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干曲仓通风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80085阅读:2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干曲仓通风盖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风盖,特别涉及一种干曲仓通风盖。它包括通风盖本体,所述通风盖本体至少包括两根横杆和若干根竖杆,所述横杆固定连接在所述竖杆的两端,相邻两竖杆之间的间距为5-8cm。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其可防止行人因疏忽大意掉进干曲仓,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还有通风散热的作用,防止干曲仓内发酵温度升高烧毁曲块或发生曲块自燃,从而起到保护曲块和预防火灾事故的作用。
【专利说明】一种干曲仓通风盖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风盖,特别涉及一种干曲仓通风盖。
【背景技术】
[0002]酒厂在制曲的过程中,经过发酵后的半成品曲块需转运到干曲仓进行除潮和除异味,为了转运方便,酒曲发酵一般在二楼完成,干曲仓一般设置在一楼,将二楼地面打开一个洞,作为干曲仓的进曲口,进曲口太小,进曲不方便,进曲口太大,工人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干曲仓,为了安全起见,通常在干曲仓进曲口盖上一块铁质盖板。制曲员工在拆曲工艺完成后,将曲块从二楼进曲口放入一楼进曲仓,生产结束后再将盖板盖到进曲口上部,可防止员工因行走时疏忽大意掉入干曲仓内,发生安全事故,但干曲仓顶部因此被封盖严实,导致干曲仓内热汽无法从仓顶散出,通风散热效果差使干曲仓内温度过高,导致干曲仓内曲药烧毁,温度过高甚至会导致曲块自燃发生火灾。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散热效果好的干曲仓通风盖。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使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括通风盖本体,所述通风盖本体至少包括两根横杆和若干根竖杆,所述横杆固定连接在所述竖杆的两端,相邻两竖杆之间的间距为5-8cm。
[0005]所述通风盖本体上设置有安全网,安全网与竖杆之间的角度α为30° ^ a ^ 150。。
[0006]所述横杆为角钢。`
[0007]所述竖杆为不锈钢管。
[0008]所述横杆通过焊接连接在所述竖杆的两端。
[0009]所述通风盖本体长为63.5cm、宽为63cm、高为2.9cm。
[0010]所述安全网为铁丝网。
[0011]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其可防止行人因疏忽大意掉进干曲仓,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还有通风散热的作用,防止干曲仓内发酵温度升高烧毁曲块或发生曲块自燃,从而起到保护曲块和预防火灾事故的作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0013]图2是实施例1的主视图;
[0014]图3是实施例2的主视图;
[0015]图中:横杆1、竖杆2、安全网3。【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7]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通风盖本体,所述通风盖本体至少包括两根横杆I和若干根竖杆2,所述横杆I固定连接在所述竖杆2的两端,相邻两竖杆2之间的间距为5-8cm。两竖杆之间的间距可根据鞋底宽度尺寸作适当的调整,只要保证行人不掉进干曲仓即可,但为了节约材料可保证通风效果,两竖杆之间的间距优选5-8cm。
[0018]实施例1,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通风盖本体,所述通风盖本体至少包括两根横杆I和若干根竖杆2,所述横杆I固定连接在所述竖杆2的两端,相邻两竖杆2之间的间距为5-8cm。所述通风盖本体上设置有安全网3,所述安全网3为铁丝网,安全网3与竖杆2之间的角度α为30° ( α≤150°,优选α为90°,横杆I为角钢,竖杆2为不锈钢管,横杆I通过焊接连接在竖杆2的两端,为了牢固,也可以在竖杆中部增加横杆,通风盖本体长为63.5cm、宽为63cm、高为2.9cm。
[0019]实施例2,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安全网3的角度α优选α为 150°。
【权利要求】
1.一种干曲仓通风盖,包括通风盖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盖本体至少包括两根横杆(I)和若干根竖杆(2 ),所述横杆(I)固定连接在所述竖杆(2 )的两端,相邻两竖杆(2 )之间的间距为5-8cm。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曲仓通风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盖本体上设置有安全网(3),安全网(3)与竖杆(2)之间的角度α为30° < α <150°。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曲仓通风盖,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I)为角钢。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干曲仓通风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杆(2)为不锈钢管。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曲仓通风盖,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I)通过焊接连接在所述竖杆(2)的两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曲仓通风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盖本体长为63.5cm、宽为63cm、高为 2.9cm。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曲仓通风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网(3)为钢丝网。
【文档编号】E06B5/01GK203452593SQ201320517452
【公开日】2014年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23日
【发明者】黄光丽, 陈三军, 倪兴洲 申请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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