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单向导湿功能的针织面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5237发布日期:2018-06-05 22:06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编织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单向导湿功能的针织面料。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纺织品行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来,人们更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对运动的参与和投入也越来越多,当人们在大量运动或是在做较多的体力劳动时,汗液会大量排出,普通面料吸收汗液,织物正反面完全湿润,给人以黏着不适感。因此现对运动服装的要求不再仅仅限于款式、颜色等,而是对舒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服装的吸湿速干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具有单向导湿功能的针织面料。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具有单向导湿功能的针织面料,由若干个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组成,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包括6个横路,第1、4横路穿底纱,第2、3、5、6横路穿面纱,所述底纱为高导湿纤维,所述面纱为精棉纱。

其中,所述每个横路包括2个编织位。

其中,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1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成圈单元,第1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不编织单元,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4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不编织单元,第4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成圈单元。

其中,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2、5横路的编织位均为成圈单位。

其中,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3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集圈单元,第3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成圈单元;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6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成圈单元,第6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集圈单元。

其中,所述精棉纱的支数为24S/1。

其中,所述高导湿纤维的纱线规格为175D/78F,所述高导湿纤维具有由强亲水性的改性二醋酸酯纤维和弱亲水性的三醋酸酯纤维形成的复合纤维结构,优选地,选自Ventcool 175D/78FACETATE醋酸/POLY43/57加工丝。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采用导湿性较强的高导湿纤维作为面料里层,导湿性较差的精棉纱作为面料外层,达到快速将汗液导出体外并迅速蒸发的效果,使面料的穿着舒适性提高而且通过纱线编织,出现美观的提花效果,增加产品附加值。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以下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第1-6横路的编织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以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一种具有单向导湿功能的针织面料,由若干个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组成,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包括6个横路,第1、4横路穿底纱,第2、3、5、6横路穿面纱,所述底纱为高导湿纤维,所述面纱为精棉纱。

采用导湿性较强的高导湿纤维作为面料里层,导湿性较差的精棉纱作为面料外层,达到快速将汗液导出体外并迅速蒸发的效果,使面料的穿着舒适性提高而且通过纱线编织,出现美观的提花效果,增加产品附加值。

其中,所述每个横路包括2个编织位。

其中,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1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成圈单元,第1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不编织单元,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4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不编织单元,第4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成圈单元。

其中,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2、5横路的编织位均为成圈单位。

其中,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3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集圈单元,第3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成圈单元;所述正面最小花型循环的第6横路的第一编织位为成圈单元,第6横路的第二编织位为集圈单元。

本实用新型的正面最小花型的编织通过成圈单元、集圈单元和不编织单元3中形式实现组织变化,能够增强面料稳定性,便于后续的染整处理。

其中,所述精棉纱的支数为24S/1。

其中,所述高导湿纤维的纱线规格为175D/78F,所述高导湿纤维具有由强亲水性的改性二醋酸酯纤维和弱亲水性的三醋酸酯纤维形成的复合纤维结构,优选地,选自Ventcool 175D/78FACETATE醋酸/POLY43/57加工丝。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高导湿纤维和精棉纱的优化选择,有助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染色加工处理,提高本实用新型面料的导气导湿性。

本实用新型的三角编织表如下表所示:

其中 “Λ”、“∩”、“-”分别为成圈单元、集圈单元、不编织单元。以AB为一个循环。

本实用新型通过现有技术已经公开的染整工艺处理之后,进行性能测试,得到如下表的测试结果。

可见本实施例的编织结构有助于染色处理,染色处理后的针织面料具有良好的色牢度和抗形变性,可长期保持面料的平整、挺括,并且通过相应实验证明,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单向导湿功能的针织面料相对普通涤纶速干面料,在凉感、吸湿率和透气性均有明显的提升。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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