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压力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煲体,所述煲体中设置有可取出的内锅;
盖体,所述盖体可开合地设置于所述煲体上,且在盖合状态下能够盖合所述煲体,所述盖体包括外盖和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外盖的可拆盖部件,当所述盖体盖合在所述煲体上时,所述可拆盖部件覆盖于所述内锅上且所述可拆盖部件和所述内锅之间构成烹饪空间;以及
密封圈,所述密封圈设置在所述可拆盖部件和所述内锅之间,用于密封所述烹饪空间;
其中,所述可拆盖部件的与所述密封圈对应的位置处设置有凹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力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位于所述器具的左侧和/或右侧。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力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为圆弧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力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包括与所述内锅的内壁配合的直壁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力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宽度不大于80mm,所述凹槽的深度不大于2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力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宽度为50-60mm,所述凹槽的深度为0.8-1.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