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影单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7984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影单元,具备收容显影剂的挠性容器、将形成于该挠性容器的显影剂的排出口密封的密封构件、沿着第一方向延伸的显影辊、及支撑所述密封构件且能够以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延伸的轴线为中心而旋转的旋转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挠性容器具有:

第一壁,所述排出口形成于该第一壁,且所述密封构件贴附于该第一壁;及

第二壁,与所述第一壁连接,且在与该第一壁交叉的方向上延伸,

所述排出口至少形成至所述第二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壁以与所述显影辊的轴线方向交叉的方式配置,

所述第一壁比所述第二壁向所述轴线方向外侧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壁沿着所述显影辊的轴线方向配置,

所述第一壁比所述第二壁向外侧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挠性容器具有:

第三壁,与所述第一壁及所述第二壁交叉;

第四壁,与所述第二壁对向;及

第五壁,与所述第三壁对向,

所述第一壁比所述第二壁、所述第三壁、所述第四壁及所述第五壁向外侧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壁具有将所述第二壁与所述第四壁连结的连结部或将所述第三壁与所述第五壁连结的连结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壁相对于所述第一壁倾斜配置,

所述密封构件贴附于所述第一壁和所述第二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出口连续地形成于所述第一壁和所述第二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壁的所述排出口的在所述显影辊的轴线方向上的长度为41mm以上且48mm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壁的所述排出口的在所述显影辊的轴线方向上的长度为43mm以上且46mm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壁的所述排出口的在与所述显影辊的轴线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长度为2mm以上且7mm以下。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壁的所述排出口的在与所述显影辊的轴线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长度为3mm以上且5mm以下。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挠性容器具有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对向的两个壁,

所述两个壁之间的距离为190mm以上且210mm以下。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影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壁之间的距离为195mm以上且207m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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