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形泡沫浮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5937阅读:25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形泡沫浮球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浮桥设备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圆形泡沫浮球。



背景技术:

目前,在浮桥设备中通常会用到圆形泡沫浮球。现有的圆形泡沫浮球,球体是由泡沫塑料制成,材质较软,球体中心或偏心位置设有用于穿设绳索的通孔。这种简单的结构设计使得圆形泡沫浮球的强度较低,抵抗外力差,使用寿命短,在绳索一定拉力作用下球体容易受损,甚至出现撕裂的情形,因此这种传统的圆形泡沫浮球一般只适用于受力不大的环境,适用面较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抵抗外力强、使用寿命长的圆形泡沫浮球。

为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圆形泡沫浮球,包括球体,所述圆形泡沫浮球还包括用于连接绳索的环形定位环,所述球体上设有环形定位槽,环形定位环安装在环形定位槽上,环形定位环通过环形定位槽与球体连接。绳索通过环形定位环与浮球连接,绳索对浮球的拉力直接作用在环形定位环上,有效避免绳索对浮球的拉力直接作用在球体上而造成球体受损甚至撕裂。

所述环形定位环包括环状体和设置于环状体上的系耳,所述系耳设有用于穿设绳索的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系耳的数目为一个或多个,多个系耳设置在环状体不同的圆周方向上。由于绳索对浮球的拉力直接作用在环形定位环的系耳部位,设置多个系耳可以大大减小单个系耳所承受绳索的拉力,进一步提高浮球的可靠性。

进一步的,所述系耳的通孔两侧设有镂空部,所述镂空部上设有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环形定位环为一体注塑成型的塑料构件。

进一步的,所述环形定位环为热塑性塑料制成。由于热塑性塑料具有较高的强度和硬度,在外来作用下不会轻易断裂,进而保证浮球在受力环境中不会轻易损坏。

进一步的,所述球体表面包覆有涂塑层,所述涂塑层为热固性塑料制成,如PVC、PA塑料等。浮球在使用时,通过涂塑层对球体进行保护,避免流水直接冲击球体表面而造成球体破损,提高浮球的使用寿命。所述涂塑层的厚度为1~5mm,涂塑层一方面满足涂塑层对球体的保护作用,另一方面避免了浮球质量过大而不能很好漂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圆形泡沫浮球在球体上设有环形定位环,环形定位环包括环状体和设置于环状体上的系耳,所述系耳设有用于穿设绳索的通孔,绳索通过环形定位环与浮球连接,有效避免绳索对浮球的拉力直接作用在球体上而造成球体受损甚至撕裂。另外,所述球体表面包覆有涂塑层,涂塑层对球体起保护作用,进一步提高浮球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圆形泡沫浮球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圆形泡沫浮球的球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圆形泡沫浮球,包括球体10,球体10是由泡沫塑料制成,材质较软,所述圆形泡沫浮球还包括有用于连接绳索的环形定位环20,所述球体10上设有环形定位槽11,环形定位环20安装在环形定位槽11内,环形定位环20通过环形定位槽11与球体10连接。所述环形定位环20包括环状体21和设置于环状体21上的系耳22,所述系耳22设有用于穿设绳索的通孔24,绳索通过环形定位环20与浮球连接,绳索对浮球的拉力直接作用在环形定位环20上,可以有效避免绳索对浮球的拉力直接作用在球体上而造成球体受损甚至撕裂。

本实施例中,所述系耳22的数目为两个,系耳22设置在环状体21不同的圆周方向上,绳索对浮球的拉力直接作用在环形定位环20的系耳22部位。

所述系耳22的通孔24两侧设有镂空部23,所述镂空部23上设有加强筋,通过加强筋使得系耳22的结构更加稳固,能承受更大外来作用。

所述环形定位环20为一体注塑成型的塑料构件。所述环形定位环20为热塑性塑料制成,如PE、PP塑料等,具有较高的强度和硬度,在绳索拉力作用下不会轻易断裂,进而保证浮球在受力环境中不会轻易损坏。

所述球体10表面包覆有涂塑层,所述涂塑层为热固性塑料制成,通过高温高压均匀喷涂到泡沫主体的外表面凝固而成。通过涂塑层对球体进行保护,避免流水直接冲击球体表面而造成球体破损。

所述涂塑层的厚度为4mm,涂塑层一方面满足涂塑层对球体的保护作用,另一方面避免了浮球质量过大而不能很好漂浮。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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