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和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45602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和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和一种带有至少一个照明装置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由DE 10340723A1已知一种汽车,尤其是带有用于遮盖发动机冷却组件的进气口的装饰元件的机动车的前部区域。此外,该前部区域具有照明元件,其中,至少一个照明元件设计为成对布置的汽车前照灯,并且至少另一个照明元件设计为成对布置的轮廓标志灯。成对布置的轮廓标志灯被集成到装饰元件中。布置在装饰元件的边缘区域内的光源的光线耦入到光导元件中并且通过该光导元件传导。成型在光导元件的背后区域内的、棱镜形式的耦出元件在光导元件与耦出元件对置的表面上耦合出光线。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进一步改进的、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 和一种带有至少一个照明装置的机动车,该照明装置还具有很高的区分力或识别效果。按本申请的一方面,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和至少一个光源。该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第一侧面。此外,至少一个光导体板至少在至少一个光导体板的体积的部分区域内具有耦合出光线的元件。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布置在机动车的外部区域内并且形成机动车的装饰成型件。至少一个光源的光线可通过第一侧面耦入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中,并且借助耦合出光线的元件至少部分地通过第一主表面从至少一个光导体板I禹合出。所述的实施形式使得能够进一步改善照明装置。这由此实现,即,至少一个光导体板至少在光导体板体积的部分区域内具有耦合出光线的元件。因此,该耦合出光线的元件集成在光导体板中,由此可以省掉光导体板为提供耦出结构而进行的耗费的表面处理。通过光导体板内部的、耦合出光线的元件使耦入的光线偏转,由此消除了光导体板中的全反射,并且光线可以至少部分地通过第一主表面从光导体板中射出。此外,由于至少一个光导体板设计成装饰成型件和按所述实施形式的照明类型,照明装置具有高区分力或识别效果。此处和以下将装饰成型件理解为具有特定的造型的装饰元件,该造型给观察者留下特别的,尤其是视觉印象,并因此能够实现特别的识别值。因此,可以提供一个品牌或式样专用的识别特征,该识别特征在白天和晚上或在黑暗中赋予机动车特别的形象。在此,照明装置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可以仅设计成装饰元件。因此,在这种设计方案中,照明装置不是已存在于机动车中的汽车照明装置的组成部分,亦即,不是机动车的传统光学技术装置的组成部分。在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具有PMMA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该至少一个光导体板还具有优选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作为耦合出光线的元件。所述部件以有利的方式使得能够为刹车灯提供一种均匀的照明。
此处和以下将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理解为直径为0. 01至0. 5微米的颗粒,该颗粒在很大程度上各向同性地散射射入的光线。在此,选择具有与光导体板其余材料的折射率相差0.06 < An <0.4的折射率、优选无色的颗粒,这些颗粒分散在体积中。纳米颗粒可以额外地由改善嵌入的包络层包围。通过嵌入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获得了一种在未被照亮状态下在很大程度上透明的材料,而该材料在光线通过第一侧面耦入时呈现有效的光辐射。至少一个光源可以与第一侧面相邻地布置。这使得至少一个光源的光线能够特别容易地耦入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中。此外,照明装置还具有至少一个光导体。在该设计方案中,至少一个光源与至少一个光导体相邻地布置。至少一个光源的光线可借助至少一个光导体通过第一侧面耦入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中。该设计方案使得至少一个光源能更远地与光导体板间隔布置。因此,至少一个光源例如可以布置在机动车的变形区之外。 此外,至少一个光导体板还可以具有与第一主表面对置的第二主表面,其中,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在第二主表面上具有反射器。因此,通过背对第一主表面的第二主表面减少或避免了光损失。第二主表面在此可以与第一主表面平行地布置。反射器优选具有半透明的涂层。半透明的涂层或镜面镀层例如借助金属蒸镀涂覆。这使得能够简单地制造反射器。至少一个光源优选设计成发光二极管。这使得能够实现至少一个光源节省空间的布置以及廉价的照明。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优选设计成多边形的,例如方形的。此外,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可以设计成环形或构成闭合的环形结构。因此,可以为光导体板设计多种不同的形状,由此以有利的方式扩大了照明装置的构造自由度或构造可能性。为此,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优选借助注塑方法制造。在一种实施形式中,耦合出光线的元件均匀地分布在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中。这使得能够廉价地制造光导体板。在一种备选的实施形式中,耦合出光线的元件的布置密度从至少一个光导体板的第一侧面朝至少一个光导体板的、与第一侧面对置的第二侧面的方向增大。耦合出光线的元件的相应分布可以改善耦合出的光线均匀的辐射。在另一种设计方案中,至少一个光导体板是透明的并且至少一个光源设计用于发射出第一种颜色的光线。在此和以下将“颜色”理解为可见光谱以内特定区段。因此,通过第一主表面从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中耦合出的光线的颜色在这种设计方案中由从至少一个光源发射出的光线的颜色确定。在此,至少一个光源可以直接发出第一种颜色的光线或该至少一个光源具有涂层,借助该涂层提供第一种颜色。作为备选,该至少一个光源可以设计用于发出白色的光。在另一种设计方案中,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具有彩色的材料。在该设计方案中,通过第一主表面从至少一个光导体板中耦合出的光线的颜色由光导体板的色彩确定。至少一个光源在该设计方案中可以设计用于发出与至少一个光导体板的材料相同的颜色的光线,或设计用于发出白色的光线。此外,本发明还涉及一种机动车,该机动车具有至少一个按前述实施形式的照明装置。按本发明的机动车具有已经结合按本发明的照明装置所述的优点,在此为避免重复不再赘述。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布置在机动车的侧面外部区域内。该区域尤其适用于安置品牌或式样专用的识别特征。在此,至少一个照明装置优选构成机动车的装饰条。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布置在机动车的前部区域内。该区域同 样相当大程度地适用于安设品牌或式样专用的识别特征。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在此在另一种设计方案中与用于给机动车的至少一个热交换器提供环境空气的进气口相邻地布置。至少一个热交换器优选从由发动机冷却组件、用于空调设备冷却剂的空调冷凝器和机动车的增压空气冷却器构成的组中选择。由此以尤其有利的方式使用已经存在于机动车中的元件来安置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形式的、品牌或式样专用的识别特征,该至少一个光导体板构成机动车的装饰成型件。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在此优选围绕进气口。至少一个光导体板可以尤其包围进气□。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形成机动车的白天行驶照明灯。此外,至少一个照明装置可以形成机动车的停车照明灯和/或驻车照明灯。由此,可以以有利的方式减少布置在机动车前部区域内的部件数量,这导致较小的机动车重量和与之有关的、较小能量消耗和减少了废气排放。此外还能够降低成本。所述实施形式中的机动车例如是轿车或载重汽车。


现在根据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施形式。图I示出了按本发明的一种实施形式的机动车;图2A和2B示出了图I中所示的区域A的放大视图;图3A和3B示出了按本发明另一种实施形式的照明装置。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示出了按本发明一种实施形式的机动车2的立体示意图。机动车2在所示的实施形式中是轿车。在此,在图I中示出了机动车2的前部区域12。机动车2具有两个用于为机动车2的至少一个未详细示出的热交换器提供环境空气的进气口 13,这两个进气口 13关于其中心对称地布置在前部区域12内。至少一个热交换器例如从由发动机冷却组件、用于空调设备冷却剂的空调冷凝器和机动车2的增压空气冷却器构成的组中选出。此外,机动车2具有两个照明装置1,这两个照明装置分别与进气口 13相邻地布置。两个照明装置I在所示的实施形式中形成机动车2的白天行驶照明灯。此外,这两个照明装置I还可以形成机动车2的停车照明灯和/或驻车照明灯。照明装置I的其它细节将结合下列附图详细说明。为此,图2A和2B示出了图I中所示区域A的放大视图。与图I中具有相同功能的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以下不再阐述。图2A在此示出了照明装置I的前侧,亦即朝汽车外侧方向布置的侧面的俯视图,并且图2B示出了照明装置I背面,亦即,朝汽车内侧方向布置的侧面的俯视图。照明装置I具有至少一个形成机动车的装饰成型件7的光导体板3。光导体板3借助未详细示出的固定元件固定在机动车-车身前端上并且具有第一主表面5和与第一主表面5对置的第二主表面9。此外,光导体板3具有第一侧面6和与第一侧面6对置的第二侧面11。第一主表面5朝汽车外侧方向布置,而第二主表面9朝汽车内侧方向布置。光导体板3至少在光导体板3的体积部分区域内还具有耦合出光线的元件。光导体板3为此在所示的实施形式中具有透明的、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作为耦合出光线的元件。为了解释说明,在附图中示意而未按照比例地示出了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光导体板3具有透明的PMMA作为材料,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布置在该透明的PMMA中。光导体板3的材料在此也称作有机玻璃。
在所示的实施形式中,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的布置密度从光导体板3的第一侧面6朝光导体板3的第二侧面11的方向增大。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相应的分布可以改善耦合出的光线均匀的辐射。作为上述方案的备选方案,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可以均匀地分布在光导体板3中。这使得能够廉价地制造光导体板3。照明装置I还具有多个在所示的实施形式中设计成发光二极管的光源4。这些光源4被未详细示出的盖板遮盖并因此对观察者不可见,因此它们在图2A和2B借助虚线示意表示。光源4在所示的实施形式中与第一侧面6相邻地布置。因此,光源4的光线可通过第一侧面6耦入到光导体板3中。入射到光导体板3中的光线在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上被散射,并且由此至少部分地可以通过第一主表面5从光导体板3耦合出。在一种设计方案中,光导体板3在此是透明的并且光源4例如设计用于发出白色的光。在此,光源4可以直接发出白色的光或光源4具有分别一个涂层,借助该涂层提供白色的光。在另一种设计方案中,光导体板3具有彩色的材料。在该设计方案中,通过第一主表面5从光导体板3耦合出的光线的颜色由光导体板3的色彩确定。光源4在该设计方案中设计用于发出与光导体板3的材料相同颜色的光或设计用于发出白色的光。在光导体板3朝汽车内侧布置的第二主表面9上,光导体板3具有反射器10,该反射器10在所示的实施形式中延伸经过在光导体板3的整个第二主表面9,并因此完全覆盖第二主表面9。反射器10例如可以具有半透明的涂层。由此可以通过背离第一主表面5的第二主表面9减小或避免光损失。图3A和3B示出了按本发明另一种实施形式的照明装置I。具有与前述附图相同功能的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并在以下不再阐述。图3A在此示出了照明装置I的前侦牝亦即,朝汽车外侧方向布置的侧面的俯视图,并且图3B示出了照明装置I的背面,亦即朝汽车内侧方向布置的侧面的俯视图。在图3A和3B示出的照明装置I与在图2A和2B所示的照明装置的区别在于,照明装置I具有多个光导体14。光导体14同样由未示出的盖板覆盖并因此对观察者不可见,因为它们在图3A和3B中借助虚线示意表示。光源4在该设计方案中分别与光导体14之一相邻地布置。光源4的光线借助光导体14可通过第一侧面6耦入到光导体板3中。该设计方案使得光源4能够更远地与光导体板3间隔地布置。由此,光源4例如可以布置在机动车变形区之外。虽然在前述的说明书中只描述了至少一个示例性的实施形式,但可以进行多种变化和修改。所述实施形式仅是举例,并不应当理解为以任何方式限定适用范围、适用性或配置。而是,前面的描述给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转变至少一个示例性的实施形式的方案,其中,可以对示例性的实施形式中描述的元件的功能和布置进行多种改变,而不背离权利要求书和其合法的等同替换方案的保护范围。附图标记清单I照明装置2机动车 3光导体板4 光源5主表面6 侧面7装饰成型件8纳米颗粒9主表面10反射器11 侧面12前部区域13 进气口14光导体A 区域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机动车(2)的照明装置,具有至少ー个光导体板(3)和至少ー个光源(4),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至少在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的体积的部分区域内具有第一主表面(5)和第一侧面¢)以及耦合出光线的元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布置在所述机动车(2)的外部区域内并且构成所述机动车(2)的装饰成型件(7),其中,所述至少ー个光源(4)的光线能通过所述第一侧面(6)耦入到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中并且借助所述耦合出光线的元件能至少部分地通过所述第一主表面(5)从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中f禹合出。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具有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并且具有散射光线的纳米颗粒(8)作为耦合出光线的元件。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ー个光源(4)与所述第一侧面(6)相邻地布置。
4.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I)还具有至少ー个 光导体(14),并且其中,所述至少ー个光源(4)与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14)相邻地布置,并且其中所述至少ー个光源(4)的光线能借助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14)耦合到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中。
5.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还具有与所述第一主表面(5)对置的第二主表面(9),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在所述第二主表面(9)上具有反射器(10)。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10)具有半透明的涂层。
7.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ー个光源(4)设计成发光二极管。
8.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设计成多边形的。
9.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出光线的元件的布置密度从所述至少ー个光导体板(3)的所述第一侧面(6)朝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与所述第一侧面(6)对置的第二侧面(11)方向増加。
10.ー种具有至少ー个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I)的机动车。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ー个照明装置(I)布置在所述机动车(2)的前部区域(12)内。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ー个照明装置(I)与用于给所述机动车(2)的至少ー个热交換器提供环境空气的进气ロ(13)相邻地布置。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包围所述进气ロ(13)。
14.如权利要求11至13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ー个照明装置(I)构成所述机动车(2)的白天行驶照明灯。
15.如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ー个照明装置(I)构成所述机动车(2)的停车照明灯和/或驻车照明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2)的照明装置(1)。所述照明装置(1)具有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和至少一个光源(4)。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具有第一主表面(5)和第一侧面(6)。此外,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至少在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的体积的部分区域内具有耦合出光线的元件。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布置在所述机动车(2)的外部区域内并且形成所述机动车(2)的装饰成型件(7)。所述至少一个光源(4)的光通过所述第一侧面(6)能够入射到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中并且借助所述耦合出光线的元件能够至少部分地通过所述第一主表面(5)从所述至少一个光导体板(3)中射出。
文档编号F21W101/02GK102734728SQ201210102029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9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8日
发明者R.威尔弗特 申请人: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