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车辆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车辆防盗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在传统燃油车辆和电动汽车上。目前市场上的电动汽车防盗系统通常设置有车身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电动钥匙和启动按钮,按下启动按钮,车身控制器接收电动钥匙发出的低频信号并对低频信号进行验证,如验证成功,则整车控制器驱动锁止机解锁,如果验证不成功,则整控制器驱动锁止机构闭锁。上述车辆防盗系统中,由于只是车身控制器对电动钥匙进行验证,这一步很容易被专业小偷破解,因此防盗系统安全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防盗系统,以解决单级验证带来的安全性低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包括启动按钮、电动钥匙、无钥匙进入系统、车身控制器、整车控制器和锁止机构,其中所述电动钥匙用于发射低频信号;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用于接收所述电动钥匙发送过来的低频信号,并判断低频信号合法性;所述车身控制器用于接收并判断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发送的唯一编码和电动钥匙编码的合法性;所述整车控制器用于接收并判断所述车身控制器发送的唯一编码的合法性,并用于驱动所述锁止机构解锁和闭锁。
进一步地,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接收所述电动钥匙发送的低频信号后,判断低频信号合法性,在合法的情形下,将接收到的所述电动钥匙的编码以及自身产生的唯一编码发送给所述车身控制器。
进一步地,所述车身控制器接收并判断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发送的唯一编码和所述电动钥匙编码的合法性,在合法的情形下,所述车身控制器将自身的唯一编码发送给所述整车控制器。
进一步地,所述整车控制器接收并判断车身控制器发送的所述车身控制器唯一编码的合法性;在合法的情形下,所述整车控制器将上述验证通过的信息及自身的唯一编码反馈给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
进一步地,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接收到所述整车控制器发来的信息后,发送电源输出控制给所述整车控制器,所述整车控制器控制所述锁止机构解锁。
进一步地,在判断不合法的情形下,所述整车控制器驱动锁止机构闭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上述控制系统中无钥匙进入系统、车身控制器、整车控制器对其前级设备输入的信息进行合法性验证,当验证通过时才进行后级设备启动,直到整车控制器对锁止机构进行解锁动作或闭锁动作,只要有一个环节验证不通过,锁止机构就处于闭锁状态,这种多重验证的方式使车辆的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防盗系统的控制原理图;
图中,10-启动按钮,20-电动钥匙,30-无钥匙进入系统,40-车身控制系统,50-整车控制系统,60-锁止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包括启动按钮10、电动钥匙fob20、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30、车身控制器bcm40、整车控制器vcu50和锁止机构60,其中电动钥匙fob20用于发射低频信号,在按下启动按钮10后,其通过天线向无钥匙系统peps30发送低频信号。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30接收电动钥匙fob20发送过来的低频信号,并判断低频信号合法性;在合法的情况下,通过can总线将控制命令、电动钥匙fob20编码及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30唯一编码发送至车身控制系统bcm40。车身控制器bcm40接收并判断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30发送的唯一编码和电动钥匙fob20编码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车身控制系统bcm40将控制命令及车身控制系统bcm40唯一编码通过can总线发送至整车控制系统vcu50。整车控制器vcu50接收并判断车身控制器bcm40发送的唯一编码的合法性,并用于驱动锁止机构60解锁或闭锁,锁止机构60通过电磁阀对锁止机构60进行施放或制动。整车控制系统vcu50判断bcm唯一编码是否合法,如果验证通过,将验证通过的信息及唯一编码通过can总线反馈给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接收到验证通过的信息及整车控制系统vcu唯一编码后将执行相应的电源输出控制,vcu接收到相应的电源控制后,将根据实际工况通过硬线驱动电磁阀控制锁止机构,至此电子换档器实现解锁控制。
在判断不合法的情形下,即上述电动钥匙fob20、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30、车身控制器bcm40、整车控制器中vcu50的任一个编码不符合验证条件时,电磁阀释放锁止机构60实现电子换档器闭锁控制。
本系统通过在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30、车身控制系统bcm40和整车控制系统vcu50上进行三层合法性验证,使防盗系统的安全性大大提高。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此,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在不脱离本发明宗旨的前提下可以作出的各种变化,都处于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1.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启动按钮、电动钥匙fob、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车身控制器bcm、整车控制器vcu和锁止机构,其中所述电动钥匙fob用于发射低频信号;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用于接收所述电动钥匙fob发送过来的低频信号,并判断低频信号合法性;所述车身控制器bcm用于接收并判断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发送的唯一编码和电动钥匙fob编码的合法性;所述整车控制器vcu用于接收并判断所述车身控制器bcm发送的唯一编码的合法性,并用于驱动所述锁止机构解锁或闭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接收所述电动钥匙fob发送的低频信号后,判断低频信号合法性,在合法的情形下,将接收到的所述电动钥匙fob的编码以及自身产生的唯一编码发送给所述车身控制器bc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控制器bcm接收并判断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发送的唯一编码和所述电动钥匙fob编码的合法性,在合法的情形下,所述车身控制器bcm将自身的唯一编码发送给所述整车控制器vcu。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车控制器vcu接收并判断车身控制器bcm发送的所述车身控制器bcm唯一编码的合法性;在合法的情形下,所述整车控制器vcu将上述验证通过的信息及自身的唯一编码反馈给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钥匙进入系统peps接收到所述整车控制器vcu发来的信息后,发送电源输出控制给所述整车控制器vcu,所述整车控制器vcu控制所述锁止机构解锁。
6.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判断不合法的情形下,所述整车控制器vcu驱动锁止机构闭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