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31712阅读:1061来源:国知局
一种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火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属于消防器材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利用其喷射出的大量泡沫,这些泡沫能粘附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与空气隔绝,同时降低温度,破坏燃烧条件,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在灭火器的使用过程中,灭火器所喷射出的泡沫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灭火效果的好坏。然而,现有的泡沫灭火器,由于结构设置的原因,导致灭火器所喷出的泡沫的发泡性能不稳定,甚至不能发生干燥的泡沫,常常导致灭火效果的不理想,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甚至危害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此外,现有的泡沫灭火装置由于结构设计的不合理性,大多较为笨重,使用时移动不便,从而导致不能及时地进行灭火救援行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移动方便且灭火效果好的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包括箱体以及位于箱体正面的箱门,其中:所述箱体内设有第一灭火组件,所述第一灭火组件包括第一液罐、第一气瓶、喷枪以及混合器组件,所述混合器组件包括第一混合器,其中,所述第一气瓶的气体出口与第一液罐的气体入口相连,所述第一液罐上设置有第一注液口,其出液口与第一混合器的入液口相连,所述第一混合器的泡沫出口与喷枪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内还设置有水带,所述第一混合器的泡沫出口通过水带与喷枪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混合器组件还包括设置于第一液罐的出液口与第一混合器的入液口之间的转换阀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一混合器的泡沫出口与水带之间的总阀门。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内设置有水带架以及喷枪架,所述箱体的外侧设置有抽屉式配件盒。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气瓶的气体出口处设置有减压阀,所述第一液罐上还设置有压力表、泄压阀以及安全阀。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内设置有破拆组件,所述破拆组件包括通过滑轨设置于所述箱体内的工具箱以及设置于所述工具箱内的破拆工具。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内还设置有位于工具箱上方的排烟机以及第二灭火组件。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灭火组件为背负式灭火组件,其包括第二液罐、第二气瓶以及第二混合器,所述第二气瓶的气体出口与第二液罐的气体入口相连,所述第二液罐上设置有第二注液口,其混合液出口与第二混合器的入液口相连,所述第二混合器的泡沫出口与喷枪相连。

再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灭火组件还包括储存有氧气的第三气瓶以及与所述第三气瓶相连的呼吸面罩。

此外,所述箱门为能向上收起的伸缩门或卷帘门,所述箱体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相对于现有的CAFS系统,本实用新型的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通过设置与液罐的出液口相连的混合器,使得泡沫混合液与压缩空气在混合器中预混合形成发泡效果好、泡沫稳定性高的泡沫后再经喷枪进行喷射,有利于提高灭火效果。此外,本实用新型的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还在箱体中设置了可背负式的灭火组件以及排烟机,增加了灭火装置的功能,提高了灭火效率以及使用的便捷性。结构紧凑、使用方便、实用性强,可适用于大部分的火灾救援,尤其适用于地铁站台、车库、码头、加油站、展览馆等场所的灭火救援。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混合器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包括箱体1以及位于箱体1正面的箱门11,所述箱门11优选能向上收起的伸缩门或是卷帘门。所述箱体1的底部还设有便于移动的万向轮12。所述箱体1内设有第一灭火组件,所述第一灭火组件包括第一液罐2、第一气瓶3、喷枪(未示出)以及混合器组件4。其中,所述第一气瓶3可设置一个或两个,其内部储存有压缩空气,第一气瓶3的气体出口处设置有减压阀,并且,所述第一气瓶3的气体出口通过高压气管与第一液罐2的气体入口相连。所述第一液罐2上设置有泄压阀、压力表以及第一注液口21以及相应的封盖,其中,所述第一注液口21可从所述箱体1的顶部伸出,以便于向第一液罐2中加入产生灭火泡沫所需的水以及泡沫原液。所述混合器组件4包括第一混合器42,所述第一液罐2的出液口通过管道与第一混合器42的入液口相连。有利的是,所述混合器组件4还可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液罐2的出液口与第一混合器42的入液口之间的转换阀41,通过切换该转换阀41,可提供干式CAFS灭火泡沫或湿式CAFS灭火泡沫。所述第一混合器42的泡沫出口与水带5的水带卡口52相连,并经由水带5与喷枪相连。此外,所述混合器组件4还可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混合器42上的安全阀44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一混合器42的泡沫出口与水带卡口52之间的总阀门43,通过切换该总阀门43可控制第一灭火组件的开启与关闭。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箱体1内还可设置有破拆组件7,所述破拆组件可包括通过滑轨71设置于所述箱体1内的工具箱以及设置于所述工具箱内的破拆工具72。此外,所述箱体1内还可设置位于所述工具箱上方的排烟机6以及第二灭火组件9。有利的是,所述第二灭火组件9可以是背负式灭火组件。有利的是,所述第二灭火组件包括第二液罐91、第二气瓶92以及第二混合器94,所述第二气瓶92内储存有压缩空气,其气体出口与第二液罐91的气体入口相连,所述第二液罐91上设置有第二注液口,其混合液出口与第二混合器94的入液口相连。所述第二混合器94的泡沫出口可通过水带与喷枪相连。此外,所述第二灭火组件9还可包括第三气瓶93,其内部储存有氧气,其出气口通过管道连接有呼吸面罩95。所述第二灭火组件9还可包括设置于第二液罐91的出液口与第三气瓶93的入液口之间的转换阀、各气瓶的气体出口处的压力表以及减压阀等部件,且所述第二液罐91上还设置有泄压阀。有利的是,所述箱体1内还可这是用于收纳水带5的水带架51以及用于放置喷枪的喷枪架,此外,所述箱体1的外侧还可设置一抽屉式配件盒8,以用于存放灭火救援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其它配件。

本实用新型如上所述的箱式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使用时,将水带两端的卡口52分别与第一混合器42的泡沫出口以及喷枪相连,从而经由所述水带5将喷枪与第一混合器42相连。通过第一液罐2上的液压阀释放掉第一液罐2以及各管路中的残留气体后,通过注液口21向第一液罐2内加入产生泡沫所需量的水以及泡沫原液。开启第一气瓶3相第一液罐2中注入压缩空气,此时,在压缩空气的压力作用下,第一液罐2内的泡沫混合液与压缩空气被压迫进入到第一混合器42中进一步混合形成合格的泡沫,并输送到与其泡沫出口相连的水带5中,最后经喷枪喷出用于灭火操作。根据火灾的类型以及火势的实时发展状况,通过切换转换阀41,可分别提供湿式CAFS泡沫或干式CAFS灭火泡沫。此外,灭火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还可将箱体1内的第二灭火组件9进行灭火操作,和/或利用排烟机6进行排烟处理。所述第二灭火组件9的灭火操作过程与第一灭火组件相类似,在此不再详述其操作过程。。与现有的全自动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Compressed Air Foam System,CAFS)系统,泡沫混合液和压缩空气在管路或水带中进行混合不同的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混合器,使得泡沫混合液与压缩空气在混合器中预混合形成发泡效果好、泡沫稳定性高的泡沫后再经喷枪进行喷射,有利于提高灭火效果。

本实用新型已通过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然而,通过对前文的研读,对各实施方式的变化和增加也是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所显而易见的。申请人的意图是所有这些变化和增加落在了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中。相似的编号通篇指代相似的元件。为清晰起见,在附图中可能有将某些线、层、元件、部件或特征放大的情况。

本文中使用的术语仅为对具体的实施例加以说明,并非意在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限制。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均与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的理解相同。还须明确的是,除在本文中有明确的定义外,诸如字典中通常定义的术语应该解释为在本说明书以及相关技术的语境中可具有一致的意思,而不应解释的理想化或过分形式化。公知的功能或结构出于简要和清楚地考虑或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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