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朝天锚杆施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24781发布日期:2018-09-14 20:38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锚杆装置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朝天锚杆施工装置。



背景技术:

现国内外大量建设地下工程,为保证地下洞室的施工安全,提高洞室周边围岩的整体承载能力,一般都需要在洞室周边布置大量的辐射锚筋。在朝上倾斜的锚杆(简称朝天锚杆)施工中存在注浆难、注浆密实度难以达到要求等情况。为此行业内开发了空心锚杆、药卷式锚杆等型式,也有的将锚杆造孔增大,采取在锚杆旁增加一个注浆管的方式。这些方法仍存在或承载能力小、或成本较高,且注浆不密实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朝天锚杆施工装置,能够实现采用普通的造孔,采用普通的钢筋锚杆,采用正常的注浆方式,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达到保证锚杆周边注浆密实的效果。

为了实现上述的技术特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朝天锚杆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孔口管,所述孔口管包括孔口管主体,所述孔口管主体的侧壁上连通有注浆管,所述注浆管上安装有进浆管闸阀,所述孔口管主体的尾部安装有堵塞环,所述堵塞环的中心位置安装有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上安装有排气管阀门;所述孔口管的一端插入到锚杆孔的内部,所述排气管伸入到锚杆孔的底端。

所述孔口管主体采用锥形结构,在其外部包裹有弹性橡胶层,所述弹性橡胶层与锚杆孔的内壁相贴合构成密封结构。

所述堵塞环和孔口管主体采用整体结构,在堵塞环的内壁上涂覆有耐磨材料,并与排气管构成滑动配合。

所述注浆管的末端与灌浆系统相连。

本实用新型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通过采用上述的朝天锚杆,由于采用从下部注浆上部排气的方式可以将孔内的空气全部排出,确保了孔内注浆的饱满,其施工也不需要将造孔增大,大大节约了成本,在施工时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这种装置,以方便批量作业。

2、通过洞坪电站地下厂房和三里坪电站地下厂房顶拱锚杆施工来看,采用超声波对其进行质量检测,其浆液饱满度达到90%以上,远远超过规范要求。

3、管主体管101采用上小下大的锥形结构,外侧为弹性橡胶,有较好的强度,能打入锚杆孔中起到与锚杆孔周边密封和能承受孔内浆液重量和排气管2重量的能力。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孔口管结构示意图。

图中:排气管1、锚杆孔2、孔口管3、排气管阀门4;

孔口管主体301、堵塞环302、进浆管闸阀303、注浆管30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说明。

参见图1-2,一种朝天锚杆施工装置,它包括孔口管3,所述孔口管3包括孔口管主体301,所述孔口管主体301的侧壁上连通有注浆管304,所述注浆管304上安装有进浆管闸阀303,所述孔口管主体301的尾部安装有堵塞环302,所述堵塞环302的中心位置安装有排气管1,所述排气管1上安装有排气管阀门4;所述孔口管3的一端插入到锚杆孔2的内部,所述排气管1伸入到锚杆孔2的底端。通过采用上述的锚杆结构,工作过程中采用从下部注浆上部排气的方式可以将孔内的空气全部排出,确保了孔内注浆的饱满。

进一步的,所述孔口管主体301采用锥形结构,在其外部包裹有弹性橡胶层,所述弹性橡胶层与锚杆孔2的内壁相贴合构成密封结构。通过采用弹性橡胶层也增大了摩擦力,提高了连接强度。

进一步的,所述堵塞环302和孔口管主体301采用整体结构,在堵塞环302的内壁上涂覆有耐磨材料,并与排气管1构成滑动配合。通过滑动配合能够方便的调整排气管1在锚杆孔2内部的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注浆管304的末端与灌浆系统相连。通过灌浆系统能够向锚杆孔2内部进行注浆作业。

进一步的,通过所述的排气管阀门4在实施时方便关闭排气管以防止拔管时浆液不从中流失。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和施工过程如下:

S1、将孔口管3打入锚杆孔2;

S2、将排气管1通过堵塞环302中间孔插入锚杆孔直至孔底,然后往外略拔出3~5cm并将其固定在孔口管上;

S3、将注浆管304与外部注浆系统连接,开始注浆,浆液从锚固孔孔口进入,将空气挤压从上部排气管口排出,直至将整个锚杆孔注满,开始从排气孔排浆为止,关闭排气管阀门4和进浆管闸阀303,撤除灌浆系统;

S4、待锚杆孔内浆液达到初凝,形成浆糊膏状结构,缓慢拔除中部排气管,然后拔除孔口管,插入锚杆钢筋。

由于采用从下部注浆上部排气的方式可以将孔内的空气全部排出,确保了孔内注浆的饱满,其施工也不需要将造孔增大,大大节约了成本,本工艺方法在施工时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这种装置,以方便批量作业。通过洞坪电站地下厂房和三里坪电站地下厂房顶拱锚杆施工来看,采用超声波对其进行质量检测,其浆液饱满度达到90%以上,远远超过规范要求。

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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