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164720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学生用化学实验装置,具体是一种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酒精灯作为热源和进行焰色反应的加热工具,使用后不可用嘴去吹,必须用灯帽盖灭,以确保安全,同时防止酒精挥发。但在用灯帽盖灭前,由于火焰的燃烧消耗了灯帽内的氧气形成负压,如果不及时重新打开,待灯帽内的空气冷却后就很难再打开灯帽。而在日常操作中,往往忘记进行二次盖帽,导致下次打开灯帽时相当麻烦。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保证酒精灯能够直接加热实验器材底部,无需进行二次盖帽,保持密封状态,防止酒精挥发的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包括酒精灯、底座和固定在底座左侧的直杆;在所述直杆上设置有横杆,横杆的左端通过锁紧螺栓固定于直杆上;所述横杆垂直于直杆,在横杆的右侧设置有管夹,管夹夹紧设有烧瓶;所述底座的中部设置有灯室,灯室的下方设置有液压缸,液压缸与底座固定连接,在液压缸上设置有液压杆,液压杆的下端位于灯室内,液压杆的上端固定设置有放置槽,酒精灯卡接设于放置槽内,且灯室的高度大于酒精灯的高度;所述酒精灯包括灯芯、灯帽和灯颈,其中,灯帽的上端沿轴心设置的圆形通孔内设有与圆形通孔配合的圆柱形活动塞;在圆柱形活动塞的底部设有圆锥形堵头,在圆柱形活动塞的上端设有圆形帽头,其中,圆锥形堵头和圆形帽头的直径均大于圆形通孔的直径;所述圆柱形活动塞的径外沿轴向设有长条形凹槽;在圆柱形活动塞的径外设有压力弹簧;所述灯室的两侧设置有滑槽,滑槽位于底座的上表面,滑槽内嵌有滑板,滑板的一侧设置有半圆形的豁口,豁口的上下两侧设置有暗槽,滑板对拼后,两个半圆形的豁口构成了圆形结构,圆形结构的直径与液压杆的截面直径一致,且圆形结构的直径大于酒精灯的最大直径,同时,圆形结构上扣合连接有扣板,扣板上设置有拉手,拉手与扣板之间轴连接;在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水平仪,水平仪与底座之间固定连接。
[0006]进一步的:所述液压缸为数字液压缸。
[0007]进一步的:所述灯室与底座为一体成型制造。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9]1、本实用新型中液压缸驱动液压杆伸缩进而带动酒精灯探出或缩回灯室,而滑板有效防止灰尘进入灯室,同时,底座表面的水平仪可以直接看出底座是否处于水平状态,保证酒精灯能够直接加热实验器材底部。
[0010]2、本实用新型中盖上灯帽后,只需轻轻摁压圆形帽头,空气通过圆柱形活动塞的径外沿轴向设置的长条形凹槽进入到灯帽内,消除灯帽内的负压,无需进行二次盖帽即可避免下次打开灯帽时的麻烦;同时,手指从圆形帽头上移开,在压力弹簧的弹力作用下,圆锥形堵头解决顶住灯帽的上端沿轴心设置的圆形通孔,使灯帽保持原来的密封状态,防止酒精挥发,确保酒精不会挥发浪费。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中酒精灯在灯室时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3为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中部分结构示意图。
[0014]图4为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中酒精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6]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包括酒精灯4、底座2和固定在底座左侧的直杆I ;在所述直杆I上设置有横杆12,横杆12的左端通过锁紧螺栓11固定于直杆I上;所述横杆12垂直于直杆1,在横杆12的右侧设置有管夹,管夹夹紧设有烧瓶13 ;所述底座2的中部设置有灯室3,灯室3的下方设置有液压缸10,液压缸10为数字液压缸,液压缸10与底座2固定连接,在液压缸10上设置有液压杆9,液压杆9的下端位于灯室3内,液压杆9的上端固定设置有放置槽,酒精灯4卡接设于放置槽内,且灯室3的高度大于酒精灯4的高度;所述灯室3与底座2为一体成型制造;工作时,液压缸10驱动液压杆9伸缩进而带动酒精灯4探出或缩回灯室3 ;所述酒精灯4包括灯芯41、灯帽47和灯颈49,其中,灯帽47的上端沿轴心设置的圆形通孔46内设有与圆形通孔46配合的圆柱形活动塞42 ;在圆柱形活动塞42的底部设有圆锥形堵头48,在圆柱形活动塞42的上端设有圆形帽头44,其中,圆锥形堵头48和圆形帽头44的直径均大于圆形通孔46的直径;所述圆柱形活动塞42的径外沿轴向设有长条形凹槽45 ;在圆柱形活动塞42的径外设有压力弹簧43 ;使用时,盖上灯帽47后,只需轻轻摁压圆形帽头44,空气通过圆柱形活动塞42的径外沿轴向设置的长条形凹槽45进入到灯帽47内,消除灯帽47内的负压,无需进行二次盖帽即可避免下次打开灯帽时的麻烦;同时,手指从圆形帽头44上移开,在压力弹簧43的弹力作用下,圆锥形堵头48解决顶住灯帽47的上端沿轴心设置的圆形通孔46,使灯帽47保持原来的密封状态,防止酒精挥发,确保酒精不会挥发浪费;所述灯室3的两侧设置有滑槽6,滑槽6位于底座2的上表面,滑槽6内嵌有滑板7,滑板7的一侧设置有半圆形的豁口,豁口的上下两侧设置有暗槽,滑板7对拼后,两个半圆形的豁口构成了圆形结构,圆形结构的直径与液压杆的截面直径一致,且圆形结构的直径大于酒精灯4的最大直径,同时,圆形结构上扣合连接有扣板8,扣板8上设置有拉手,拉手与扣板8之间轴连接;在所述底座2上设置有水平仪5,水平仪5与底座2之间固定连接;使用时,滑板7有效防止灰尘进入灯室3,同时,底座2表面的水平仪5可以直接看出底座2是否处于水平状态,保证酒精灯4能够直接加热实验器材底部。
[0017]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8]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包括酒精灯(4)、底座(2)和固定在底座左侧的直杆(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直杆(I)上设置有横杆(12),横杆(12)的左端通过锁紧螺栓(11)固定于直杆(I)上;所述横杆(12)垂直于直杆(1),在横杆(12)的右侧设置有管夹,管夹夹紧设有烧瓶(13);所述底座(2)的中部设置有灯室(3),灯室(3)的下方设置有液压缸(10),液压缸(10 )与底座(2 )固定连接,在液压缸(10 )上设置有液压杆(9 ),液压杆(9 )的下端位于灯室(3)内,液压杆(9)的上端固定设置有放置槽,酒精灯(4)卡接设于放置槽内,且灯室(3)的高度大于酒精灯(4)的高度;所述酒精灯(4)包括灯芯(41)、灯帽(47)和灯颈(49),其中,灯帽(47)的上端沿轴心设置的圆形通孔(46)内设有与圆形通孔(46)配合的圆柱形活动塞(42 );在圆柱形活动塞(42 )的底部设有圆锥形堵头(48 ),在圆柱形活动塞(42 )的上端设有圆形帽头(44),其中,圆锥形堵头(48)和圆形帽头(44)的直径均大于圆形通孔(46)的直径;所述圆柱形活动塞(42)的径外沿轴向设有长条形凹槽(45);在圆柱形活动塞(42)的径外设有压力弹簧(43);所述灯室(3)的两侧设置有滑槽(6),滑槽(6)位于底座(2)的上表面,滑槽(6)内嵌有滑板(7),滑板(7)的一侧设置有半圆形的豁口,豁口的上下两侧设置有暗槽,滑板(7)对拼后,两个半圆形的豁口构成了圆形结构,圆形结构的直径与液压杆的截面直径一致,且圆形结构的直径大于酒精灯(4)的最大直径,同时,圆形结构上扣合连接有扣板(8),扣板(8)上设置有拉手,拉手与扣板(8)之间轴连接;在所述底座(2)上设置有水平仪(5 ),水平仪(5 )与底座(2 )之间固定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缸(10)为数字液压缸。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室(3)与底座(2)为一体成型制造。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使用安全加热实验装置,包括酒精灯、底座和固定在底座左侧的直杆;在所述直杆上设置有横杆,横杆的左端通过锁紧螺栓固定于直杆上;所述横杆垂直于直杆,在横杆的右侧设置有管夹,管夹夹紧设有烧瓶;所述底座的中部设置有灯室,灯室的下方设置有液压缸,液压缸与底座固定连接,在液压缸上设置有液压杆,液压杆的下端位于灯室内,液压杆的上端固定设置有放置槽,酒精灯卡接设于放置槽内,且灯室的高度大于酒精灯的高度;所述酒精灯包括灯芯、灯帽和灯颈;本实用新型保证酒精灯能够直接加热实验器材底部,无需进行二次盖帽,保持密封状态,防止酒精挥发,不会挥发浪费。
【IPC分类】G09B23/24
【公开号】CN204833865
【申请号】CN201520446933
【发明人】谢水玲
【申请人】谢水玲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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