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可收放吊装固定显示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62381发布日期:2018-06-12 18:25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的可收放吊装固定显示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日常生活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的可收放吊装固定显示器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某型履带式特种车内显示器固定一般采用固定在左侧水平甲板或车内工作台上的方式。显示器固定在车体或工作台上,特别占用车内实际空间,且易造成人员触碰现象,影响人机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新型的可收放吊装固定显示器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操作方便,满足功能需要,可以将显示器进行收放吊装,充分节省车内空间。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显示器本体7、前固定座1和后固定座2;所述显示器本体7的左右侧分别设置有第一支座 8和第二支座9;所述第一支座8通过锁轴螺栓3铰接在前固定座1上,且通过螺母4固定;所述后固定座2的下端设置有与第二支座9相配合的第一锁定机构。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包括第一柱体10,所述第一柱体10内设置有弹簧6和限位销5,所述第二支座9上设置有与所述限位销5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包括第一柱体10,所述第一柱体10上设置有螺钉,所述第二支座9上设置有与所述螺钉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进一步的,所述前固定座1的下端设置有锁定座12,所述显示器本体 7的下端设置有与锁定座12相配合的第二锁定机构。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包括第二柱体11,所述第二柱体11内设置有弹簧6和限位销5,所述锁定座12上设置有与所述限位销5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包括第二柱体11,所述第二柱体11上设置有螺钉,所述锁定座12上设置有与所述螺钉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可收放吊装固定显示器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操作方便,满足功能需要,可以将显示器进行收放吊装,充分节省车内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显示器非工作时收起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显示器非工作时收起状态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显示器工作时垂直吊装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述文字标注表示为:1、前固定座;2、后固定座;3、锁轴螺栓; 4、螺母;5、限位销;6、弹簧;7、显示器本体;8、第一支座;9、第二支座;10、第一柱体;11、第二柱体;12、锁定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图1-图3所示,本发明的具体结构为:它包括显示器本体7、前固定座1和后固定座2;所述显示器本体7的左右侧分别设置有第一支座8和第二支座9;所述第一支座8通过锁轴螺栓3铰接在前固定座1上,且通过螺母4固定;所述后固定座2的下端设置有与第二支座9相配合的第一锁定机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包括第一柱体10,所述第一柱体10内设置有弹簧6和限位销5,所述第二支座9上设置有与所述限位销5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优选的,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包括第一柱体10,所述第一柱体10上设置有螺钉,所述第二支座9上设置有与所述螺钉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优选的,所述前固定座1的下端设置有锁定座12,所述显示器本体7 的下端设置有与锁定座12相配合的第二锁定机构。

优选的,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包括第二柱体11,所述第二柱体11内设置有弹簧6和限位销5,所述锁定座12上设置有与所述限位销5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优选的,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包括第二柱体11,所述第二柱体11上设置有螺钉,所述锁定座12上设置有与所述螺钉相配合的限位卡槽。

具体使用时,如图1-3所示,通过螺栓将前固定座和后固定座固定在车体焊接好的支架上,再将显示器通过锁轴螺栓和螺母固定在前固定座上。当使用显示器时,拧松螺母,将显示器旋转90度垂直放置,拧紧螺母,显示器背部通过限位销卡紧在前固定座的卡槽内固定;不使用时,拧松螺母,拉开限位销,将显示器逆向旋转90度至贴近甲板,拧紧螺母,限位销卡紧在后固定座的限位卡槽内固定,充分实现了固定显示器的基本功能,更节省了车内实际占用空间,改善了人机环。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发明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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