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灯条,其特征在于,包括封装体和封装于所述封装体内的多个发光芯片;
所述封装体包括相对的出光面和背光面,所述出光面和/或所述背光面上设置有至少一个凹槽,所述凹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多个发光芯片的排布方向呈预设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在延伸方向上横贯所述出光面和/或所述背光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角度为9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面上的至少一个所述凹槽和所述背光面上的至少一个所述凹槽相对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面上的至少一个所述凹槽和所述背光面上的至少一个所述凹槽沿所述多个发光芯片的排布方向交错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面上的所述凹槽相互平行且等间距设置,所述背光面上的所述凹槽相互平行且等间距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开口宽度不小于0.2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面上的所述凹槽槽底到所述背光面上的所述凹槽槽底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2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包括方形凹槽、梯形凹槽、弧形凹槽和三角形凹槽中的至少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发光芯片沿所述灯条的长度方向均匀设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发光芯片相互串联。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在所述发光芯片所在平面的垂直投影,位于相邻发光芯片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芯片包括发光二极管、电致发光片或有机电致发光片。
14.一种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柔性电路板,所述柔性电路板包括权利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灯条。
15.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