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92773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LED灯的应用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安装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的白炽灯,是利用灯丝发光的,白炽灯的寿命也不是很稳定,燃点时间不会超过500小时,且耗电量大。随着能源的日益匮乏,人类发明了具有耗电量小,发热量小,使用寿命长等优点的LED灯。

而随着LED技术的发展,LED点光源广泛应用于照明领域内,由于它具有节能、环保、长寿命等需要优点,被认为是节能降耗的最好办法,LED点光源被誉为21世纪绿色光源,所以由于LED点光源具有诸多的优点,且具有广阔的发展趋势,因而得到了广泛应用,特别是应用于现在的家居设计、市政工程、建筑照明等等领域内。

现在越来越多的LED灯具是安装在外墙立面拐角处上,但是现有技术中为了将LED灯具安装在外墙立面拐角处会在墙壁上开设很多安装孔,以此来固定LED灯具。然而,在墙面上大量开设安装孔不仅会影响外墙的美观,若开设不当,更加会破坏外墙立面。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在外墙立面的拐角处安装LED灯具时,通过在外墙立面上开设大量安装孔固定LED灯具,而在外墙立面上开设大量安装孔会造成影响外墙的美观,且会破坏外墙立面等缺陷,实已成为本领域从业者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在外墙立面的拐角处安装LED灯具时,通过在外墙立面上开设大量安装孔固定LED灯具,而在外墙立面上开设大量安装孔会造成影响外墙的美观,且会破坏外墙立面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安装于建筑物的外墙面,以便所述照明设备安装于外墙面的拐角处,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包括:一体式连接的第一安装支架,第二安装支架,第三安装支架,和安装座;其中,所述第一安装支架,通过第一固定件固定至所述建筑物的外墙面的一侧面,用以固定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所述第二安装支架,垂直于所述第一安装支架,且平行于所述建筑物的外墙面的另一侧面,用以支撑所述第三安装支架和安装座;第三安装支架,与所述第二安装支架呈预定角度弯曲,用以为所述安装座提供固定平面;所述第三安装支架所提供的安装平面朝向所述外墙面的拐角处;安装座,通过至少一个第二固定件固定至所述第第三安装支架,以为所述照明设备提供安装平面。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安装支架平行于所述建筑物的外墙面的另一侧面,或所述第二安装支架与所述外墙面的另一侧面处于同一水平面;所述第一安装支架与所述第二安装支架的连接处设置于外墙立面的拐角处。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预定角度为45度;当所述述预定角度为45度,所述第三安装支架可正对应外墙面的拐角处。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安装座呈槽状,包括座顶、槽壁、和座底。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安装座的座底开设有至少一个通孔;所述第二固定件穿过所述通孔安装于所述第三安装支架上。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座顶中央开设有槽口,两侧边缘开设有用以安装所述照明设备的通孔。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座顶,槽壁,座底围成的空心槽体用以穿过所述照明设备的管线。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为螺栓或螺丝。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安装座采用铝质材料制成。

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支架、第二安装支架、第三安装支架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保证了在照明设备安装于外墙立面时,不需要在外墙立面上大量开设安装孔,减少了照明设备安装时对外墙的破坏。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于外墙立面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座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

11 第一安装支架

12 第二安装支架

13 第三安装支架

14 安装座

111 第一固定件

141 座顶

142 槽壁

143 座底

144 槽口

145 两侧边缘

2 外墙面

21 第一侧面

22 第二侧面

23 拐角处

3 照明设备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附图。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实施例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安装于建筑物的外墙面,以便所述照明设备安装于外墙面的拐角处,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包括:一体式连接的第一安装支架,第二安装支架,第三安装支架,和安装座;

其中,所述第一安装支架,通过第一固定件固定至所述建筑物的外墙面的一侧面,用以固定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

所述第二安装支架,垂直于所述第一安装支架,且平行于所述建筑物的外墙面的另一侧面,用以支撑所述第三安装支架和安装座;

第三安装支架,与所述第二安装支架呈预定角度弯曲,用以为所述安装座提供固定平面;所述第三安装支架所提供的安装平面朝向所述外墙面的拐角处;

安装座,通过至少一个第二固定件固定至所述第第三安装支架,以为所述照明设备提供安装平面。

以下将结合图示对本实施例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进行详细说明。请参阅图1,显示为应用于外墙面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的平面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1安装于建筑物的外墙面2(该外墙面2包括第一侧面21和第二侧面22),通过本实施例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1将照明设备3(于本实施例中,所述照明设备3为LED灯具,将所述LED灯具安装于所述外墙立面2的拐角处23。如图1所示,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1包括一体式连接的第一安装支架11,第二安装支架12,第三安装支架13,和安装座14。

所述第一安装支架14用以固定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支架11通过第一固定件111固定至所述建筑物的外墙面2的第一侧面21上。在所述第一安装支架11上开设有两个通孔,以便所述第一固定件111穿过,钉入所述外墙面2的第一侧面21。于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111为螺栓或螺丝。

在本实施例中,由于不锈钢材质具有长期放在户外不会生锈的优点,所以所述第一安装支架11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纵使第一安装支架长期暴露在室外,也不会影响整体外观效果。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装支架11采用4*50热镀锌扁钢。

垂直于所述第一安装支架11的第二侧面22的所述第二安装支架12用以支撑所述第三安装支架13和照明设备的安装座14。如图1所示,所述第一安装支架11与所述第二安装支架12的连接处设置于外墙立面的拐角处。在本实施例中,为使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1更加稳固,所述第二安装支架12平行于所述建筑物的外墙面2的第二侧面22,或与所述外墙面2的第二侧面22处于同一水平面(图1所示的是第二安装支架12与第二侧面22处于同一水平面的实施例)。

与所述第二安装支架12呈预定角度弯曲的第三安装支架13用以为所述安装座14提供安装平面。所述第三安装支架13所提供的安装平面朝向所述外墙面的拐角处。在本实施例中,为使所述照明设备3投射面积更大,将所述预定角度设定为45度,使所述第三安装支架13正对应外墙面2的拐角处23。

在本实施例中,由于第一安装支架11、第二安装支架12、第三安装支架13是一体式连接,所以第二安装支架12和第三安装支架13的材质也为不锈钢材质。具体地,所述第二安装支架12和第三安装支架13也采用4*50热镀锌扁钢。

所述安装座14通过至少一个第二固定件固定至所述第三安装支架13上,以为所述照明设备3提供安装平面。在本实施例中,为使所述安装座14稳定固定至所述第三安装支架13上,将所述安装座14与所述第三安装支架13通过第二固定件面与面贴合式固定安装。所述第二固定件于本实施例中采用螺栓或螺丝。

请参阅图2,显示为安装座的平面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所述安装座14呈槽状,包括座顶141、槽壁142、和座底143。所述座顶141中央开设有槽口144,两侧边缘145开设有用以安装所述照明设备3的通孔。于本实施例中,所述座顶141,槽壁142,座底143围成用以穿过所述照明设备的管线的空心槽体。所述安装座14的座底143开设有至少一个通孔。所述第二固定件穿过所述通孔安装于所述第三安装支架13上。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使所述安装座外观美观,采用与LED灯具同色系的2mm铝质材料制成。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保证了在照明设备安装于外墙立面时,不需要在外墙立面上大量开设安装孔,减少了照明设备安装时对外墙的破坏。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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