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聚合物制品,其包含:
多孔基底,该多孔基底包含烧结在一起的聚乙烯颗粒,该聚乙烯颗粒包含具有多峰分子量分布的聚乙烯聚合物,至少50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大于约3500000g/mol的分子量和其中少于约50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小于约1500000g/mol的分子量分布,当根据dintest66133测试时,该多孔基底具有约50微米至约300微米的平均孔尺寸。
2.权利要求1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该多孔基底具有大于约2mpa的挠曲强度。
3.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该多孔基底表现出小于约10mbar、例如小于约8mbar、例如小于约6mbar、例如小于约4mbar的压降。
4.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至少50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大于约4000000g/mol、例如大于约4500000g/mol、例如大于约5000000g/mol的分子量。
5.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约65重量%至约95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大于约4000000g/mol、例如大于约4500000g/mol、例如大于约5000000g/mol的分子量。
6.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约75重量%至约85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大于约4000000g/mol、例如大于约4500000g/mol、例如大于约5000000g/mol的分子量。
7.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小于约50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小于约1000000g/mol、例如小于约500000g/mol的分子量。
8.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约5重量%至约35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小于约1000000g/mol、例如小于约500000g/mol的分子量。
9.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约15重量%至约25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小于约1000000g/mol、例如小于约500000g/mol的分子量。
10.权利要求1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双峰分子量分布,约70重量%至约90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大于约4700000g/mol的分子量和其中约10重量%至约30重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具有约300000g/mol至约500000g/mol的分子量,该多孔基底具有大于约2mpa的挠曲强度和该多孔基底具有小于约6mbar的压降。
11.权利要求1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具有大于3500000g/mol的分子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包含茂金属催化的聚乙烯聚合物。
12.权利要求1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具有小于1500000g/mol的分子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包含齐格勒-纳塔催化的聚乙烯聚合物。
13.权利要求12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该齐格勒-纳塔催化的聚乙烯聚合物具有约0.36g/cm3至约0.54g/cm3的堆密度。
14.权利要求10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具有大于4700000g/mol的分子量的该聚乙烯聚合物包含茂金属催化的聚乙烯聚合物。
15.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该多孔基底具有约80微米至约200微米的平均孔尺寸。
16.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该多孔基底具有约30%至约60%的孔隙率。
17.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该多孔基底具有约2.3mpa至约8mpa的挠曲强度。
18.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其中较高分子量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大于约400微米的粒度和其中较低分子量聚乙烯聚合物具有小于约400微米的粒度。
19.一种用于废水的曝气机,其包含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
20.一种用于书写工具的尖头,其包含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
21.一种过滤元件,其包含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聚合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