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绗缝机的新型防护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2397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护架,具体是一种用于绗缝机的新型防护架,属于绗缝机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绗缝机是用一根或多根缝纫线,在缝料上形成一种或多种线迹,使一层或多层缝料交织或缝合起来的机器,绗缝机的应用非常广泛,随着科技等各个方面的发展,绗缝机也从手动过渡到电动。

电动绗缝机相较于普通绗缝机结构更加复杂,自动化程度更高,同时工作效率相较于普通绗缝机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电动绗缝机结构复杂,所以各部件的损坏机率相较之前普通绗缝机损坏的机率更大,但是传统的市场上没有绗缝机专门的防护设备。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用于绗缝机的新型防护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绗缝机的新型防护架。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绗缝机的新型防护架,包括机体外壳以及机体外壳通过固定支架连接的固定底座,所述固定支架通过固定板固定连接至机体外壳表面,所述机体外壳顶部端面通过固定转轴转动连接至第一观察窗,且第一观察窗顶端设有握把,所述第一观察窗两侧均安装有加强筋板,所述机体外壳一侧端面设有第二观察窗,且与之对应的机体外壳另一侧端面设有动力构件保护罩,所述动力构件保护罩内部安装有固定弯杆,且固定弯杆的末端固定有转轴固定罩,所述机体外壳内腔底端安装有基础板,且基础板顶端沿垂直方向依次安装有实木板和橡胶板,且橡胶板和基础板之间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橡胶板的厚度为实木板厚度的二分之一,且橡胶板和实木板之间粘合连接。

优选的,所述动力构件保护罩与动力构件保护罩为一体化结构。

优选的,所述固定支架的数目为两个,且两个固定支架以机体外壳为中心对称分布在固定底座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绗缝机的防护工作,尤其适用于电动绗缝机,机体外壳可以将整个电动绗缝机包裹在其中,实现对绗缝机的全面保护,避免外界的环境因素对绗缝机工作状态以及使用寿命的影响,在机体外壳侧壁设有专门保护电动绗缝机动力构件的动力构件保护罩,实现两段式保护,在对绗缝机提供细致保护的同时,也便于对绗缝机的检测和维修,设置在机体外壳顶端以及两侧的第一观察窗以及第二观察窗便于工作人员对电动绗缝机工作过程的监管,橡胶板和实木板共同组成绗缝机的安装平台,在绗缝机工作时橡胶板和实木板可以起到减震作业,进一步消除对绗缝机工作的不利因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体外壳,2、动力构件保护罩,3、转轴固定罩,4、固定弯杆, 5、固定转轴,6、第一观察窗,7、握把,8、加强筋板,9、第二观察窗,10、橡胶板,11、实木板,12、基础板,13、固定底座,14、固定板,15、固定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所示,一种用于绗缝机的新型防护架,包括机体外壳1以及机体外壳1通过固定支架15连接的固定底座13,所述固定支架15通过固定板14固定连接至机体外壳1表面,所述机体外壳1顶部端面通过固定转轴5转动连接至第一观察窗6,且第一观察窗6顶端设有握把7,所述第一观察窗6两侧均安装有加强筋板8,所述机体外壳1一侧端面设有第二观察窗9,且与之对应的机体外壳1另一侧端面设有动力构件保护罩2,所述动力构件保护罩2内部安装有固定弯杆4,且固定弯杆4的末端固定有转轴固定罩3,所述机体外壳1内腔底端安装有基础板12,且基础板12顶端沿垂直方向依次安装有实木板11和橡胶板 10,且橡胶板10和基础板12之间螺纹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橡胶板10的厚度为实木板11 厚度的二分之一,且橡胶板10和实木板11之间粘合连接,提高装置的减震性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动力构件保护罩2与动力构件保护罩1为一体化结构,提高装置的紧凑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固定支架15的数目为两个,且两个固定支架15以机体外壳1为中心对称分布在固定底座13表面,实现对机体外壳1的固定。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固定转轴5转动第一观察窗6,通过第一观察窗 6的缺口进行绗缝机的安装,将绗缝机固定在橡胶板10表面,可以通过螺栓进行固定,将电动绗缝机的动力构件部分安装在动力构件保护罩2,类似于主轴或杆件等部件可以安装固定在转轴固定罩3内部,在绗缝机的工作过程中,可以通过第一观察窗6和第二观察窗9观察其工作情况,通过橡胶板10可实现对绗缝机的减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得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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