排风口,所述壳体(I)内设置有风道(4 ),所述风道(4)的一端通过第一抽风机(2)与壳体的排风口相连通,所述风道(4)的另一端开口向下,该端口处设置有第二抽风机(5 ),所述第一抽风机(2 )和所述第二抽风机(5 )通过开关与电源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纤维板毛板翻板轮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抽风机(2)为2台,所述第一抽风机(2)的功率为1.5千瓦,所述第二抽风机(5)的功率为22千瓦。
【文档编号】B27N3/18GK104149155SQ201410371972
【公开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31日
【发明者】黎良志, 李彬金 申请人: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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