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线用热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9229阅读:4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线用热压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热压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线用热压机。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木地板以外形美观、接近自然、冬暖夏凉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家庭装修中,而且其品种、图案多种多样。出于强度、抗形变性能、原料获取难易程度、制造成本等多种因素的考虑,木地板都至少由一层基材和一层面板涂胶压合而成,由于工艺要求以及使用的胶不同,木地板压合分为冷压和热压,其中热压所使用的热压机热压板为中空结构,其内部铺设有流淌传热介质的加热管,热压时涂胶的板材分别放在热压板上,一次只能加压一块板材,所以,要想增大生产效率,就需要添加更多的设备;而添加更多的设备却极大地增加了生产成本,且还需占有更多的厂房空间,雇佣更多的劳动工人,这又进一步增大了板材的生成成本,对于短期内的利益而言,得不偿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线用热压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线用热压机,包括支撑横梁,所述支撑横梁下方左右两侧均设有支撑立柱,所述支撑立柱的下端连接支撑底座,所述支撑横梁上方设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和支撑横梁之间设有固定板,所述液压缸上设有活塞杆,所述活塞杆贯穿固定板、支撑横梁和支撑架,且活塞杆延伸至支撑架的下方,所述活塞杆的下端设有热压头,所述热压头的下方设有热压托板,所述热压托板下方设有支撑底座,所述热压头和热压托板之间设有多层热压板,所述热压板之间通过左右两侧导柱连接,所述热压板之间的导柱上设有压缩弹簧,所述热压板内部设有热压油放置管道,所述支撑底座的左侧上方设有出油箱,所述支撑底座的右侧上方设有热压油加热电阻丝,所述热压油加热电阻丝的上方设有进油箱,所述进油箱右侧上方设有进油口,所述热压油放置管道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分油输送管,且分油输送管分别连接左侧的出油箱和右侧的进油箱。

优选的,所述液压缸左右两侧均设有滑杆,且滑杆贯穿固定板和支撑横梁延伸至支撑架上。

优选的,所述所述支撑立柱的上方右侧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设有控制按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墙体材料生产线用热压机,热压效果好、结构紧凑、设计合理、操作方便,能够同时加压多块板材,极大提高了板材的生产效率与产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压热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横梁、2控制面板、3控制按钮、4进油口、5进油箱、6热压油加热电阻丝、7热压托板、8热压板、9出油箱、10分油输送管、11热压头、12支撑立柱、13活塞杆、14液压缸、15压缩弹簧、16导柱、17热压油放置管道、18支撑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线用热压机,包括支撑横梁1,所述支撑横梁1下方左右两侧均设有支撑立柱12,所述支撑立柱12的下端连接支撑底座18,所述支撑横梁1上方设有液压缸14,所述液压缸14和支撑横梁1之间设有固定板,所述液压缸14上设有活塞杆13,所述活塞杆13贯穿固定板、支撑横梁1和支撑架,且活塞杆13延伸至支撑架的下方,所述活塞杆13的下端设有热压头11,所述热压头11的下方设有热压托板7,所述热压托板7下方设有支撑底座18,所述热压头11和热压托板7之间设有多层热压板8,所述热压板8之间通过左右两侧导柱16连接,所述热压板8之间的导柱16上设有压缩弹簧15,所述热压板8内部设有热压油放置管道17,所述支撑底座18的左侧上方设有出油箱9,所述支撑底座18的右侧上方设有热压油加热电阻丝6,所述热压油加热电阻丝6的上方设有进油箱5,所述进油箱5右侧上方设有进油口4,所述热压油放置管道17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分油输送管10,且分油输送管10分别连接左侧的出油箱9和右侧的进油箱5,所述液压缸14左右两侧均设有滑杆,且滑杆贯穿固定板和支撑横梁1延伸至支撑架上,所述支撑立柱12的上方右侧设有控制面板2,所述控制面板2上设有控制按钮3。

工作原理:通过液压缸14带动热压头11向下移动,从而带动最上一层的热压板8向下移动,进而带动下一层热压板8向下移动一直顶到最下层热压板8的下表面从而实现各板材的加压。其中热压所使用的热压板8为中空结构,其内部设有流淌传热介质的压油放置管道17,为加压提供热能。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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