铆螺母枪拉铆螺杆快换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5787阅读:691来源:国知局
铆螺母枪拉铆螺杆快换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铆螺母枪拉铆螺杆快换装置,属于铆接工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铆螺母枪为常见的铆接工具,其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船舶、飞机、机器、电器、家具等产品的铆接工序中。现有的铆螺母枪在使用时,根据使用情况需要经常更换不同型号的铆螺母,因而需要相应地更换拉铆螺杆。

中国专利文献号CN 102485374 A,公开日为2012年06月06日,公开了一种铆螺母枪快速拆卸装置,该装置的铆螺母杆、拉杆的外六角被设置在固定滑套的内六角孔内,同时铆螺母杆与拉杆螺纹连接,它的多重定位反复定位实际也是一种浪费,导致在加工中对内外同心度要求非常高,六角的配合间隙过大尽管该装置在手动工具低转速使用时铆螺母杆甩动不明显,但在气动及电动铆螺母工具快速旋转中使用往往因为三者不同心造成铆螺母杆头部甩动大影响使用;间隙过小又影响拆换速度及螺纹单边受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稳定且易于实施的铆螺母枪拉铆螺杆快换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方案如下:铆螺母枪拉铆螺杆快换装置,包括拉铆螺杆、固定滑套、拉杆和弹簧,其特征在于,所述拉铆螺杆的后端设有内/外螺纹,拉杆的前端设有与之相匹配的外/内螺纹,拉铆螺杆通过所述相匹配的螺纹固定在拉杆的前端;

所述拉铆螺杆后端,紧邻螺纹的拉铆螺杆外部为凸起的多边形结构;所述固定滑套一端套接在拉杆前端上,另一端套接在拉铆螺杆的后端上;所述的弹簧套接在位于固定滑套外的拉杆前端上;

所述的拉杆前端的外圆部设置有凸台,所述的固定滑套外圆设置导向槽。

进一步,所述拉杆前端的凸台为穿过拉杆的圆柱销,所述的圆柱销与导向槽配合安装。

进一步,所述固定滑套的前端设置成多边形孔,后端为圆孔。

进一步,所述的多边形为正六边形。

进一步,所述的拉铆螺杆的前端设有安装螺纹,所述拉铆螺杆可以通过前端的安装螺纹与铆螺母连接。

采用本铆螺母枪拉铆螺杆快换装置,加工更简单,能有效的保证拉杆与拉铆螺杆径向定位,而拉杆外圆与固定滑套内孔允许相对较大的间隙,能以拉铆螺杆和拉杆结合为同心基准,固定滑套与拉杆仅用销钉径向较短距离固定,避免了反复固定带来的弊端,简单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爆炸示意图;

图3为本固定滑套示意图;

其中:1、拉铆螺杆;2、固定滑套; 3、拉杆;4、弹簧;101、多边形结构;102、外螺纹;103、安装螺纹;201、固定滑套六角孔;202、固定滑套圆孔;203、导向槽;301、圆柱销;302、内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2、3所示,铆螺母枪拉铆螺杆快换装置,包括拉铆螺杆1、固定滑套2、拉杆3和弹簧4,拉铆螺杆1的后端设有外螺纹102,拉杆3的前端设有与之相匹配的内螺纹302,拉铆螺杆1通过所述相匹配的内外螺纹固定在拉杆3的前端;拉铆螺杆1后端,紧邻外螺纹102的拉铆螺杆外部为凸起的多边形结构101;固定滑套2一端套接在拉杆3前端上,另一端套接在拉铆螺杆1的后端上;弹簧4套接在位于固定滑套2外的拉杆3前端上。

拉杆前端的外圆部设置有凸台,该凸台为穿过拉杆的圆柱销301,且数量在一个以上;固定滑套2外圆身设置导向槽203。圆柱销与导向槽配合安装。固定滑套2的前端设置成多边形孔201,后端为圆孔;多边形孔与拉铆螺杆外部凸起的多边形结构配合安装,且该多边形优选为正六边形。

本实用新型的拉铆螺杆的前端设有安装螺纹103,拉铆螺杆可以通过前端的安装螺纹103与铆螺母连接。

本装置在实施时,将固定滑套2向后拉动,使拉铆螺杆1后端的多边形部分脱离固定滑套2的内孔,此时弹簧4被压缩,拉杆2上圆柱销301在固定滑套2的导向槽内轴向移动。将铆螺母杆1从拉杆3的前端旋出,将新的铆螺母杆通过螺纹固定到拉杆3的前端。松开固定滑套2,此时固定滑套2在弹簧4的弹力作用下回复到原位,使固定滑套2将拉杆3和新的铆螺母杆套设在一起,拉杆2上圆柱销301(装好弹簧、换套后最后紧压装入圆柱销)在固定滑套2的导向槽内轴向移动并限制固定滑套脱出,铆螺母杆的更换过程完成。

实施例2

本实用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处在于,拉铆螺杆的后端设有内螺纹,拉杆的前端设有与之相匹配的外螺纹,拉铆螺杆通过所述相匹配的内外螺纹固定在拉杆的前端。其它设置均相同。

上述实施例结构均能有效的保证拉杆与拉铆螺杆径向定位,而拉杆外圆与固定滑套内孔允许相对较大的间隙,能以拉铆螺杆和拉杆结合为同心基准,固定滑套与拉杆仅用销钉径向较短距离固定,避免了反复固定带来的弊端,简单可靠。

尽管上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给予了详细描述和说明,但是应该指明的是,我们可以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想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各种等效改变和修改,其所产生的功能作用仍未超出说明书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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