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32281阅读:856来源:国知局
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锯床领域,具体是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



背景技术:

锯床主要部件有底坐;床身、立柱;锯梁和传动机构;导向装置;工件夹紧;张紧装置;送料架;液压传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润滑及冷却系统。

目前市场上的锯床上的锯条导向装置大部分仅仅采用导线轮对锯条进行导向,在对应一些较大的物体进行切割时,由于切割力度大,锯条很容易发生偏移或倾斜,切割误差大,且由于导向架的结构设计,锯床的面积缩小,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市场上的锯床上的锯条导向装置大部分仅仅采用导线轮对锯条进行导向,在对应一些较大的物体进行切割时,由于切割力度大,锯条很容易发生偏移或倾斜,切割误差大,且由于导向架的结构设计,锯床的面积缩小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包括导向架基座,所述导向架基座的上方安装有导向架,且导向架基座的顶部设置有锯床,所述导向架的前表面安装有导向轮,且导向架的内侧壁上安装有加强护板,所述导向轮上套设有锯条,所述加强护板的底部设置有加强轮,所述加强轮上设置有导通槽。

优选的,所述导向架上设置有倒漏斗型结构的空心体。

优选的,所述导向轮与导向架通过轴承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加强护板与导向架通过连接件和加强筋连接。

优选的,所述连接件具体为一种圆柱体钢材。

优选的,所述导向架的内部位于导向轮上方位置设置有张力辊。

优选的,所述导向轮上设置有与锯条对应的凹槽,所述凹槽的表面为磨砂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科学合理,操作安全方便,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能够放置锯条切割时偏移,切割空间扩大的锯条导向装置,本实用新型在导向架上设置有加强护板,能够对暴露出来的锯条进行限位,加强护板底部的加强轮保证锯条延既定轨道进行,由于导向架上设置有倒漏斗型结构的空心体,大大增加了锯床的体积,方便割锯一些大型体积的物料,张力辊增大锯条的张力,保证锯条与导向轮的贴合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的加强护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导向轮、2-加强护板、3-导向架、4-导向架基座、5-锯床、6-锯条、7-加强轮、8-导通槽、9-连接件、10-张力辊、11-轴承、12-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包括导向架基座4,导向架基座4的上方安装有导向架3,且导向架基座4的顶部设置有锯床5,导向架3的前表面安装有导向轮1,在使用时驱动电机通过转动轴带动轴承11和导向轮1转动,锯条6跟随导向轮1转动,且导向架3的内侧壁上安装有加强护板2,加强护板2底部的加强轮7保证锯条6延既定轨道进行,导向轮1上套设有锯条6,加强护板2的底部设置有加强轮7,加强轮7上设置有导通槽8。

导向架3上设置有倒漏斗型结构的空心体,大大增加了锯床5的体积,方便割锯一些大型体积的物料,导向轮1与导向架3通过轴承11传动连接,加强护板2与导向架3通过连接件9和加强筋12连接,连接件9具体为一种圆柱体钢材,抗扭曲能力强,导向架3的内部位于导向轮1上方位置设置有张力辊10,张力辊10增大锯条6的张力,保证锯条6与导向轮1的贴合度,导向轮1上设置有与锯条6对应的凹槽,凹槽的表面为磨砂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锯床上锯条的导向装置按正常程序安装好过后,在使用时驱动电机通过转动轴带动轴承11和导向轮1转动,锯条6跟随导向轮1转动,锯条6在转动过程中对物料进行切割,在切割一些大型物料时,加强护板2能够对暴露出来的锯条进行限位,加强护板2底部的加强轮7保证锯条6延既定轨道进行,连接件9为圆柱体钢材,抗扭曲能力强,锯条6在转动过程中,张力辊10增大锯条6的张力,保证锯条6与导向轮1的贴合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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