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6447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一种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蒸馏釜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



背景技术:

食用香精是参照天然食品的香味,采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经精心调配而成具有天然风味的各种香型的香精,适用于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食品中。植物香精在制造加工过程中需要提纯处理以得到高纯度香料,现有技术中虽然能够提纯,但是存在工序繁杂,提纯效率慢等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包括釜体和蒸汽炉,所述釜体的上端密封安装有釜盖,所述釜盖的中部通过冷却管连接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的出口连接有油水分离瓶,所述釜体的下端安装有锥体,所述锥体的下端设有排污管,所述排污管的外侧安装有阀门,所述釜体的内腔设有筛板,所述筛板的内部设有筛孔,所述筛板的上端安装有电加热器,所述蒸汽炉的出气管贯穿锥体连接有蒸汽喷头,所述蒸汽喷头的内部设有喷管,所述釜体的侧壁安装有进料管

优选的,所述喷管至少设有八组,且所述喷管设置在筛板的正下方。

优选的,所述釜体的外壁安装有支腿。

优选的,所述电加热器设有3-5组,且所述釜体的内部设有供电孔,供电孔密封设置。

优选的,所述进料管设有两组,且所述进料管的出料口设有喷头。

优选的,所述喷头呈倾斜向下30-40度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通过设置蒸汽炉和电加热器,该组合结构可以直接为釜体内部提供蒸汽,且电加热器可为原料加热,蒸馏速度快;通过设置筛板并在筛板的下方设有多组喷管,该组合结构可以使蒸汽通过筛孔均匀的喷在原料上,进行蒸馏作业;通过设置冷却管和冷凝器,汽液混合物经过冷却管进入到冷凝器中冷却成液体,进而进入到油水分离瓶,即可得到高纯度香精;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蒸馏快速,使用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筛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蒸汽喷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釜体、2蒸汽炉、3釜盖、4冷却管、5冷凝器、6油水分离瓶、7锥体、8排污管、9阀门、10筛板、11筛孔、12电加热器、13蒸汽喷头、14喷管、15进料管、16支腿、17喷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包括釜体1和蒸汽炉2,所述釜体1的上端密封安装有釜盖3,所述釜盖3的中部通过冷却管4连接有冷凝器5,所述冷凝器5的出口连接有油水分离瓶6,所述釜体1的下端安装有锥体7,所述锥体7的下端设有排污管8,所述排污管8的外侧安装有阀门9,所述釜体1的内腔设有筛板10,所述筛板10的内部设有筛孔11,所述筛板10的上端安装有电加热器12,所述蒸汽炉2的出气管贯穿锥体7连接有蒸汽喷头13,所述蒸汽喷头13的内部设有喷管14,所述釜体1的侧壁安装有进料管15。

进一步的,所述喷管14至少设有八组,且所述喷管14设置在筛板10的正下方,可以使蒸汽直接喷向原料进行蒸馏作业。

进一步的,所述釜体1的外壁安装有支腿16,用于支撑平很釜体1。

进一步的,所述电加热器12设有3-5组,且所述釜体1的内部设有供电孔,供电孔密封设置,用于给电加热器12供电。

进一步的,所述进料管15设有两组,且所述进料管15的出料口设有喷头17,可以均匀的将原料喷下,受热均匀,蒸馏快速。

进一步的,所述喷头17呈倾斜向下30-40度设置,快速且均匀的将原料喷出。

该植物香精提纯蒸馏釜,通过设置蒸汽炉2和电加热器12,该组合结构可以直接为釜体1内部提供蒸汽,且电加热器12可为原料加热,蒸馏速度快,通过设置筛板10并在筛板10的下方设有多组喷管14,该组合结构可以使蒸汽通过筛孔11均匀的喷在原料上,进行蒸馏作业,通过设置冷却管4和冷凝器5,汽液混合物经过冷却管4进入到冷凝器5中冷却成液体,进而进入到油水分离瓶6,即可得到高纯度香精,结构简单,蒸馏快速,使用安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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