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包括龙骨,固定在所述龙骨上的铝合金母副框,与所述铝合金母副框配合的铝合金公副框,固定在所述铝合金母副框顶部的第一玻璃面层和固定在所述铝合金公副框顶部的第二玻璃面层;所述铝合金母副框与所述铝合金公副框之间设置有用于供铝合金公副框左右移动的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母副框设置有开口向右的U型槽,所述铝合金公副框的左端伸入所述U型槽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母副框的顶部与铝合金公副框的右端顶部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母副框的左端设置有排水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公副框的右端设置有排水槽。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槽的底部设置有橡胶垫。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母副框与龙骨之间设置有聚氯乙烯垫片,所述铝合金母副框的底部通过沉头自功螺钉固定在所述龙骨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玻璃面层与第二玻璃面层的端部通过泡沫条和密封胶连接固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玻璃面层通过双面胶和结构胶固定在所述铝合金母副框顶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应力集中的采光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玻璃面层通过双面胶和结构胶固定在所述铝合金公副框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