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高炉矿渣生产陶粒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23450阅读:75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热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高炉矿渣生产陶粒的方法。



背景技术:

传统的陶粒技术存在固废利用率低、产能低、工作现场污染严重,产成品率低;虽然国外某些技术能够解决上述问题,但是其投资较大,生产成本极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改善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高炉矿渣生产陶粒的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高炉矿渣生产陶粒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粉煤灰、高炉矿渣粉、废渣活化剂、同化剂和水进行拌合,得混合物;

(2)将混合物送入成球机成球,得到生料球;

(3)将生料球进行高温烧结,分级,即得产品;其中,高温烧结的温度控制在1200~1300℃,且烧结时间为25~35min。

进一步地,混合物进入成球机之间,采用针形成核机对混合物进行处理,使混合物变成细小的颗粒,然后再送入成球机中。

再进一步地,采用桥式循环连接烧结机进行高温烧结。

更进一步地,在高温烧结时,采用负压引风,对生产工程中的扬尘及烟尘进行处理。

另外,在高温烧结时,采用封闭式电点火或燃气点火。

进一步地,从成球机出来的生料球通过移动布料机送入烧结机进行高温烧结。

再进一步地,所述粉煤灰、高炉矿渣粉、废渣活化剂、同化剂和水的重量百分比如下:粉煤灰50%~60%、高炉矿渣粉10%~40%、废渣活化剂2%~3%、同化剂0.5%~0.8%、水4%~5%。

更进一步地,所述废渣活化剂为F-56废渣高效活化剂;所述同化剂为C5快速同化剂。

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本发明工艺简单,成本较低,而且产成品率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1

一种用高炉矿渣生产陶粒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粉煤灰、高炉矿渣粉、废渣活化剂、同化剂和水进行拌合,得混合物;

(2)将混合物送入成球机成球,得到生料球;

(3)将生料球进行高温烧结,分级,即得产品;其中,高温烧结的温度控制在1200~1300℃,且烧结时间为25~35min。

本发明的方法产成品率高,而且工艺简单,成本较低,适合推广。

其中,高炉矿渣粉是由高炉矿渣干燥,磨细后所得;具体,可先采用室温干燥12~24h,然后在再70℃的恒温烘箱中干燥2~4h,最后磨细,即得高炉矿渣粉。

具体地,混合物进入成球机之间,采用针形成核机对混合物进行处理,使混合物变成细小的颗粒,然后再送入成球机中。通过针形成核机处理,能够将混合物先变成细小的颗粒球核,在进入成球机后,能够更好的成球,提高了生产效率。

具体地,采用桥式循环连接烧结机进行高温烧结;上述烧结机采用复合结构,内底层布满通风口,在烧结机进行下引风时,可以实现引风流向的改变。

具体地,在高温烧结时,采用负压引风,对生产工程中的扬尘及烟尘进行处理。通过负压引风,能够实现生产过程的安全、环保,并将工作现场环境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具体地,在高温烧结时,采用封闭式电点火或燃气点火。具体地是采用内部配有助燃气体通道的点火装置,这种点火方式能够缩短点火时间,提高点火效率,改变了传统点火方式容易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使得本发明生产过程更环保,系统运行更可靠。

具体地,从成球机出来的生料球通过移动布料机送入烧结机进行高温烧结。由于生料球强度等级较低,运输过程中容易使生料球破裂,从而影响产品的性能和合格率。通过采用移动布料机进行运输,由于布料表面平整,使生料球不易破裂,完好的进行烧结机中进行烧结,提高了成品的性能和合格率。

上述粉煤灰、高炉矿渣粉、废渣活化剂、同化剂和水的重量百分比如下:粉煤灰52.3%、高炉矿渣粉40%、废渣活化剂3%、同化剂0.7%、水4%。其中,所述废渣活化剂为F-56废渣高效活化剂;所述同化剂为C5快速同化剂。

实施例2

本实施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的原料与实施例1的配比不同,本实施例的原料配比如下:按重量百分比计,粉煤灰60%、高炉矿渣粉32.4%、废渣活化剂2.5%、同化剂0.6%、水4.5%。其中,所述废渣活化剂为F-56废渣高效活化剂;所述同化剂为C5快速同化剂。

实施例3

本实施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的原料与实施例1的配比不同,本实施例的原料配比如下:按重量百分比计,粉煤灰55%、高炉矿渣粉36.2%、废渣活化剂3%、同化剂0.8%、水5%。其中,所述废渣活化剂为F-56废渣高效活化剂;所述同化剂为C5快速同化剂。

实施例4

本实施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的原料与实施例1的配比不同,本实施例的原料配比如下:按重量百分比计,粉煤灰57%、高炉矿渣粉34.3%、废渣活化剂3%、同化剂0.7%、水5%。其中,所述废渣活化剂为F-56废渣高效活化剂;所述同化剂为C5快速同化剂。

按照上述实施例,便可很好地实现本发明。值得说明的是,基于上述结构设计的前提下,为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即使在本发明上做出的一些无实质性的改动或润色,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实质仍然与本发明一样,故其也应当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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