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搅龙的洗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9741阅读:2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领域,特别是指一种适用于工地入口带有搅龙的洗车装置。



背景技术:

工程车是指用于水泥、沙土等工程材料运输的重型车辆,普通的洗车店无法清理。而这类车辆频繁出入建筑工地,携带了大量扬尘,无法直接行驶于城市中。因此,许多市区施工工地均需要建设项目承建单位对此类车辆进行冲洗和喷淋处理后,才允许此类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和运输作业。

在现有技术的洗车机中,一般设有污物收集装置,在其尽头折转向上设有提升机构,并由一整条链条带动刮板在污物收集装置和提升装置间反复运转,先将污物收集装置内的污泥运送至提升装置,再将其提升到地面以上并排出装置。这种结构的洗车机,由于链条比较长,并且需要在污物收集装置和提升装置之间转折,在运行中容易出现故障,其所带动的刮板等装置也无法将储污槽内的污泥刮排彻底,容易留下淤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带搅龙的洗车装置,适用于工地出入口,以便对工程车辆进行冲洗。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带搅龙的洗车装置,其结构包括:

洗车平台,包括载车网和护栏,所述载车网呈网格状结构;

喷水系统,包括位于载车网下方的若干喷淋管道,和安装于管道上的若干喷头;

储污槽,位于载车网下方,呈漏斗状,其底部设有一条螺旋搅龙;

提升装置,连通至所述储污槽,用于将储污槽内的污水污泥排出;

所述喷水系统、搅龙和提升装置均连接至动力机构和控制装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载车网由纵横交错的不锈钢板条构成,其中央设有钢板平台。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提升装置倾斜设置于洗车平台侧面,其内部由一条链条带动刮板上下运动,以便将储污槽内的污泥刮出洗车装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洗车平台还设有压力感应系统,并连接至控制装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喷头为高压力水枪。

使用时,将本洗车装置安装在工地出入口,工程车辆由其载车平台上驶过,控制装置控制喷水系统运行对车辆进行冲洗,冲洗产生的污水污泥透过载车网的网眼落入储污槽,并由搅龙运送至提升装置处,由其提升排出洗车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洗车装置,将储污槽和提升装置分开来设计,在储污槽部分使用搅龙进行污泥运送,而在提升装置中采用刮板进行提升,由于缩短了链条的长度,并且链条无需有转折点,大大减少了故障率,提高了设备的稳定性。并且该洗车装置的储污槽中设置了搅龙来进行污泥的运送,能更好滴排出落入储污槽的污泥尘沙等物,避免沉积造成堵塞,延长了洗车装置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搅龙的洗车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带搅龙的洗车装置,其结构包括:

洗车平台1,包括载车网11和护栏12,所述载车网11呈网格状结构;

喷水系统,包括位于载车网11下方的若干喷淋管道,和安装于管道上的若干喷头;

储污槽2,位于载车网11下方,呈漏斗状,其底部设有一条螺旋搅龙21;

提升装置3,连通至所述储污槽2,用于将储污槽内2的污水污泥排出;

所述喷水系统、搅龙21和提升装置3均连接至动力机构和控制装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载车网11由纵横交错的不锈钢板条构成,其中央设有一平台。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提升装置3倾斜设置于洗车平台1侧面,其内部由一条链条带动刮板上下运动,以便将储污槽2内的污泥刮出洗车装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洗车平台1还设有压力感应系统,并连接至控制装置。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喷头为高压力水枪。

使用时,将本洗车装置安装在工地出入口,工程车辆由其载车平台上驶过,控制装置控制喷水系统运行对车辆进行冲洗,冲洗产生的污水污泥透过载车网的网眼落入储污槽,并由搅龙运送至提升装置处,由其提升排出洗车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洗车装置,将储污槽和提升装置分开来设计,在储污槽部分使用搅龙进行污泥运送,而在提升装置中采用刮板进行提升,由于缩短了链条的长度,并且链条无需有转折点,大大减少了故障率,提高了设备的稳定性。并且该洗车装置的储污槽中设置了搅龙来进行污泥的运送,能更好滴排出落入储污槽的污泥尘沙等物,避免沉积造成堵塞,延长了洗车装置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