舱体及其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871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把手,包括把手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用于固定连接在舱体上的支座(4),所述把手本体通过转轴(5)转动连接于所述支座(4),所述支座(4)上设有限位凸起(41);

限位件(1),所述把手本体翻转使用状态下,所述限位凸起(41)与所述限位件(1)设于所述把手本体的两侧,且所述限位凸起(41)与所述限位件(1)均位于所述把手本体的转动轨迹上,以限制所述把手本体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1)上设有限位孔,所述限位孔滑动套接于所述把手本体上的连杆部(3),所述连杆部(3)通过所述转轴(5)与所述支座(4)连接,所述连杆部(3)包括用于与所述限位孔转动配合的小径部(31)和用于与所述限位孔周向固定配合的大径部(32),所述大径部(32)与所述支座(4)的距离小于所述小径部(31)与所述支座(4)的距离,所述限位件(1)通过在所述小径部(31)转动至限位侧并沿着所述连杆部(3)滑动至所述大径部(32)以实现限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孔与所述大径部(32)的径向截面为相同的矩形,所述小径部(31)的径向截面为圆形,且所述小径部(31)与所述限位孔间隙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部(3)还包括设于所述小径部(31)与所述大径部(32)之间的过渡部,所述过渡部的径向尺寸由所述大径部(32)向所述小径部(31)渐缩。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径部(32)的棱上设有倒角。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1)包括第一直管和第二直管,所述限位孔设于所述第一直管上,所述第一直管与所述第二直管之间设有转角,所述第一直管移动至与所述大径部(32)配合状态下,所述第二直管的端部能够与舱体接触支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本体包括两个平行的所述连杆部(3)和连接于两个所述连杆部(3)之间的手握部(2),其中一个所述连杆部(3)上设有所述限位件(1),每个所述连杆部(3)均转动连接于所述支座(4)。

8.根据权利要求2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部(3)中空设置,所述连杆部(3)内设有限位销(7)和用于推动所述限位销(7)朝向所述支座(4)运动的复位件(6),所述支座(4)上的所述把手本体的两个转动极限处均设有限位槽(42),所述限位槽(42)与所述限位销(7)配合限位,且所述限位槽(42)的侧壁能够在所述把手本体的转动过程中将所述限位销(7)推出所述限位槽(42)。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销(7)的端部的截面与所述限位槽(42)的截面均为三角形。

10.一种舱体,包括设置于所述舱体顶壁的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为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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