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冰柜内胆咬缝中使用的拼接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7272阅读:9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冰柜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在冷柜内胆咬缝中使用的拼接机构。



背景技术:

在冷柜内胆咬缝设备中,为了将两片内胆紧紧咬合到一起,因此在印花铝板之间拼接时需要有足够的拼接力,现有的拼接技术采用双液压缸直推形式或大缸径的液压缸形式。由于现有技术中所采用的液压站成本高,占地面积大,其既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也给实际运用带来了不便;此外,现有技术中印花铝板之间的拼接力并不能达到理想要求,从而影响其拼接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冷柜内胆咬缝中使用的拼接机构,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并能达到更好的拼接效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在冷柜内胆咬缝中使用的拼接机构,包括机架,所述机架上倾斜设置有动力气缸,所述动力气缸上设有的气缸伸缩杆与连接杆的一端相连接,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与偏心轮连接,所述偏心轮上的非圆心位置与偏心轮固定座间通过销轴转动连接,所述偏心轮固定座固定于机架上,所述偏心轮的一侧设有连接于机架上的动模条,所述动模条的一侧设有固定于机架上的定模条。

优选地,所述动模条上设有导向孔,所述导向孔与定模条上的导向立柱相配合。

优选地,所述动模条上与定模条相配合的端面上设有复位弹簧。

优选地,所述动模条上与定模条相配合的端面上设有凸起,所述凸起与定模条上设有的凹槽相配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将动力气缸的直线运动转化成偏心轮的旋转运动,从而将气缸的推力转换成偏心轮对动模条的压力,且对动模条所产生的压力是气缸推力的数倍,保证了拼接过程中所需要的拼接力,提高了拼接效果。

2.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气缸伸缩杆的伸缩就可以实现动模条与定模条间的咬合,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传统的液压供能中所出现的液压站成本高、占地面积大的问题;其动模条上设有的复位弹簧可以实现动模条的自动复位,所述动模条上设有的导向孔与定模条上的导向立柱相配合很好的保证了动模条与定模条间的配合精度,提高了拼接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架,2、动力气缸,3、气缸伸缩杆,4、连接杆,5、偏心轮,6、偏心轮固定座,7、动模条,8、定模条,9、导向立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所示,一种在冷柜内胆咬缝中使用的拼接机构,包括机架1,所述机架1上倾斜设置有动力气缸2,所述动力气缸2与机架1间通过销轴转动连接,保证动力气缸2提供动力时可绕销轴转动,所述动力气缸2上设有的气缸伸缩杆3与连接杆4的一端相连接,所述连接杆4的另一端与偏心轮5连接,所述偏心轮5上的非圆心位置与偏心轮固定座6间通过销轴转动连接,所述气缸伸缩杆3在动力气缸2的气压作用下伸长后,通过连接杆4传动到偏心轮5上,并使偏心轮5绕销轴旋转,所述偏心轮固定座6固定于机架1上。

所述偏心轮5的一侧设有连接于机架1上的动模条7,所述动模条7的一侧设有固定于机架1上的定模条8,所述偏心轮5旋转并挤压动模条7,动模条7在偏心轮5的挤压力作用下朝向动模条7运动,所述动模条7上设有导向孔,所述导向孔与定模条8上的导向立柱9相配合,动模条7运动过程中,动模条7上的导向孔沿着定模条8上的导向立柱9运动。

所述动模条7上与定模条8相配合的端面上设有复位弹簧,复位弹簧可实现动模条7的自动复位,所述动模条7上与定模条8相配合的端面上设有凸起,所述凸起与定模条8上设有的凹槽相配合,所述动模条7与定模条8完全咬合后,动模条7上的凸起会与定模条8上的凹槽实现无缝配合,据此可以判断动模条7与定模条8间咬合的准确性。

本实用新型将动力气缸2的直线运动转化成偏心轮5的旋转运动,从而将动力气缸2的推力转换成偏心轮5对动模条7的压力,且对动模条7所产生的压力是动力气缸2推力的数倍,保证了拼接过程中所需要的拼接力,提高了拼接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气缸伸缩杆3的伸缩就可以实现动模条7与定模条8间的咬合,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传统的液压供能中所出现的液压站成本高、占地面积大的问题;其动模条7上设有的复位弹簧可以实现动模条7的自动复位,所述动模条7上设有的导向孔与定模条8上的导向立柱9相配合很好的保证了动模条7与定模条8间的配合精度,提高了拼接效果。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