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芯板,
所述芯板包括芯条单元,所述芯条单元沿芯板宽度方向具有多层结构,所述芯条单元包括多个横向承压体、至少一个板块和至少一个斜拉单元,沿芯板宽度方向依次排列的横向承压体、板块、至少一个斜拉单元、横向承压体叠压粘合组成芯条单元;
所述斜拉单元沿芯板宽度方向包括斜拉结构、斜拉结构、板块,并且斜拉结构、斜拉结构、板块依次排列叠压粘合组成斜拉单元;
当所述芯条单元包括多个斜拉单元时,相邻斜拉单元的排列方式为上一个斜拉单元的板块与下一个斜拉单元中的斜拉结构的头端相连接;
所述芯条单元四周还包括边框,所述边框由板块组成;
所述芯板还包括平衡层,分别位于芯板的上、下两个表面;
所述平衡层包括至少一层实木单板;
当所述平衡层包括多层实木单板时,相邻实木单板的纹理方向相互垂直;
所述芯板上、下两个表面的所述平衡层包括的实木单板层数可以相同或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承压体包括多个沿所述芯板宽度方向延伸的平行且间隔设置的板条,所述斜拉结构包括多个相对于所述横向承压体板条倾斜且间隔设置的板条,所述相邻两层斜拉结构的对应位置的板条在多层结构叠压方向上的投影呈人字形或八字形或交叉形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承压体的间隔设置的板条深度小于横向承压体的厚度,所述斜拉结构的间隔设置的板条的深度小于斜拉结构的厚度;所述斜拉单元中相邻斜拉结构的尾端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拉结构的间隔设置的板条间距相等或斜拉结构的板条倾斜方向与所述芯板表面呈45°角或横向承压体的间隔设置的板条间距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条单元中的横向承压体、板块和斜拉结构沿芯条单元多层结构叠压方向上的宽度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板沿芯板宽度方向和/或倾斜于芯板长度方向还包括加强筋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板中的板块是实心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板上表面覆有饰面耐磨纸或表板或实木饰面单板。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与芯条单元表面接触的平衡层中的实木单板的纹理方向与芯板宽度方向平行。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芯板上、下表面的平衡层包括的实木单板层数相同时,所述表板的纹理方向与相邻的实木单板纹理方向相同。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芯板上表面平衡层的实木单板层数比所述芯板下表面平衡层的实木单板层数少一层时,所述表板的纹理方向与相邻的实木单板纹理方向垂直。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实木饰面单板表面附有uv漆或油漆或木蜡油,或防火涂料、防腐涂料、防蚁涂料中的一种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或不进行任何处理。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板下表面覆有实木单板或防潮纸或表层纸或金属薄膜或浸渍胶膜纸中的一种或其组合,或油漆,或不进行任何处理。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结构木地板的底面进行封蜡处理。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板四周开设有平扣或锁扣结构。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进行封蜡或油漆处理。
1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承压体和/或所述斜拉结构的间隔设置的板条上开设有沿芯板长度方向的呼吸通道。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通道深度小于所述斜拉结构的深度或者横向承压体的深度。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通道贯穿于所述芯板边框或所述芯板边框上设有呼吸通道。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相邻斜拉结构呼吸通道分别位于所述芯条单元的上、下两个表面。
21.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步骤a:将多个长度和厚度相同的板条按纤维纹理相互平行、沿水平方向无缝隙地码放并粘合成正方形平板(1);
步骤b:将正方形平板(1)的一面沿板条纤维纹理方向开出多个彼此平行且平行于纤维纹理方向的槽,形成板(2);
步骤c:将板(2)沿45°对角线方向裁切形成2块三角形的板(3);
步骤d:将4块三角形的板(3)重新排列,使4块板(3)的直角边彼此紧贴,形成一个新的正方形平板(4);
步骤e:将板(4)在其平面内旋转90°获得板(5),并将一张板(4)和一张板(5)粘合在一起形成板(6);
步骤f:将板(2)、实心木板(7)、板(6)、实心木板(8)和板(2)沿垂直于板(6)的方向上按顺序排列叠压粘合形成板(9),将板(9)按一定的厚度裁切形成一组或多组芯条单元;
步骤g:在芯条单元的四周添加边框,形成板(10);
步骤i:在板(10)上、下表面分别覆至少一层实木单板,形成一种人造结构木地板的芯板,
根据宽度需要,可以在步骤f中增加板(6)和实心木板(8)的层数。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g和步骤i之间增加步骤h:在板(10)表面的板(2)和/或板(6)位置进行开槽处理,槽道延伸至板(10)边沿,形成呼吸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