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超速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42807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载超速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超速报警装置,特别是一种安装在电动车或摩托车上的超速
报警装置。
背景技术
电动车和摩托车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一种便捷的代步工具,车上虽有速度仪表盘,能够显示行车速度,但没有超速报警功能。有的人,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往往会超速行驶,得不到及时警示,容易发生车祸。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安装在电动车或摩托车上,为超速行驶的人提出警示,提醒驾驶员安全行驶,以保障行车安全。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包括设置在车体上的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其中,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依次电连接;所述测速装置将测得的车轮转速信号发送给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接收转速信号并与预设参数进行比对处理后,将结果信号发送至报警系统,报警系统接收结果信号后进行表征。所述测速装置包括磁钢和速度传感器,所述磁钢固定在前轮的辐条上,所述速度传感器固定在车辆的前叉上,磁钢与速度传感器之间通过电信号连接。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包括数据存储模块,预设参数、所测数据以及比对处理结果可存储于数据存储模块上。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包括数据复位模块,数据处理系统出现错误时通过数据复位模块返回至初始状态。所述数据处理系统电连接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上设置有按钮,预设参数可通过控制面板输入或调整。所述控制面板设置在车头上。所述报警系统为声、光或震动报警装置。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测速装置的设置能够准确测量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即时速度,所测得的数据经过数据处理系统的比对处理,通过报警系统直观的向驾驶员提示是否超速,使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能够随时注意车速的控制,保证行车安全。

图I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安装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电路框图。图中1.磁钢,2.速度传感器,3.控制面板,4.报警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如图I和图2所示,一种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包括设置在车体上的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控制面板3以及报警器4。测速装置包括磁钢I和速度传感器2,其中,磁钢I固定在前轮的辐条上,速度传感器2固定在前轮上方的前叉上;数据处理系统设置在车头内部;控制面板3和报警器4设置在车头上。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中各部件的电连接关系如下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以及报警器4依次电连接;数据处理系统还电连接有控制面板3。测速装置包括通过电信号连接的磁钢I与速度传感器2 ;数据处理系统包括存储模块和数据复位模块,控制面板3上设有参数输入按钮以及复位按钮,其中,参数输入按钮与存储模块电连接,复位按钮与数据复位模块电连接。控制面板3上所设的参数输入按钮可以让使用者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上限车轮转速的设置,所设置的数据会存储在存储模块中,存储模块还可以存储数据处理系统初始状态下自身预设的上限参数,以及测量的车轮转速与预设速度的对比处理结果;控制面板3上所设的复位按钮是当数据处理系统出现数据异常时,按下复位按钮,此时,与之连接的复位模块会将数据处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重置,恢复到初始状态。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固定在前轮辐条上的磁钢I会随着车轮的转动,其位置发生相应改变,固定在车轮上方前叉上的速度传感器2会根据磁钢I与自身远近的改变,测量出当时的车轮转速,并将车轮转速以电信号的形式发送给数据处理系统。由于数据处理系统预设有安全行驶的上限车轮转速,所以经过测量的转速数据与预设参数进行对比处理后,会得出当时车轮转速是否超出安全范围。所得结果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数据处理系统比对处理的结果未超出安全范围,数据处理系统不会向报警器4发出报警信号,报警器4不会进行报警;第二种,数据处理系统比对处理的结果超出安全范围,数据处理系统会向报警器4发出报警信号,报警器4开始报警。报警器4可以为声、光或震动形式的报警器。
权利要求1.一种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车体上的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所述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依次电连接;所述测速装置将测得的车轮转速信号发送给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接收转速信号并与预设参数进行比对处理后,将结果信号发送至报警系统,报警系统接收结果信号后进行表征。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测速装置包括磁钢和速度传感器,所述磁钢固定在前轮的辐条上,所述速度传感器固定在车辆的前叉上,磁钢与速度传感器之间通过电信号连接。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包括数据存储模块,预设参数、测量数据以及比对处理结果可存储于数据存储模块上。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包括数据复位模块,数据处理系统出现错误时通过数据复位模块返回至初始状态。
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电连接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上设置有按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面板设置在车头上。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系统为声、光或震动报警装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载超速报警装置,包括设置在车体上的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其中,测速装置、数据处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依次电连接;所述测速装置将测得的车轮转速信号发送给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接收转速信号并与预设参数进行比对处理后,将结果信号发送至报警系统,报警系统接收结果信号后进行表征。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测速装置的设置能够准确测量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即时速度,所测得的数据经过数据处理系统的比对处理,通过报警系统直观的向驾驶员提示是否超速,使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能够随时注意车速的控制,保证行车安全。
文档编号B62J3/00GK202499213SQ20122003529
公开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请日期2012年1月30日 优先权日2012年1月30日
发明者张驰, 杨兵兵, 王涛, 霍海强 申请人:张驰, 王涛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