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形热管加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6238阅读:54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加热防冻技术,具体是一种环形热管加热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闸门门槽防冰冻装置采用的是热油融冰法,热油融冰法是通过电热器将油箱里的油加热,由油泵将热油通过管路送达到门槽附近的埋件,此时由于热量传递,门槽温度逐渐升高,将门槽附近的冻冰消融,但是热油融冰法在长时间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故障和危险,如导热油过热碳化甚至燃烧、导热油油温过高导致油箱爆炸、阀件漏油等,如出现以上问题对闸门及工程运作有很大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靠安全的环形热管加热装置,以实现闸门门槽防冰冻。

一种环形热管加热装置,包括排气阀、电控柜、电加热器、单向阀、温度传感器、环形管路、隔离板、散热腔,散热腔的顶端设有两个开口,分别与环形管路的进口和出口连通,环形管路的进口端管路中设有与电控柜连接的电加热器,环形管路的顶部设有用于注入导热液体的排气阀,环形管路上还设有与电控柜连接的温度传感器,散热腔内设有竖直的将散热腔分隔为左右两个腔体的隔离板,隔离板的顶端与散热腔内腔顶部连接,底端竖直向下延伸至散热腔底部但不与底部接触。

进一步的,位于电加热器下方的环形管路中设有单向阀。

进一步的,单向阀下方的环形管路中依次设有装溢流阀、膨胀罐。

进一步的,电加热器通过动力电缆与电控柜连接。

进一步的,温度传感器通过控制电缆与电控柜连接。

进一步的,环形管路上加装有保温套。

进一步的,所述导热液体为超导液。

进一步的,环形管路由铜管制成。

本实用新型将导热液从排气阀注入环形管路,进而进入散热腔,启动电控柜,按照预设温度对从散热腔进入环形管路的导热液进行加热,将门槽附近的并融化,相比现有技术使用油泵将热油通过管路送达到门槽附近的埋件进行热油融冰,结构简单,使用安装方便,快速循环的加热方式不仅能有效融冰,而且安全性高,可安全可靠地实现闸门门槽防冰冻的目的,且不会对闸门及工程运作产生影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环形热管加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排气阀,2—电控柜,3—动力电缆,4—控制电缆,5—电加热器,6—单向阀,7—膨胀罐,8—溢流阀,9—温度传感器,10—保温套,11—环形管路,12—隔离板,13—散热腔,14—导热液体,15—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环形热管加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环形热管加热装置包括排气阀1、电控柜2、动力电缆3、控制电缆4、电加热器5、单向阀6、膨胀罐7、溢流阀8、温度传感器9、保温套10、环形管路11、隔离板12、散热腔13。

散热腔13的顶端设有两个开口,分别与环形管路11的进口和出口连通,环形管路11的进口端管路中设有与电控柜2连接的电加热器5,电加热器5通过动力电缆3与电控柜2连接。环形管路11可由铜管制成。电加热器5与环形管路11、散热腔13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环形加热装置,环形管路11、散热腔13用于装入导热液体14(例如超导液)。位于电加热器5下方的环形管路11中设有单向阀6,可保证导热液体14在受热开始工作是向上传递热量,而不是两端都传递热量。

在环形管路11的顶部设有排气阀1,导热液体14可从排气阀1注入环形管路11,进而进入散热腔13。单向阀6下方的环形管路11中还依次设有装溢流阀8、膨胀罐7,当环形管路11内的压力过大时会挤压膨胀罐7,当膨胀罐7内没有位置接受挤压时,溢流阀8会自动打开溢流。

环形管路11上还设有温度传感器9,温度传感器9通过控制电缆4与电控柜2连接,温度传感器9实时监测环形管路11内导热液体14的温度,电控柜2根据温度传感器9监测的温度控制电加热器5进行功率调节,以达到预设的温度值。

为防止环形管路11散热,可在环形管路11上加装保温套10,在散热腔13内设有竖直的将散热腔13分隔为左右两个腔体的隔离板12,隔离板12的顶端与散热腔13内腔顶部连接,将环形管路11顶部的进口和出口分隔,隔离板12的底端竖直向下延伸至散热腔13底部但不与底部接触,即留置一个开口以便导热液14从左腔进入右腔。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导热液14从排气阀1注入环形管路11,进而进入散热腔13,启动电控柜2,按照预设温度对从散热腔13进入环形管路11的导热液14进行加热,将门槽附近的冰15融化,相比现有技术使用油泵将热油通过管路送达到门槽附近的埋件进行热油融冰,结构简单,使用安装方便,快速循环的加热方式不仅能有效融冰,而且安全性高,可安全可靠地实现闸门门槽防冰冻的目的,且不会对闸门及工程运作产生影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属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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