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51332阅读:463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牵引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



背景技术:

目前,特种越野车底盘使用的牵引装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上下耳片中间穿销轴型式,另一种是拖钩加弹片型式。第一种牵引装置结构简单,不带自锁装置,套牵引绳索再穿上销轴操作比较麻烦;第二种牵引装置套牵引绳索操作比较简单,不带自锁装置,牵引绳索安装不牢靠。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牵引装置不能够实现自锁,导致牵引绳安装不牢靠的技术问题。

本申请提供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所述牵引钩包括钩体、锁扣、锁块、弹片;

所述钩体包括钩部和卡块,所述钩部包括第一端和与所述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所述卡块固定于所述钩部的第一端,所述卡块包括第一表面和与所述第一表面相背的第二表面;

所述锁扣包括第一端和与所述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所述锁扣的第一端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钩部的第一端上,所述锁扣上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位于所述锁扣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

所述锁块的一端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锁扣上,所述锁扣的另一端上设置有卡钩;

所述弹片的一端固定于所述锁块上,另一端抵压于所述锁扣的第二端,中部抵靠于所述锁块上,以向所述锁扣的第二端施加向所述钩部的第二端靠近的作用力;

在所述牵引钩处于闭合状态时,所述锁扣的第二端与所述钩部的第二端接触,所述卡钩抵设于所述第一表面上;在所述牵引钩处于打开状态时,所述锁扣的凸块抵设于所述卡块的第一表面上,所述卡钩勾设于所述卡块的第二表面上。

优选地,所述钩体为一体成型元件。

优选地,所述所述钩部的第一端上还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锁扣的第一端上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牵引钩还包括第一销轴,所述第一销轴穿过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

优选地,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上均开设有卡槽。

优选地,所述锁扣上还开设有第三通孔,所述锁块上开设有第四通孔,所述牵引钩还包括第二销轴,所述第二销轴穿过所述第三通孔和所述第四通孔。

优选地,所述牵引钩还包括定位螺栓,所述定位螺栓固定于所述第二销轴上,防止第二销轴在第四通孔的轴向方向上移动。

优选地,所述锁扣上还开设有第一销孔,所述锁块上开设有第二销孔,所述牵引钩还包括开口销,在所述牵引钩处于闭合状态时,所述开口销穿设于所述第一销孔和第二销孔内。

优选地,所述锁块上还开设有固定孔,所述弹片的一端具体固定于所述固定孔内。

本申请有益效果如下:

通过卡钩抵设于所述第一表面上,并通过弹片向所述锁扣的第二端施加向所述钩部的第二端靠近的作用力,从而实现牵引钩的自锁,提高了安装的可靠性,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牵引装置不能够实现自锁,导致牵引绳安装不牢靠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

图1为本申请一较佳实施方式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常闭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牵引钩常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牵引钩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牵引装置不能够实现自锁,导致牵引绳安装不牢靠的技术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总体思路如下:

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所述牵引钩包括钩体、锁扣、锁块、弹片;

所述钩体包括钩部和卡块,所述钩部包括第一端和与所述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所述卡块固定于所述钩部的第一端,所述卡块包括第一表面和与所述第一表面相背的第二表面;

所述锁扣包括第一端和与所述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所述锁扣的第一端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钩部的第一端上,所述锁扣上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位于所述锁扣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

所述锁块的一端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锁扣上,所述锁扣的另一端上设置有卡钩;

所述弹片的一端固定于所述锁块上,另一端抵压于所述锁扣的第二端,中部抵靠于所述锁块上,以向所述锁扣的第二端施加向所述钩部的第二端靠近的作用力;

在所述牵引钩处于闭合状态时,所述锁扣的第二端与所述钩部的第二端接触,所述卡钩抵设于所述第一表面上;在所述牵引钩处于打开状态时,所述锁扣的凸块抵设于所述卡块的第一表面上,所述卡钩勾设于所述卡块的第二表面上。

通过卡钩抵设于所述第一表面上,并通过弹片向所述锁扣的第二端施加向所述钩部的第二端靠近的作用力,从而实现牵引钩的自锁,提高了安装的可靠性,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牵引装置不能够实现自锁,导致牵引绳安装不牢靠的技术问题。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牵引装置不能够实现自锁,导致牵引绳安装不牢靠的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带自锁的牵引钩。如图1-图3所示,所述带自锁的牵引钩包括:钩体10、锁扣20、锁块30、弹片40。

所述钩体10包括钩部11和卡块13。牵引绳被钩设于钩部11上,钩部11包括第一端111和与第一端111相对的第二端112。所述卡块13固定于所述钩部11的第一端111,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钩体10为一体成型元件,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钩部11和所述卡块13也可以分别为独立的元件,通过螺钉等固定元件固定在一起。

具体地,所述第一端111上还开设有第一通孔113。所述卡块13包括第一表面131和与第一表面131相背的第二表面132。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表面131和第二表面132上均开设有卡槽。

锁扣20包括第一端21和与第一端21相对的第二端22,所述锁扣20的第一端21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钩部11的第一端111上。具体地,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端21上开设有第二通孔212,所述牵引钩还包括第一销轴51,所述第一销轴51穿过所述第一通孔113和所述第二通孔212,使得所述锁扣20的第一端21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钩部11的第一端111上。

所述锁扣20上设置有凸块23,所述凸块23位于所述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之间。在对所述锁扣20施加作用力时,所述锁扣20可以绕所述钩体10的第一端111转动,以在锁扣20的第二端22与所述钩体10的第二端112相接触的位置,和在所述凸块23与所述卡块13的第一表面131相抵触的位置之间切换。当所述锁扣20的第二端22与所述钩体10的第二端112相接触时,所述牵引钩处于常闭状态,此时,若对所述锁扣20施加顺时针方向的作用力,则所述锁扣20的第二端22向远离所述钩体10的第二端112的方向上运动,所述牵引钩被打开。当所述凸块23与所述卡块13的第一表面131相抵触时,所述牵引钩处于常开状态,此时,若对所述锁扣20施加逆时针方向的作用力,则所述锁扣20的第二端22向靠近所述钩体10的第二端112的方向上运动,所述牵引钩可以被闭合。在所述凸块23与所述卡块13的第一表面131相抵触时,所述锁扣20不能继续绕所述钩部10转动,从而限制了锁扣20的打开角度,避免过度打开,影响使用。

进一步地,所述锁扣20上还开设有第三通孔24和第一销孔25。

所述锁块30的一端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锁扣20上,所述锁扣30的另一端上设置有卡钩31。具体地,所述锁块30上开设有第四通孔34,所述牵引钩还包括第二销轴52,所述第二销轴52穿过所述第三通孔24和所述第四通孔34,以将所述锁块30的一端转动地固定于所述锁扣20上,使得所述锁块30能够相对于所述锁扣20转动。所述卡钩31可以抵接于所述卡块13的第一表面131或者钩设于所述卡块13的第二表面132上。

所述锁块30上开设有第二销孔32,所述牵引钩还包括开口销54,在不需要所述锁块30绕所述锁扣20转动时,如处于常闭状态时,为了进一步保证牵引钩的可靠性,所述开口销54穿设于所述第一销孔25和第二销孔32内,从而防止所述锁块30绕所述锁扣20转动,提高所述牵引钩的可靠性。进一步地,所述锁块30上还开设有固定孔33。

所述弹片40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固定孔33内,另一端抵压于所述锁扣20的第二端22,中部抵靠于所述锁块30上,以向所述锁扣20的第二端22施加向所述钩部10的第二端112靠近的作用力。

所述牵引钩还包括定位螺栓53,所述定位螺栓53固定于所述第二销轴52上,防止第二销轴52在第四通孔34的轴向方向上移动。

在所述牵引钩处于打开状态时,所述锁扣20的凸块23抵设于所述卡块13的第一表面131上,防止所述锁扣20继续相对于所述钩体10向牵引钩打开方向上转动,所述卡钩31勾设于所述第二表面132上,以防止所述钩体10向牵引钩闭合方向上转动。

在所述牵引钩处于闭合状态时,所述锁扣20的第二端22与所述钩部11的第二端112接触,所述卡钩31抵设于所述第一表面131上,以防止所述锁扣20相对于所述钩体10向牵引钩打开方向上转动,进一步地,为了进一步防止锁扣20在外力作用下相对于所述钩体10向牵引钩打开方向上转动,可以将所述开口销54穿设于所述第一销孔25和第二销孔32内。

通常在未使用时,所述牵引钩处于闭合状态,在需要使用时,需要将牵引钩打开,通过在所述卡钩31施加一作用力,使得所述卡钩31与所述第一表面131之间的抵接解除,当卡钩31与第一表面131之间的作用力解除后,所述锁扣20会相对于所述钩体10向牵引钩打开方向上转动,直至所述锁扣20的凸块23抵设于所述卡块13的第一表面131。

此时,将牵引绳或者锁扣勾设于钩部11上,再将所述牵引钩闭合,通过卡钩21抵设于所述第一表面131上,并通过弹片向所述锁扣20的第二端22施加向所述钩部10的第二端112靠近的作用力,从而实现牵引钩的自锁,提高了安装的可靠性,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牵引装置不能够实现自锁,导致牵引绳安装不牢靠的技术问题。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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