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踏板型车辆(1),具备:
头管(10);
前部护罩(20),其覆盖所述头管(10)的前方;
前部侧护罩(30),其在所述头管(10)的侧方沿着所述前部护罩(20)的下缘配置,并且在前轮(FW)的侧方向垂直向下方向延伸;
灯体(35),其配置于所述前部侧护罩(30);
所述踏板型车辆(1)的特征在于,
所述前部侧护罩(30)具有在其表面(30s)实施了纹理加工的纹理加工部(31)和未实施纹理加工的非纹理加工部(32),
所述灯体(35)配置于所述纹理加工部(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型车辆(1),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部侧护罩(30)上设有台阶部(30d),
利用所述台阶部(30d)来划分所述纹理加工部(31)和所述非纹理加工部(3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踏板型车辆(1),其特征在于,
所述台阶部(30d)至少具有沿着所述前部侧护罩(30)的长度方向的长度方向台阶部(30dn)。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踏板型车辆(1),其特征在于,
所述台阶部(30d)形成为包围所述灯体(3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型车辆(1),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部侧护罩(30)的所述纹理加工部(31),所述灯体(35)周围形成有向所述灯体(35)凹陷的凹部(De)。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型车辆(1),其特征在于,
从车辆侧面看,所述前部护罩(20)的前部护罩下端部(20d)、前挡泥板(44)的上端部(44u)、左右所述灯体(35)的前端部(35e)位于大致相同的高度,所述前挡泥板(44)覆盖所述前轮(FW)的上方并被前叉(17)保持,所述前叉(17)保持所述前轮(FW)。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踏板型车辆(1),其特征在于,
从车辆侧面看,所述灯体(35)前方侧的灯体前缘部(35f)成为与所 述前部侧护罩(30)的护罩前缘部(30f)大致连续的形状,所述灯体(35)后方侧的灯体后缘部(35r)成为沿着所述前部侧护罩(30)的护罩后缘部(30r)的形状,
从车辆正面看,所述前部护罩(20)下侧的前部护罩下端部(20d)和所述灯体(35)内侧的灯体内侧缘部(35i)构成为描绘出大致呈M形的连续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