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罐车伸缩式护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11347阅读:6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铁路罐车伸缩式护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护栏,尤其涉及一种铁路罐车伸縮式护栏。
背景技术
铁路罐车护栏的高度通常是固定的,但在实际运用时,用户要求人员站在
走板上操作,护栏的高度不得低于900mm,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护栏的高度仍然 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在高度上就超过界限,因此,必须研究一种在罐车运行时 不超过界限,而在人员站在走板上操作时护栏高度又可以提高至不低于900mm 的技术。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铁路罐车伸縮式护栏,以解决上述技术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将铁路罐车的护栏改进为两段伸縮式,通 常情况下,上面一段处于落下状态,并用插销锁定,保证高度不超过界限,而 有人员站在走板上操作时上面一段可以向上抽出,使护栏高度可以提高至不低 于900mm,并用插销锁定。
本实用新型包括上支架和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支架4的支脚2 上,设有导向板l,上支架3的支脚8穿过导向板1的导向孔IO、 10'沿下支 脚2上下移动;所述的上支架3的支脚8上,开有插孔9、 9',下支脚2的对应 位置上,也开有插孔,上支脚8和下支脚2通过插销6穿过插孔9、 9'连接成 一体。
所述的下支脚2上,还设有限制上支脚8下沉的限位板5,上支脚8的下端设有限制其上窜的限位板5'。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这种两段伸縮式护栏,解决了铁路罐车在运行时, 其高度不超过界限,而人员站在走板上操作时,其上面一段可以向上抽出,使
护栏高度不低于900mm,并用插锁锁定,从而保证了操作人员的安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上支架和下支架连接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导向板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导向板,2—下支脚,3-—上支架,4一下支架,5—下限位板,5' 一上限位板,6—插销,7—插销链,8—上支脚,9、 9' _上插孔,10、 10'— 导向孔,11、 11' 一插销放置孔,12、 12' —下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见附图1_3,本实用新型包括上支架和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 支架4的支脚2上,设有导向板1,上支架3的支脚8穿过导向板1的导向孔 10、 10'沿下支脚2上下移动;所述的上支架3的支脚8上,开有插孔9、 9', 下支脚2的对应位置上,也开有插孔,上支脚8和下支脚2通过插销6穿过插 孔9、 9'连接成一体。
所述的下支脚2上,还设有限制上支脚8下沉的限位板5,上支脚8的下端 设有限制其上窜的限位板5'。
通常情况下,上支架3呈落下状态,只有当人员在罐车的走板上操作时, 才将上支架3抽出,使护栏高度不低于900mm,此时,应将上支脚8上的插孔9、 9'对准下支脚2上对应的插孔,然后插入插销6锁定,使上支脚8和下支 脚2连接成一体。上支脚8始终在导向板1的导向孔10、 10'的控制下,沿下 支脚2上下移动,当上架3需放下时,须首先抽出插销6,并将其放置在导向板 1上的插销放置孔11、 11'内,以免罐车运行时插销晃动,然后上支脚8沿下 支脚2下移至下限位板5处,使插孔9、 9'对准下插孔12、 12'再用插销6锁 定。下限位板5限制上支脚8下沉,而上限位板5'则限制上支脚8上窜。整个 护栏四个角共有不少于8块导向板、8块上限位板和4块下限位板,导向板1和 下限位板5可焊接在下支脚2上,而上限位板5'则焊接在上支脚8的下端。
权利要求1.一种铁路罐车伸缩式护栏,包括上支架和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支架(4)的支脚(2)上,设有导向板(1),上支架(3)的支脚(8)穿过导向板(1)的导向孔(10、10′)沿下支脚(2)上下移动;所述的上支架(3)的支脚(8)上,开有插孔(9、9′),下支脚(2)的对应位置上,也开有插孔,上支脚(8)和下支脚(2)通过插销(6)穿过插孔(9、9′)连接成一体。
2.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支脚(2)上,还设有限 制上支脚(8)下沉的限位板(5),上支脚(8)的下端设有限制其上窜的限位 板(5')。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铁路罐车伸缩式护栏。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两段伸缩式护栏,以解决罐车运行时护栏高度不超过界限,而人员站在走板上操作时,上段护栏可以向上抽出使整个护栏高度不低于900mm,以保证人员安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上支架和下支架,其特征是所述的下支架的支脚上,设有导向板,上支架的支脚穿过导向板的导向孔沿下支脚上下移动;上支架的支脚上,开有插孔,下支脚的对应位置上,也开有插孔,上支脚和下支脚通过插销穿过插孔连接成一体。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作铁路罐车伸缩式护栏。
文档编号B61D49/00GK201132531SQ20072006552
公开日2008年10月15日 申请日期2007年12月22日 优先权日2007年12月22日
发明者刘桂军, 姜保良, 李跃武, 林量才, 汤楚强, 剑 王, 峰 石, 辉 罗 申请人: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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