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卡车厢侧板折边滚压轮组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6413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皮卡车厢侧板折边滚压轮组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滚压成型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皮卡车厢侧板折边滚压轮组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用的皮卡筋板滚压成型机标准化程度高,不适用于异型皮卡筋板的滚压成型。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皮卡车厢侧板折边滚压轮组机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皮卡车厢侧板折边滚压轮组机构,包括凸轮、滚压机座和凹轮,所述凸轮由凸轮轴带动转动,所述凹轮由凹轮轴带动转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包括凸轮侧边,所述凸轮侧边两端连接有凸轮斜边一和凸轮斜边二;所述凹轮包括凹轮侧边,所述凹轮侧边的两端垂直连接有凹轮横边一和凹轮横边二;

所述滚压轮组机构用来滚压成型的工件包括工件侧边,所述工件侧边的两端垂直连接有工件横边一和工件横边二,所述工件横边一上设置有工件凸起;所述工件横边二的长度小于工件侧边的长度;所述工件横边一的长度大于工件侧边的长度;所述工件凸起的高度值小于所述工件侧边的长度值;

所述凹轮侧边与所述工件侧边的长度相等;

所述滚压轮组在滚压成型时,所述凸轮侧边与所述凹轮侧边平行,所述凸轮斜边一与凸轮侧边之间的夹角为锐角。

进一步的,所述工件横边一的长度大于工件侧边长度的两倍;所述工件凸起位于所述工件横边一上远离工件侧边的后半段,所述工件凸起的高度小于所述工件侧边长度的四分之一,所述工件凸起的横截面为梯形。

进一步的,所述工件侧边与工件横边一、工件横边二之间均通过弧心角为直角的圆弧连接;所述凸轮斜边一与凸轮侧边之间通过圆弧连接,该圆弧半径与所述工件侧边与工件横边一之间的圆弧半径相等。

进一步的,所述凹轮横边二的长度小于所述工件横边二的长度;所述凹轮横边二与凹轮横边一长度相等。

进一步的,所述凸轮斜边一与凸轮侧边之间的夹角为65-75度,所述凸轮斜边一与凸轮侧边之间通过弧心角为90-100度的圆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凸轮斜边一与凸轮斜边二平行。

进一步的,所述滚轮组机构通过螺栓固定在滚压机座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皮卡车厢侧板折边滚压轮组机构,撇开被加工零件的凸起部位采用几个倾斜滚轮组逐步折边90度。此外,本结构采用螺栓固定在滚压机座侧壁上,拆装调整方便,结构简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折边滚压轮组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异型工件的截面示意图;

图3是滚压轮组啮合处的放大图;

其中,1-凸轮;11-凸轮斜边一;12-凸轮斜边二;13-凸轮侧边;2-工件;21-工件横边一;211-工件凸起;22-工件横边二;23-工件侧边;3-滚压机座;4-凹轮;41-凹轮横边一;42-凹轮横边二;43-凹轮侧边;5-凹轮轴;6-凸轮轴;7-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所示之最佳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

一种皮卡车厢侧板折边滚压轮组机构,如图1、图3所示,包括凸轮1、滚压机座3和凹轮4,所述凸轮1由凸轮轴6带动转动,所述凹轮4由凹轮轴5带动转动;

所述凸轮1包括凸轮侧边13,所述凸轮侧边13两端连接有凸轮斜边一11和凸轮斜边二12;所述凹轮4包括凹轮侧边43,所述凹轮侧边43的两端垂直连接有凹轮横边一41和凹轮横边二42;

如图2所示,所述滚压轮组机构用来滚压成型的工件2包括工件侧边23,所述工件侧边23的两端垂直连接有工件横边一21和工件横边二22,所述工件横边一21上设置有工件凸起211;所述工件横边二22的长度小于工件侧边23的长度;所述工件横边一21的长度大于工件侧边23长度的两倍;所述工件凸起211位于所述工件横边一远离工件侧边23的后半段,所述工件凸起211的高度小于所述工件侧边23长度的四分之一,所述工件凸起211的横截面为梯形;所述工件侧边23与工件横边一21、工件横边二22之间均通过弧心角为直角的圆弧连接。

所述凹轮侧边43与所述工件侧边23的长度相等;所述凹轮横边二42的长度小于所述工件横边二22的长度;所述凹轮横边二42与凹轮横边一41长度相等;

所述滚压轮组在滚压成型时,所述凸轮侧边13与所述凹轮侧边23平行,所述凸轮斜边一11与凸轮侧边13之间的夹角为65-75度,所述凸轮斜边一11与凸轮侧边13之间通过弧心角为90-100度的圆弧连接,所述圆弧半径与所述工件侧边23与工件横边21之间的圆弧半径相等;所述凸轮斜边一11与凸轮斜边二12平行;在滚压轮组工作时,所述凸轮斜边二12与工件横边二22、凹轮横边二42均不发生摩擦或碰撞,所述凸轮斜边一11与工件凸起211也不发生摩擦或碰撞。

经过上述滚轮组,可完成所述工件横边一21与工件侧边23之间直角的滚压成型。

所述滚轮组机构通过螺栓固定在滚压机侧壁上,拆装调整方便,结构简便。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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