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和带照明功能的桌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49188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照明装置和带照明功能的桌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照明功能和图像投影功能的照明装置和带照明功能的桌子。
背景技术
以往,公知有具有照明功能和图像投影功能的桌上型照明装置(例如参照专利文献I)。专利文献I所公开的照明装置(称为现有的照明装置)具有:光源、根据待投影的图像信息对来自该光源的光进行调制而形成图像的光调制元件、以及对从光调制元件射出的图像进行放大投影的投影镜头。在将具有这种结构的现有的照明装置用于照明的情况下,在不提供待投影的图像信息的状态下对来自光源的光进行投影,在将该照明装置用于图像投影的情况下,形成基于待投影的图像信息的图像,对所形成的图像进行投影。由此,关于现有的照明装置,能够将该照明装置用于照明,并且能够用于图像投影。另外,现有的照明装置能够通过自由臂来自由设定照射角度或投影角度,所以,主要是预计安装在书桌或办公用桌等上而使用的照明装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8-163476号公报但是,在书桌或办公用桌等上将现有的照明装置用于照明的情况下,很难以在宽范围内成为适当照度的方式对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桌子上表面)进行照明。这是因为,现有的照明装置构成为,在将该照明装置用于照明的情况下和用于图像投影的情况下使用相同的光源,在对图像进行投影的情况下,在有限的范围内投影图像。另一方面,在书桌 或办公用桌等中,优选以在宽范围内成为适当照度的方式对桌子上表面进行照明。因此,现有的照明装置不适合用于书桌或办公用桌,存在用途受限的问题。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如下的照明装置和带照明功能的桌子:通过具有照明功能和图像投影功能而能够实现多种用法,并且,能够在宽范围内使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成为适当照度。[I]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的特征在于,该照明装置具有:照明部,其能够对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图像投影部,其能够在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上投影图像;以及控制部,其以电气方式控制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根据本发明的照明装置,通过具有照明功能和图像投影功能而能够实现多种用法。并且,由于构成为具有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双方,所以,照明部能够发挥作为一般的照明装置的功能,能够在宽范围内使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成为适当照度。因此,本发明的照明装置能够成为适于书桌或办公用桌的照明装置。另外,在本发明中,“照度”是指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中的平均照度。[2]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控制部通过点亮所述图像投影部的光源,使所述图像投影部作为辅助照明部发挥作用。这样,通过使图像投影部作为辅助照明部发挥作用,能够在宽范围内使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成为适当照度。[3]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控制部具有在所述照明部进行照明的状态下计算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的照度的功能;以及判定所计算出的照度是否在设定为适当照度的适当照度范围内并根据判定的结果进行照度调整以使所述照度成为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的功能,所述控制部对所述照明部的亮度进行调整,以使所述照度成为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由此,例如在将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用于书桌或办公用桌的情况下,桌子上表面成为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所以,能够在宽范围内使该桌子上表面成为最适于进行学习或事务处理的照度。并且,通过计算而求出照度,由此,不需要在桌子上表面设置照度传感器等,能够有效利用桌子上表面。[4]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在使所述图像投影部作为辅助照明部发挥作用时的所述照度超过所述适当照度范围的上限值的情况下、或小于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的下限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对所述照明部的亮度进行调整,以使所述照度成为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这样,通过调整照明部侧的亮度来进行照度调整,即使在图像投影部进行图像投影的情况下,在图像投影部侧,不必降低亮度,所以,不会对所投影的图像的质量造成影响。[5]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图像投影部一体地设置于所述照明部。通过采用这种结构,在希望进行图像投影的情况下,能够立即进行图像投影,能够成为用户的使用便利性优良的照明装置。[6]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图像投影部以装卸自如的方式设置于所述照明部。通过采用这种结构,在不需要图像投影部的情况下,能够取下图像投影部。因此,在取下图像投影部的状态下,能够使照明装置成为小型的照明装置。[7]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控制部具有从网络取得与待投影的图像对应的图像信息的功能。由此,例如,如果能够取得Web中存在的信息,则能够简单地显示所需要的信息。[8]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控制部具有对能够选择待投影的图像的种类的选择画面进行投影的功能。由此,能够显示各种领域的信息,能够使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的用途更加多样化。[9]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照明装置还具有支承所述照明部的臂部。通过采用这种结构,能够容易地将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安装在书桌等上,在成为通过臂部将照明装置安装在书桌等上的状态时,能够将桌子上表面与照明部以及图像投影部之间保持为适度间隔。[10]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臂部是自由臂。通过采用这种结构,在将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安装在书桌等上的情况下,能够使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在桌子上表面上自由移动,所以,能够成为使用便利性优良的照明装置。[11]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照明装置还具有支承所述照明部的支承体,该支承体具有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并且具有能够收纳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的收纳部,所述臂部介于所述照明部与所述收纳部之间,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将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所述收纳部中的非使用状态、以及从所述收纳部中取出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的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通过采用这种结构,在不使用照明部或图像投影部的情况下,通过将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收纳部中,能够使该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成为非使用状态。并且,在使用照明部或图像投影部的情况下,通过进行从收纳部中取出收纳在收纳部中的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的操作,能够使该照明部或图像投影部成为可使用状态。[12]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臂部具有能够进行伸缩和折叠中的至少一方的构造,利用所述能够进行伸缩和折叠中的至少一方的构造,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所述非使用状态和所述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通过使臂部具有这种构造,能够容易地进行将该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收纳部中、或者从收纳部中取出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的操作。[13]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能够以所述臂部为中心在沿着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的平面上旋转。通过采用这种结构,能够使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以描绘圆弧的方式在沿着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的平面上移动,由此,能够适当改变在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或投影的位置。[14]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支承体是桌子,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是所述桌子的桌子上表面,所述收纳部设置于所述桌子上表面。通过采用这种结构,能够简单地在桌子上表面上投影图像。由此,例如,在较少的人数包围桌子(例如会议用桌等)进行会议的情况下,能够简单地在桌子上表面上投影会议所需要的图像,能够使会议顺利进行。另外,在本说明书中,在广义上,将具有形成有桌子上表面的顶板和支承该顶板的顶板支承部(脚部或底座部)的部件作为“桌子”。因此,桌子包括书桌、办公用桌、会议用桌、商店等的商谈用桌、以及在金融机关或酒店中设置在娱乐设施等的受理窗口中的受理窗口用桌等。[15]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支承体是墙壁,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是所述墙壁的表面,所述收纳部设置在所述墙壁的表面。通过采用这种结构,能够简单地在墙壁的表面(称为墙壁面)上投影图像。由此,例如在进行会议等的情况下,能够简单地在墙壁面上投影会议所需要的图像,能够使会议顺利进行。另外,这种结构的照明装置不仅能够用于会议,还能够用于各种用途。例如,在公共设施或办公室等中,例如,适用于为了使不确定的人得知某些信息而定期显示该信息的情况等。[16]在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优选所述收纳部具有能够对该收纳部进行开闭的盖,在将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所述收纳部中的非使用状态下,该盖覆盖所述收纳部。通过设置这种盖,在照明部或图像投影部处于非使用状态时,能够使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整体大致成为平面。并且,由于不使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露出,所以,在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中难以附着尘埃,还得到能够保护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的效果。另外,盖可以具有能够取下的构造,也可以具有能够沿着顶板表面滑动的构造,还可以具有如下构造:利用铰链将一个边支承在顶板上,以该铰链为轴而以规定范围的角度进行旋转。[17]本发明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的特征在于,该带照明功能的桌子具有:顶板,其具有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顶板支承部,其支承所述顶板;照明部,其能够对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图像投影部,其能够在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上投影图像;控制部,其以电气方式控制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收纳部,其设置在所述顶板上,能够收纳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以及臂部,其介于所述照明部与所述收纳部之间,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将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所述收纳部中的非使用状态、以及从所述收纳部中取出所述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的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根据本发明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不仅能够进行照明,还能够进行图像的投影,所以,能够实现多种用法。例如,能够简单地在桌子上表面(顶板的表面)上投影图像。由此,例如如上所述,在较少的人数包围桌子(例如会议用桌等)进行会议的情况下,能够简单地在桌子上表面上投影会议所需要的图像,能够使会议顺利进行。并且,根据本发明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由于在顶板具有能够收纳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的收纳部,所以,在照明部或图像投影部的非使用时,能够成为将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收纳部中的状态。并且,在照明部或图像投影部的使用时,通过进行从收纳部中取出收纳在收纳部中的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的操作,能够使该照明部或图像投影部成为可使用状态。另外,在本发明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中,优选具有所述本发明的照明装置中的各特征中的[2] [8]、[10]、[12]、[13]、[16]的特征。


图1是示出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外观结构的图。图2是示意地示出图1中的图像投影部200的光学系统的结构的图。图3是说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电气控制的框图。图4是示出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安装例的图。图5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基本动作而示出的流程图。图6是示出能够根据室内反射率和房间指数取得照明率的照明率表的图。图7是示出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的外观结构的图。图8是说明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的电气控制的框图。图9是说明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的动作的流程图。图10是说明在图9所示的流程图的步骤S32中、用户进行了菜单选择的情况下的处理流程的流程图。图11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而示出的图。图12是放大示出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主要是臂部350的图。图13是说明使得能够选择性地将照明部100或图像投影部200设定为非使用状态和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的操作例的图。图14是说明使得能够选择性地将照明部100或图像投影部200设定为非使用状态和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的操作例的图。
图15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而示出的图。图16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的变形例而示出的图。图17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而示出的图。图18是为了说明图像投影部200为灯型的情况而示出的图。标号说明10、20、30、40、40a:照明装置;50:带照明功能的桌子;100:照明部;110:照明用光源;120:距离计测部;130:摄像部;140:声音输出部;200:图像投影部;210:光源部;211:图像投影用光源;220:液晶光调制元件;230:投影镜头;300、350:臂部;351:第I臂;351a:第I臂351的侧面部;352:第2臂;352a:第2臂352的侧面部;400:固定部;500:操作部;510:主开关;520: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50:控制部;700:书桌;710:桌子上表面;720:支承体(会议用桌);731:桌子上表面(顶板730的表面731) ;740、840、940:收纳部;800:支承体(墙壁);810:墙壁的表面(墙壁面);910:顶板;911:顶板的表面(桌子上表面);920:脚部。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对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和带照明功能的桌子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实施方式I]图1是示出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外观结构的图。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具有:照明部100,其能够对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例如桌子上表面)进行照明;与照明部100相邻设置的图像投影部200,其能够在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上投影图像;臂部300,其以能够使照明部100例如在左右方向和上下方向等自由移动的方式支承照明部100 ;固定部400,其用于将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固定在桌子等上;操作部500,其能够进行各种操作;以及连接线600,其能够与电源插座(未图示)连接。并且,照明部100具有对与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之间的距离进行计测的距离计测部120,图像投影部200具有投影镜头230。另外,臂部300为自由臂。因此,有时将“臂部300”记为“自由臂300”。另外,在图1中,图像投影部200采用与照明部100相邻的结构,但是,也可以不相邻,而构成为在照明部100与图像投影部200之间存在某些部件。照明部100在内部具有光源110 (称为照明用光源110),通过点亮该照明用光源110,作为通常的照明装置发挥作用。照明用光源110没有特别限定,例如可以使用白炽灯泡、荧光灯或LED灯等。并且,图像投影部200与照明部100设置为一体,能够与照明部100 —起移动。操作部500具有作为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基础开关发挥作用的主开关510、以及能够开始图像投影的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另外,在操作部500中,除了这些开关以外,省略图示,但是,还设有对焦调整用按钮等各种操作按钮等。主开关510是如下的开关:点亮照明部100的照明用光源110,并且起动控制部550(参照图3),从而能够进行各种控制。另外,在后面叙述控制部550进行的控制。并且,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是用于开始通过图像投影部200进行图像投影的开关。图2是示意地示出图1中的图像投影部200的光学系统的结构的图。图像投影部200采用与单板式的液晶投影仪大致相同的结构,具有光源部210、液晶光调制元件220、投影镜头230。光源部210具有由白色发光二极管等构成的光源211(称为图像投影用光源211)、准直光学系统212、偏光转换元件213。这里,省略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的详细说明,图像投影用光源211射出包含红色光、绿色光和蓝色光的光。准直光学系统212是对从图像投影用光源211射出的光进行平行化的光学元件。偏光转换兀件213是对通过准直光学系统212的光进行偏光转换的兀件。该偏光转换兀件213具有:偏光分离层,其使入射的光的偏光成分中的一个直线偏光成分直接透射,使另一个直线偏光成分向与光轴210ax垂直的方向反射;反射层,其使在该偏光分离层反射的另一个直线偏光成分向与光轴210ax平行的方向反射;以及相位差板,其将在该反射层反射的另一个直线偏光成分转换为一个直线偏光成分。液晶光调制元件220是根据待投影的图像信息对来自光源部210的光进行调制而形成全彩色图像的光调制元件。该液晶光调制元件220具有彩色滤光器(未图示)。该彩色滤光器由具有反射型二向性滤光器的拜尔排列的彩色滤光器构成,具有作为颜色分离光学系统的功能,该颜色分离光学系统按照每个像素将来自光源部210的光分离成红色光、绿色光和蓝色光。另外,作为颜色分离光学系统,也可以使用其他颜色分离光学系统。并且,液晶光调制元件220还具有配置在偏光转换元件213侧的入射侧偏光板(未图示)、以及配置在投影镜头230侧的射出侧偏光板(未图示)。通过这些入射侧偏光板、液晶光调制元件220和射出侧偏光板进行各色光的光调制。这种液晶光调制元件220由液晶光调制元件驱动部221 (参照图3)驱动。并且,投影镜头230将由液晶光调制元件220形成的图像放大投影到投影面上。图3是说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电气控制的框图。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具有控制部550,当对主开关510或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进行操作时,控制部550根据这些主开关510或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的操作,对照明用光源110、图像投影用光源211、距离计测部120、液晶光调制元件驱动部221等进行控制。接着,具体说明控制部550进行的控制。当主开关510接通后,控制部550点亮照明部100的照明用光源110,并且对距离计测部120发出距离计测指示。由此,距离计测部120进行与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之间的距离计测。并且,能够对图像投影部200进行各种控制。其中,在主开关510接通的阶段,控制部550能够进行图像投影部200的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的点亮/熄灭的控制。另外,通过接通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能够进行用于投影实际图像的控制(根据待投影的图像信息来驱动液晶光调制元件220的控制)。并且,如上所述,控制部550除了具有对照明用光源110、距离计测部120、图像投影用光源211、液晶光调制元件驱动部221进行控制的功能以外,还具有根据由距离计测部120计测出的距离计算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的平均照度的功能。并且,控制部550具有能够取得Web中存在的信息的Web信息取得功能、能够接收电视广播(以下称为TV广播)等的通信功能等。并且,控制部550具有存储部(未图示)。图4是示出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安装例的图。如图4所示,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安装在书桌700上。因此,在照明装置10中,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是书桌700的桌子上表面710。并且,图像投影部200以能够在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桌子上表面710)上投影图像的方式安装于照明部100。
图5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基本动作而示出的流程图。另外,图5所示的流程图主要说明控制部550进行的动作,但是,也包括用户进行的操作的一部分。用户接通主开关510后(步骤SI),控制部550使照明用光源110点亮(步骤S2)。由此,处于照明装置10作为照明发挥作用的状态,并且处于能够进行图像投影部200的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的控制的状态。这样,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作为照明发挥作用的状态下,控制部550对距离计测部120发出距离计测指示(步骤S3),使用计测出的距离计算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即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步骤S4)。然后,判定计算出的平均照度是否在适当照度范围内,根据其判定结果进行使平均照度处于适当照度范围内的照度调整(步骤S5 步骤S9)。关于书桌700的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500 IOOOIx (勒克斯)为适当的照度范围(称为适当照度范围)。因此,这里,判定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是否在500 IOOOIx的范围内,根据其判定结果进行照度调整。具体而言,首先,判定平均照度是否为5001x以上(步骤S5),在平均照度为5001x以上的情况下(在步骤S5中为“是”的情况下),判定平均照度是否为IOOOIx以下(步骤S6)。这里,在平均照度超过IOOOIx的情况下(步骤S6中的“否”的情况下),对光源(该情况下为照明用光源110)的亮度进行控制,以使得平均照度处于适当照度范围(500 IOOOIx的范围)内(步骤S7)。另一方面,在步骤S5中判定为平均照度小于5001x的情况下(在步骤S5中为“否”的情况下),使图像投影部200的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点亮,使图像投影部200作为辅助照明部发挥作用。由此,开始进行辅助照明(步骤S8)。另外,该情况下,图像投影部200对桌子上表面710进行基于白色光的照明。然后,在该状态下再次计算平均照度(步骤S9),判定通过再次计算而得到的平均照度(对照明部100的平均照度和图像投影部200的平均照度进行合计后的平均照度)是否为IOOOIx以下(步骤S6)。然后,在通过再次计算而得到的平均照度超过IOOOIx的情况下(在步骤S6中为“否”的情况下),对光源的亮度进行控制,以使得平均照度在适当照度范围(500 IOOOIx的范围)内(步骤S7)。另外,这里进行的光源的亮度的控制是降低照明用光源110的亮度或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的亮度中的至少一方的亮度的控制,但是,该情况下,优选降低照明用光源110的亮度。另外,下面,有时将“照明用光源110的亮度”记为“照明部100的亮度”,有时将“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的亮度”记为“图像投影部200的亮度”。接着,控制部550判定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是否接通(步骤S10),在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未接通的情况下(在步骤SlO中为“否”的情况下),判定主开关510是否断开(步骤S13)。这里,在主开关510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13中为“是”的情况下),使照明用光源110和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熄灭。并且,在步骤S13中主开关510未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13中为“否”的情况下),返回步骤S10,再次判定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是否接通。另一方面,在步骤SlO中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接通的情况下(在步骤SlO中为“是”的情况下),根据与待投影的图像对应的图像信息对来自图像投影用光源211的光进行调制,由此,生成待投影的图像,对所生成的图像进行投影(步骤S11)。例如,如果能够从Web网站取得信息,则将基于从该Web网站取得的信息的图像投影到桌子上表面710。另外,例如通过操作对焦调整按钮(未图示),能够进行在桌子上表面710上投影图像时的投影镜头230的对焦调整。然后,判定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是否断开(步骤S12),在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未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12中为“否”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图像投影,在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12中为“是”的情况下),停止进行图像投影。然后,判定主开关510是否断开(步骤S13)。分别在桌子上表面710的规定位置设置多个照度传感器,根据由该多个照度传感器得到的各个照度,能够检测桌子上表面710中的平均照度。并且,在不检测平均照度而检测桌子上表面710中的某个特定部位的照度的情况下,只要在该特定部位设置照度传感器即可,但是,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当在桌子上表面710上设置照度传感器时,该照度传感器被笔记本或教科书等覆盖而无法检测适当的平均照度。因此,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中,通过下述(I)式求出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根据所求出的平均照度进行照度调整(图5中的步骤S5 步骤S9)。平均照度(Ix)=(灯光束(Im) X照明部的光源数量X照明部数量X照明率X保养率)/桌子上表面的面积(m2)……(I)另外,在(I)式中,“作为光源的灯光束(流明(lm))”、“照明部的光源数量(照明部100的光源数量)”、“照明部的数量(照明部100的数量)”、“保养率”、“桌子上表面的面积(桌子上表面710的进深X桌子上表面710的宽度)”是已知数据。这里,保养率是对由于环境对灯的污染等而使得灯的光束(Im)随着时间经过降低的情况进行数值化而得到的,可根据使用环境的尘埃状况等设定数值。例如,如果使用环境优良,则能够将保养率设定为“0.74”,如果使用环境一般,则能够将保养率设定为“0.70”,如果使用环境恶劣,则能够将保养率设定为 “0.62”。因此,在(I)式中,如果得知照明率,则能够求出平均照度。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中,通过图6所示的照明率表取得照明率。图6所示的照明率表能够根据室内反射率和房间指数取得照明率。这里,室内反射率是根据放置书桌700的房间的天花板、墙壁和地面等的材质、颜色等而设定的值。另外,“地面”可以置换为书桌700的桌子上表面710。这里,假定放置书桌700的房间的天花板的反射率为“70%”、墙壁的反射率为“50%”、桌子上表面710的反射率为“10%”。另一方面,房间指数能够通过下述(2)式求出。这里,由于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是桌子上表面710,所以,将房间指数也称为“桌子上表面指数”。桌子上表面指数(房间指数)=桌子上表面的面积/ ((桌子上表面的进深+桌子上表面的宽度)X照明部的高度)…(2)另外,在(2)式中,“桌子上表面的面积”和“桌子上表面的进深+桌子上表面的宽度”是已知数据。并且,“照明部的高度”可使用由距离计测部120计测出的值。通过使用这些值,能够根据(2 )式求出桌子上表面指数(房间指数)。然后,根据求出的桌子上表面指 数和室内反射率,从图6所示的照明率表中取得照明率。另外,在图6中,照明率示出小数点以下的数值。这里假定根据(2)式求出桌子上表面指数为“2.5”。因此,根据通过(2)式求出的桌子上表面指数“2.5”、设置书桌700的房间的天花板的反射率“70%”、墙壁的反射率“50%”、桌子上表面710的反射率“ 10%”,则能够从图6所示的照明率表中取得照明率“0.58”。这样,如果求出照明率,则通过将所求出的照明率代入(I)式,能够求出平均照度。另外,图5所示的流程图的步骤S4中的平均照度计算的处理是在图像投影部200未进行辅助照明的状态下计算平均照度的处理,但是,在进行图像投影部200进行辅助照明时的平均照度计算(步骤S9中的平均照度再次计算)的情况下,计算照明部100的平均照度(通过上述(I)式计算出的平均照度)加上图像投影部200的平均照度而得到的合计平均照度。该情况下,如下面这样计算图像投影部200的平均照度。即,投影部200的投影亮度(Im)是确定的,所以,图像投影部200在桌子上表面710上的平均照度可作为“投影亮度(lm)”除以“桌子上表面710的面积(m2)”而得到的值来求出。因此,图像投影部200进行辅助照明的情况下的平均照度可作为照明部100的平均照度(通过上述(I)式计算出的平均照度)加上如上所述求出的图像投影部200在桌子上表面710上的平均照度而得到的合计平均照度来求出。另外,在合计平均照度超过IOOOIx的情况下,在步骤S7中,在进行降低光源的亮度的处理时,优选降低照明部100的亮度。这是因为,如果降低图像投影部200的亮度,则会降低在图像投影部200中投影的投影图像的质量。因此,在进行降低平均照度的照度调整的情况下,优选降低照明部100侧的亮度。并且,即使在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小于5001x的情况下,也优选进行不改变图像投影部200的亮度、而使照明部100变亮的控制。但是,在图像投影部200仅用作辅助光源的情况下、即图像投影部200不进行实际的图像投影的情况下,也可以降低照明部100的亮度并降低图像投影部200的亮度,并且,也可以仅降低图像投影部200的亮度。如上所述,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中,计算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判定计算出的平均照度是否在适当照度范围内,根据其判定结果进行使平均照度在适当照度范围内的照度调整,所以,能够使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保持在适于学习的适当照度范围内。并且,计算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判定计算出的平均照度是否在适当照度范围内,在其结果为桌子上表面710的平均照度未达到适当照度范围的下限值的情况下,通过图像投影部200进行辅助照明,所以,能够提高桌子上表面710的照度。另外,在通过图像投影部200进行辅助照明的情况下,对照明部100的亮度进行控制,以使照明部100的平均照度和图像投影部200的平均照度的合计平均照度不超过适当照度范围,所以,能够使桌子上表面710的照度保持在适当照度范围内。并且,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中,能够根据需要而利用图像投影部200进行图像投影,所以,例如能够从例如Web网站取得学习所需的信息等而将所取得的信息投影到桌子上。[实施方式2]在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能够选择待投影的图像的种类。另外,在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能够投影的图像的种类除了 Web网站中存在的信息以外,还可以是TV广播、由用户通过软键盘等输入的记录信息。并且,关于用户对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进行的操作中的一部分操作,用户进行某些动作(手势),摄像部130 (参照图7。)对用户进行的动作进行摄像,将其摄像图像数据提供给控制部550,在控制部550中,根据摄像数据进行规定控制。图7是示出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的外观结构的图。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的不同之处在于,具有摄像部130和声音输出部(扬声器)140,对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相同的结构要素标注同一标号。另外,摄像部130和声音输出部140的安装位置不限于图7所示的位置。并且,图像投影部200的光学系统采用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相同的结构。图8是说明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的电气控制的框图。另外,图8所示的结构图基本上与图1相同,但是,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不同之处在于,具有摄像部130和声音输出部140。图9是说明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的动作的流程图。图9所示的流程图与图5所示的流程图同样,主要说明控制部550进行的动作,但是,也包括用户进行的操作的一部分。另外,步骤S21 S30与图5中的步骤SI SlO相同,所以省略说明。在图9所示的流程图中,对判定为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接通的情况(在步骤S30中为“是”的情况)进行说明。在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接通的情况下,对能够选择待投影的图像的种类的选择画面(称为菜单选择画面)进行投影(步骤S31)。在对菜单选择画面进行投影后,控制部550判定用户是否从该菜单选择画面中选择了图像的种类(步骤S32)。这里,在用户选择了图像的种类的情况下(在步骤S32中为“是”的情况下),进入“A”的路径(参照图10),在未选择图像的种类的情况下(在步骤S32中为“否”的情况下),判定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是否断开(步骤S33)。在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33中为“是”的情况下),判定主开关510是否断开(步骤S34)。步骤S34以后的处理与图5中的步骤S13以后的处理相同,所以省略说明。图10是说明用户从菜单选择画面中选择了图像种类的情况下的处理流程的流程图。另外,在菜单选择画面中,作为能够选择的图像的种类,准备了 “Web信息”、“TV广播”、“记录信息”这3个种类,用户能够从这3个种类中选择任意一种。另外,在从所投影的菜单选择画面中选择图像的种类时,例如,用户进行利用手指等指示在菜单选择画面中显示的图像的种类的动作。通过摄像部130对用户进行的动作进行摄像,将其摄像数据提供给控制部550。由此,在控制部550中,能够判定用户选择了哪个图像。在图1O中,首先,判定用户是否选择了 “ Web信息”(步骤S41),在用户选择了 Web信息的情况下(在步骤S41中为“是”的情况下),对用户选择的Web信息进行投影(步骤S42)。该情况下,例如显示与学习有关的资料的某个页面等。在对这种Web信息进行投影后,判定用户是否进行了某些控制动作(例如资料的页面翻开动作等)(步骤S43),在进行了某些控制动作的情况下(在步骤43中为“是”的情况下),进行与用户进行的控制动作对应的画面控制(步骤S44)。该情况下的画面控制例如是指,当用户进行翻开页面的动作时,与该动作对应地进行控制以翻开资料的页面。另外,该情况下,也通过摄像部130对用户进行的动作(页面翻开动作)进行摄像,控制部550根据从摄像部130输出的摄像数据判定用户的动作,与用户进行的翻开页面的动作对应地,进行翻开资料的页面的画面控制。
另一方面,在判定为用户未进行上述控制动作的情况下(在步骤S43中为“否”的情况下),判定是否存在当前时刻投影的图像、即从菜单选择画面选择出的图像(称为选择图像)的投影结束指示(步骤S45)。这里,在判定为存在选择图像投影结束指示的情况下(在步骤S45中为“是”的情况下),控制部550结束该选择图像的投影,并且,在进行声音输出的情况下,还结束声音的输出(步骤S46)。然后,进入“B”的路径,进行图9的步骤S33。另外,在图10的步骤S45中不存在选择图像投影结束指示的情况下(“否”的情况下),进入“Cl”的路径,返回步骤S42,继续进行Web信息的投影。另一方面,在步骤S46中进入“B”的路径后,在进入图9中的步骤S33的情况下,在步骤S33中判定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是否断开。这里,在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33中为“是”的情况下),进入步骤S34。另一方面,在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未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33中为“否”的情况下),返回步骤S31,能够再次进行菜单选择。但是,在图10的步骤S41中判定为用户选择的信息不是“Web信息”的情况下(在步骤S41中为“否”的情况下),判定用户选择的信息是否是“记录信息”(步骤S47),在用户选择了记录信息的情况下(在步骤S47中为“是”的情况下),对记录信息输入画面(例如软键盘)进行投影(步骤S48)。然后,判定用户是否进行了某些控制动作(例如用户在软键盘上输入文字等的动作)(步骤S49),在判定为进行了某些控制动作的情况下(在步骤S49中为“是”的情况下),进行与该控制动作对应的画面控制(步骤S50)。该情况下的画面控制是如下控制:摄像部130对用户的动作进行摄像,控制部550根据从摄像部130输出的摄像数据对记录信息进行投影。另一方面,在判定为未进行上述控制动作的情况下(在步骤S49中为“否”的情况下),判定是否存在从菜单选择画面中选择出的选择图像的投影结束指示(步骤S45)。在步骤S45中不存在选择图像投影结束指示的情况下(在步骤S45中为“否”的情况下),进入“C2”的路径,返回步骤S48,继续进行记录信息输入画面投影。另外,在步骤S45中存在选择图像投影结束指示的情况下(在步骤S45中为“是”的情况下),与上述同样,所以省略说明。并且,在图10的步骤S47中判定为用户选择的信息不是“记录信息”的情况下(在步骤S47中为“否”的情况下),对TV广播进行投影,并且使声音输出部140进行动作(接通)(步骤S51 )。然后,判定用户是否进行了某些控制动作(例如频道的切换动作等)(步骤S52),在判定为进行了某些控制动作的情况下(在步骤S52中为“是”的情况下),进行与该控制动作对应的画面控制(步骤S53)。该情况下,对用户指定的频道的图像进行投影。另一方面,在判定为未进行上述控制动作的情况下(在步骤S52中为“否”的情况下),判定是否存在从菜单选择画面中选择出的选择图像的投影结束指示(步骤S45)。在步骤S45中不存在选择图像投影结束指示的情况下(在步骤S45中为“否”的情况下),进入“C3”的路径,返回步骤S51,继续进行TV广播的投影。另外,在步骤S45中存在选择图像投影结束指示的情况下(在步骤S45中为“是”的情况下),与上述同样,所以省略说明。这样,在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能够选择待投影的图像的种类,对所选择的种类的图像进行投影,所以,除了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得到的效果以外,还得到能够使作为具有图像投影功能的照明装置的用法更加多样化的效果。另外,在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能够选择“Web信息”、“TV广播”、“记录信息”的3个种类的图像,但是,这些是一例,能够选择的图像的种类不限于这些种类。例如,如果考虑将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安装在书桌上,则有时优选从能够选择的图像的种类中去除TV广播。[实施方式3]图11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而示出的图。图11 (a)是示出处于从收纳部740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后的状态(称为可使用状态)的情况的图,图11 (b)是示出处于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于收纳部740的状态(称为非使用状态)的情况的图。图12是放大示出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主要是臂部350的图。如图11和图12所示,除了照明部100、图像投影部200、操作部500等的结构要素以外,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还具有支承照明部100的支承体720。支承体720具有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并且具有能够收纳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收纳部740。并且,臂部350介于照明部100与收纳部740之间。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支承体720是桌子,该情况下,设桌子为“会议用桌”。因此,以下将支承体720称为“会议用桌720”。另外,该情况下,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是会议用桌720的顶板730的表面731 (称为桌子上表面731)。并且,在图11中,会议用桌720的顶板731为长方形,但是不限于长方形,也可以是正方形、圆形等各种形状。会议用桌720通过介于收纳部740与照明部100之间的臂部350来支承照明部100。臂部350是自由臂的一种,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740中的非使用状态、以及从收纳部740中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另外,臂部350的构造等在后面叙述。并且,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以及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同样,图像投影部200与照明部100 —体化。因此,收纳部740能够在图像投影部200与照明部100 —体化的状态下收纳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另外,收纳部740设置在会议用桌720的桌子上表面731的中央部。如图12所示,臂部350具有在前端部安装有照明部100的第I臂351、以及支承第I臂351的第2臂352。第2臂352的基部(未图示)由设于收纳部740内的支承机构(未图示)支承,以使第2臂352沿图12中的箭头a-a’方向以规定范围的角度(大致90度)自如旋转。并且,第2臂352将第I臂351支承为伸缩自如,由此,能够将第I臂351收纳在第2臂352的内部,或者从第2臂352拉出。并且,第I臂351将照明部100支承为,能够以第I臂351的中心轴axl为中心、绕该中心轴axl的轴线(箭头b-b’方向)以规定范围的角度旋转。并且,第I臂351支承为,能够以贯通照明部100的第I臂351侧端部和图像投影部200侧端部的中心轴ax2为中心、绕该中心轴ax2的轴线(箭头c-c’方向)以规定范围的角度旋转。这样,第I臂351将照明部100支承为能够绕中心轴axl的轴线(箭头b_b’方向)以规定范围的角度旋转,所以,在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处于可使用状态(图11所示的状态)的情况下,能够使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以描绘圆弧的方式在沿着桌子上表面731的平面上移动。由此,能够适当改变在桌子上表面731中进行照明或投影的位置。另外,图像投影部200与照明部100 —体化,所以,例如,如果使照明部100移动,则图像投影部200也与照明部100 —起移动,如果使图像投影部200移动,则照明部100也与图像投影部200 —起移动。并且,第I臂351将照明部100支承为能够绕中心轴ax2的轴线(箭头c_c’方向)以规定范围的角度旋转,所以,在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处于可使用状态(图11所示的状态)的情况下,能够在规定范围内任意改变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相对于桌子上表面731的照明角度和投影角度。并且,第I臂351将照明部100支承为能够在上下方向旋转。具体而言,以照明部100能够在远离桌子上表面731的方向(上方向:箭头d方向)或朝向桌子上表面731的方向(下方向:箭头d’方向)上以规定范围的角度旋转的方式,支承照明部100。通过使第I臂351这样支承照明部100,能够在规定范围内任意改变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相对于桌子上表面731的照明角度和投影角度。并且,在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740中时,能够折叠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S卩,在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740中时,使照明部100成为在朝向桌子上表面731的方向(箭头d’方向)上旋转大致90度的状态。由此,设于照明部100中的照明用光源110成为与第I臂351的侧面部351a接近且平行对置的状态。在从该状态起将第I臂351收纳在第2臂352内时,设于照明部100中的照明用光源110成为与第2臂352的侧面部352a接近且平行对置的状态。另外,也可以在将第I臂351收纳在第2臂352内后,进行使照明部100成为在朝向桌子上表面731的方向上旋转大致90度的状态的操作。另外,以下,将使处于水平状态的照明部100在朝向桌子上表面731的方向(箭头d’方向)上旋转大致90度的状态、即照明部100与臂部350接近且对置的状态记为“折叠照明部100的状态”或“照明部100折叠的状态”。如上所述,臂部350能够进行伸缩和折叠,通过使用这种臂部350,能够选择性地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设定为非使用状态和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另外,在后面叙述能够选择性地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设定为非使用状态和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的操作的具体例。但是,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的照明部100的结构、图像投影部200的结构以及操作部500的结构等具有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相同的结构(例如参照图1和图2),对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相同的结构要素标注同一标号。并且,关于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用于进行各种电气控制的结构及其控制动作,也可以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同样地实施(例如参照图3和图5)。图13和图14是说明能够使得选择性地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设定为非使用状态和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的操作例的图。另外,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图像投影部200与照明部100—体化,所以,在图13和图14中,利用照明部100或图像投影部200的任意一个的操作,说明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设定为非使用状态和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的操作。图13 (a)是示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处于非使用状态的情况的图,在这种非使用状态下,第I臂351收纳在第2臂352内,并且第2臂352在折叠状态下收纳在收纳部740中,并且,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也在折叠状态下收纳在收纳部740中。在这种非使用状态下,优选第2臂352、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不会成为从桌子上表面731 (参照图11)突出的状态。在从图13 Ca)的状态起使图像投影部200在箭头d方向上旋转并使第2臂352在箭头a方向上旋转时(参照图13 (b)),第2臂352很快成为直立状态(参照图13 (C))。在该状态下,从第2臂352向上方(箭头e方向)拉出第I臂351 (参照图14 (a))。然后,在桌子上表面731中,在要进行照明的位置或待投影图像的位置,以使照明部100以及图像投影部200对置的方式,使图像投影部200在水平面上以中心轴axl为中心例如向逆时针方向(箭头b’方向)旋转90度。通过进行这种操作,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处于图14 (b)所示的状态。图14 (b)所示的状态是与图11以及图12相同的状态(可使用状态),在该可使用状态下,是能够在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桌子上表面731)的规定位置进行照明或投影的状态。另外,在图11和图12所示的可使用状态下,能够根据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桌子上表面731)的大小等,适当设定图像投影部200进行图像投影的情况下的投影范围,但是,例如相当于A4的尺寸 相当于A3的尺寸的程度是适当的。另一方面,在从图14 (b)所示的可使用状态起成为图13 (a)所示的非使用状态的情况下,进行相反的操作即可。即,将第I臂351收纳在第2臂352内,并且,使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成为折叠状态,使第2臂352倒向收纳部740侧(箭头a’方向)而收纳在收纳部740中。由此,能够成为图13 (a)所示的非使用状态。另外,也可以在收纳部740中设置能够对该收纳部740进行开闭的盖(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未图示)。例如,在照明部100或图像投影部200处于图13 (a)所示的非使用状态时,使盖覆盖收纳部740。而且,在照明部100或图像投影部200成为可使用状态时,打开盖,进行图13和图14所示的操作。通过设置这种盖,在照明部100或图像投影部200处于非使用状态时,能够使桌子上表面731整体大致成为平面,能够大面积地使用桌子上表面731。并且,由于不使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露出,所以,在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中不易附着尘埃。并且,在桌子上表面731上洒上饮料等液体时,液体也不易直接接触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所以,能够保护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另外,盖可以是具有能够取下的构造的盖,也可以是具有能够沿着桌子上表面731滑动的构造的盖,还可以是具有如下构造的盖:利用铰链将一个边支承在顶板730上,以该铰链为轴而以规定范围的角度进行旋转。如以上说明的那样,除了照明部100、图像投影部200、操作部500等的结构要素以夕卜,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还具有支承体720(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是会议用桌720),该支承体720具有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并且具有能够收纳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收纳部740,所以,适合较少的人数在投影图像的同时进行会议的情况。S卩,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在进行会议等时,例如在需要对图像进行投影的情况下,通过进行从作为支承体的会议用桌720的收纳部740中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操作,就能够使图像投影部200成为可使用状态。由此,能够简单地以适当的最佳尺寸(例如相当于A4的尺寸 A3的尺寸的程度)在会议用桌720上投影会议所需要的各种图像。而且,以往,即使是较少人数的会议,在观看某些图像并进行会议的情况下,也需要特意将用于显示图像的作为信息设备的个人计算机等设置在会议用桌上,或者利用一般的投影仪在屏幕上投影图像,但是,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省去了这种麻烦。并且,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能够将图像投影到会议用桌720的中央部附近。并且,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能够在沿着桌子上表面731的平面上以规定范围的角度旋转。因此,通过使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在沿着桌子上表面731的平面上适当旋转,落座于任意位置的会议参加者均能够容易地看到所投影的图像。由此,会议参加者全体容易共享信息,能够使会议顺利进行。并且,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作为支承体720,例示了会议用桌,但是,不仅是会议用桌,也可以是书桌、办公用桌、商店等的商谈用桌、以及在金融机关、酒店、娱乐场所等的受理窗口处设置的受理窗口用桌等。例如,在支承体720是商店等的商谈用桌的情况下,在销售负责人对顾客详细说明顾客讨论购买的商品的情况下,能够将说明所需要的图像投影到商谈用桌的桌子上表面。由此,销售负责人能够一边观看所投影的图像一边进行说明,顾客能够一边观看所投影的图像一边倾听说明。因此,销售负责人容易进行说明,并且,顾客容易理解所说明的内容。另外,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当然能够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同样进行光源的亮度的控制、用于取得待投影的图像的控制等。并且,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同样,也可以不进行图像的投影而仅进行照明,并且,能够将图像投影部200用作照明部100的辅助照明部。另外,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例示了照明部100的结构、图像投影部200的结构和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的电气控制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相同的情况,但是,也可以与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同样地实施照明部100的结构、图像投影部200的结构和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的电气控制(例如参照图7、图8、图9和图10)。[实施方式4]图15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而示出的图。图15 (a)是示出从收纳部840中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状态(可使用状态)的情况的图,图15 (b)是示出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840中的状态(非使用状态)的情况的图。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用于支承照明部100的支承体是桌子(会议用桌720),但是,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用于支承照明部100的支承体是墙壁(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设为“墙壁800”。),其他部分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相同。因此,对同一结构要素标注同一标号。并且,该情况下,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为墙壁800的表面810 (以下称为墙壁面810)。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墙壁面810设有收纳部840。如图15所示,收纳部840设置成,收纳部840的长度方向在墙壁面810中为左右方向(沿着水平线的方向)。而且,在该收纳部840中安装有臂部350,在该臂部350上安装有照明部100。
另外,臂部350的结构和照明部100安装于臂部350的方式等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相同,并且,收纳部840的结构也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的收纳部740相同。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也能够通过图13和图14所示的操作来进行用于使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成为可使用状态或非使用状态的操作。并且,也可以在收纳部840中设置能够对该收纳部进行开闭的盖(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未图示)。通过设置这种盖,在照明部100或图像投影部200处于非使用状态时,能够使墙壁面810整体大致成为平面。并且,由于不使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露出,所以,不易附着尘埃,并且能够保护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如以上说明的那样,根据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例如在墙壁面810附近设置会议用桌、使用该会议用桌进行会议的情况下,通过进行从收纳部840中取出在设于墙壁面810的收纳部840中收纳的照明部100的操作,就能够使该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成为可使用状态。由此,例如在较少的人数进行会议的情况下,能够简单地以适当的最佳尺寸(例如相当于A4的尺寸 A3的尺寸的程度)在墙壁面810上投影会议所需要的各种图像。并且,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不仅能够用于会议,还能够用于各种用途。例如,适用于在公共场所或办公室等中为了使不确定的人得知某些信息而定期显示该信息的情况等。另外,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当然能够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同样进行光源的亮度的控制、用于取得待投影的图像的控制等。并且,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同样,也可以不进行图像的投影而仅进行照明,能够将图像投影部200用作辅助照明部。[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的变形例]图16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的变形例而示出的图。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的变形例(设为照明装置40a。)如图16所示,使收纳部840成为其长度方向在墙壁面810中为上下方向(沿着垂直线的方向),其他部分与图15所示的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相同。在图16所示的照明装置40a中,也能够与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同样地使用。[实施方式5]图17是为了说明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而示出的图。如图17所示,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装置的桌子50例如是会议用桌,其具有:顶板910,其具有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顶板支承部920,其支承顶板910 ;照明部100,其能够对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图像投影部200,其能够在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上投影图像;操作部500,其能够进行各种操作;收纳部940,其设置在顶板910上,能够收纳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 ;以及臂部350,其介于照明部100与收纳部940之间,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940中的非使用状态、以及从收纳部940中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另外,在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顶板支承部920为4个腿,但是不限于腿,也可以是底座部。在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对与所述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相同的结构要素标注同一标号。因此,照明部100、图像投影部200和臂部350成为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的照明部100、图像投影部200和臂部350相同的结构。并且,设于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上的收纳部940成为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的收纳部740相同的结构。并且,在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在收纳部940中设有能够对该收纳部940进行开闭的盖950。另外,在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盖950是能够取下的盖。并且,虽然在图17中没有示出,但是,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同样,还具有以电气方式控制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控制部550 (参照图3)、能够与电源插座连接的连接线等。图17 (a)是示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中的状态(非使用状态)、且收纳部940由盖950覆盖的状态的图,图17 (b)是示出取下图17 (a)中的盖950的状态的图,图17 (c)是示出从收纳部940中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状态(可使用状态)的图。在这样构成的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在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处于非使用状态时,如图17 (a)所不,设于顶板910的表面911 (也称为桌子上表面911)的收纳部940由盖950覆盖。这样,盖950覆盖收纳部940,由此能够使桌子上表面911整体大致成为平面,能够大面积地使用桌子上表面911。并且,由于不使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露出,所以,在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中不易附着尘埃。并且,在桌子上表面911上洒上饮料等液体时,液体也不易直接接触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所以,能够保护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另外,在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盖950例示了能够取下的盖,但是,也可以不是能够取下的盖。例如,可以是具有能够沿着桌子上表面911滑动的构造的盖,也可以是具有如下构造的盖:利用铰链将一个边支承在顶板910上,以该铰链为轴而以规定范围的角度进行旋转。另一方面,在使用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情况下,如图17 (b)所示,取下盖950。另外,在图像投影部200进行投影时,取下的盖950放置在桌子上表面911中不妨碍投影的场所即可。接着,进行在图17 (b)的状态下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操作。另外,关于在图17 (b)的状态下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操作,进行与图13和图14所示的操作相同的操作即可。通过进行在图17 (b)的状态下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操作,如图17(c)所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成为可使用状态。另一方面,在从图17 (c)所示的可使用状态起成为图17 (a)所示的非使用状态的情况下,进行相反的操作即可。这样构成的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能够实现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相同的用法。因此,在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得到与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相同的效果。以上根据上述实施方式说明了本发明,但是,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能够在不脱离其主旨的范围内进行各种变形实施,例如能够如下变形。
(I)上述实施方式I 4的照明装置10 40的外观结构和形状以及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的外观结构和形状等不限于上述各实施方式所示的外观结构和形状。并且,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和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例示了照明部100安装在自由臂300上的情况,但是,不是必须安装在自由臂300上,以能够对桌子上表面等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的方式安装即可。(2)在上述实施方式I 4的照明装置10 40和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采用图像投影部200与照明部100 —体化的构造,但是,也可以相对于照明部100而分开准备图像投影部200,采用图像投影部200相对于照明部100装卸自如的构造。在采用图像投影部200相对于照明部100装卸自如的构造的情况下,在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各自的接合面上分别设置连接部(未图示)。而且,在将图像投影部200安装在照明部100上的情况下,通过使图像投影部200侧的连接部与照明部100侧的连接部接合,使图像投影部200和照明部100成为在构造上和电气上连接的状态。另外,该情况下,能够与外部进行通信的通信功能可以设置在图像投影部200侦U。并且,在相对于照明部100而分开准备图像投影部200的情况下,图像投影部200可以为灯型。该情况下,作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各自的连接部,例如,可以在照明部100侧设置能够安装一般的白炽灯泡的灯泡安装用灯座等,在图像投影部200侧设置与一般的白炽灯泡相同的连接器件(接头),能够通过与安装白炽灯泡的情况相同的安装方法将图像投影部200安装在照明部100上。图18是为了说明图像投影部200为灯型的情况而示出的图。另外,在图18中,设照明部100具有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中的照明部100大致相同的结构来进行说明,但是,在具有与上述实施方式2 4的照明装置20 40和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的照明部100大致相同的结构的情况下,也能够实施。如图18所示,在照明部100中设置灯泡安装用灯座190,在图像投影部200中具有作为能够与灯泡安装用灯座190连接的连接器件的接头250。通过采用这种结构,在将图像投影部200安装在照明部100上时,与安装一般的白炽灯泡的情况同样,能够将图像投影部200安装在照明部100上。另外,图像投影部200的光学系统等的结构可以采用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相同的结构。并且,电气控制系统的结构也可以与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和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相同。另外,该情况下,通信功能等可以设置在图像投影部200 侧。并且,如图18所示,在图像投影部200为灯型的情况下,或者,不限于灯型、在使图像投影部200与照明部100分开且相对于照明部100装卸自如的情况下,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中的收纳部740、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中的收纳部840和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的收纳部940优选采用如下构造:除了照明部100以外,还能够收纳分开的图像投影部200。这样,在上述各收纳部740、840、940采用图像投影部200装配在照明部100的状态下可收纳在收纳部740、840、940中的构造的情况下,优选能够在将图像投影部200装配在照明部100上的状态下收纳在收纳部740、840、940中,并且,在图像投影部200未装配在照明部100上的状态(分开的状态)下,也能够将该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740、840、940中。由此,能够确保分开的图像投影部200的保管场所,在进行图像投影的情况下,不需要从其他保管场所拿来该图像投影部200,所以,使用便利性优良。(3)作为对焦调整的方法,可以使用如下的镜头作为图像投影部200的投影镜头230:该镜头具有电极,根据对该电极施加的电压的大小进行伸缩(厚度变化),由此,能够进行焦点距离的调整(称为对焦调整。),也可以采用自动对焦调整功能,该自动对焦调整功能使用在数字照相机等中采用的伺服电机。另外,具有电极的镜头是公知的,例如,存在当对电极施加20伏特的电压时、镜头厚度从750微米变化为375微米的镜头等。通过使用这种镜头作为投影镜头230,对电极施加与由距离计测部120计测出的到投影面(例如图4中的桌子上表面710)的距离对应的电压,能够自动进行对焦调整。(4)在上述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通过摄像部130拍摄用户对图像投影部200进行各种指示(来自菜单选择画面的菜单选择指示等)等的动作,根据其摄像图像数据,控制部550进行与用户动作对应的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图像投影开始开关520的接通/断开进行图像投影开始和结束的指示,但是,关于图像投影开始和图像投影结束的指示,也可以由用户进行某些动作,通过摄像部130拍摄用户进行的动作,根据其摄像图像数据,控制部550进行与用户动作对应的控制(图像投影开始和图像投影结束)。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实施方式3和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30、40和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也同样,该情况下,在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实施方式3和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30、40和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与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同样,能够通过设置摄像部130来实现。(5)在上述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和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中,例示了将该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和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用于书桌的情况,但是,实施方式I的照明装置10和实施方式2的照明装置20不仅能够用于书桌,例如,在办公用桌、会议桌等各种领域中也能够使用。(6)在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实施方式4的照明装置40和实施方式5的带照明功能的桌子50中使用的臂部350采用能够伸缩和折叠的构造(例如参照图12),但是不限于这种构造,可以采用各种构造。例如,在以实施方式3的照明装置30为例的情况下,臂部350如果采用能够多级折叠的构造,则即使不具有伸缩的构造,也能够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740中。并且,根据桌子的构造的不同,即使不具有折叠构造,仅通过伸缩的构造,有时也能够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740中。并且,也可以以电动的方式进行将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收纳在收纳部740中的动作、以及从收纳部740中取出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的动作。(7)在上述各实施方式中,例示了使用作为光调制元件的液晶光调制元件的情况,但是不限于此,也可以使用数字微镜器件。
权利要求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照明装置具有: 照明部,其能够对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 图像投影部,其能够在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上投影图像;以及 控制部,其以电气方式控制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通过点亮所述图像投影部的光源,使所述图像投影部作为辅助照明部发挥作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具有在所述照明部进行照明的状态下计算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的照度的功能;以及判定所计算出的照度是否在设定为适当照度的适当照度范围内并根据判定的结果进行照度调整以使所述照度成为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的功能, 所述控制部对所述照明部的亮度进行调整,以使所述照度成为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 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使所述图像投影部作为辅助照明部发挥作用时的所述照度超过所述适当照度范围的上限值的情况下、或小于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的下限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对所述照明部的亮度进行调整,以使所述照度成为所述适当照度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 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投影部一体地设置于所述照明部。
6.根据权利要求1 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投影部以装卸自如的方式设置于所述照明部。
7.根据权利要求1 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具有从网络取得与待投影的图像对应的图像信息的功能。
8.根据权利要求1 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具有对能够选择待投影的图像的种类的选择画面进行投影的功能。
9.根据权利要求1 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还具有支承所述照明部的臂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臂部是自由臂。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还具有支承所述照明部的支承体,该支承体具有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并且具有能够收纳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的收纳部, 所述臂部介于所述照明部与所述收纳部之间,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将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所述收纳部中的非使用状态、以及从所述收纳部中取出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的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臂部具有能够进行伸缩和折叠中的至少一方的构造,利用所述能够进行伸缩和折叠中的至少一方的构造,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所述非使用状态和所述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能够以所述臂部为中心在沿着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的平面上旋转。
14.根据权利要求11 1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体是桌子,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是所述桌子的桌子上表面,所述收纳部设置于所述桌子上表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1 1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体是墙壁,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是所述墙壁的表面,所述收纳部设置在所述墙壁的表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1 1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纳部具有能够对该收纳部进行开闭的盖,在将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所述收纳部中的非使用状态下,该盖覆盖所述收纳部。
17.—种带照明功能的桌子,其特征在于,该带照明功能的桌子具有: 顶板,其具有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 顶板支承部,其支承所述顶板; 照明部,其能够对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 图像投影部,其能够在所述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上投影图像; 控制部,其以电气方式控制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 收纳部,其设置在所述顶板上,能够收纳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以及 臂部,其介于所述照明部与所述收纳部之间,能够选择性地设定为将所述照明部和所述图像投影部收纳在所述收纳部中的非使用状态、以及从所述收纳部中取出所述照明部和图像投影部的可使用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
全文摘要
照明装置和带照明功能的桌子。本发明提供如下的照明装置通过具有照明功能和图像投影功能而能够实现多种用法,并且,能够在宽范围内使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成为适当照度。本发明的照明装置构成为具有照明部(100),其能够对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进行照明;图像投影部(200),其能够在作为照明对象的表面上投影图像;以及控制部,其以电气方式控制照明部(100)和图像投影部(200)。
文档编号F21V33/00GK103176342SQ20121057309
公开日2013年6月26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5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26日
发明者春日博文 申请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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