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6339阅读:364来源:国知局
一种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航空发动机试验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



背景技术:

进行发动机燃烧室试验时,需要承载与运输燃烧室试验件的装置。全尺寸环形燃烧室试验件通常体积较大且造价较高,此外,目前一些类型的试验件还具有较为复杂的外形结构,如较大尺寸的燃油总管等,给试验件的承载运输带来较大的难度,现有的运载小车无法满足完好承载试验件的要求。因此在试验前,需设计一套具有较高的稳固性与灵活性、可操控性强且防护措施完善的承载运输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燃烧室试验件的前端和后端分别设有前端法兰和后端法兰,包括车底板和两个承接板。

车底板底面装有脚轮,车底板顶面两侧各对称地设有车架,车架的高度大于燃烧室试验件的最大半径,防止燃烧室试验件放置到车架上时触碰到车底板;

两个承接板分别焊接在两侧车架顶面,两个承接板之间固定有上夹环和下夹环,特别的,上夹环和下夹环的轴线与小车前进方向相重合,上夹环的一端和下夹环的一端通过夹环铰链相固定,使上夹环能够以夹环铰链为轴心转动,设有夹环铰链一端的下夹环的底面优选采用焊接方式固定在承接板上,上夹环的另一端和下夹环的另一端通过夹环螺栓固定在承接板上,下夹环用于对燃烧室试验件的中间部分起承力作用,上夹环用于将燃烧室试验件径向固定在下夹环上。

车底板顶面的前端中心处设有前支撑螺栓和用于固定前支撑螺栓的前支撑螺母,前支撑螺栓的头部与所述前端法兰的最低点接触,起到径向支撑所述前端法兰的作用,车底板顶面的后端中心处设有后支撑螺栓和后支撑螺母,后支撑螺栓的头部与所述后端法兰的最低点接触,起到径向支撑所述后端法兰的作用。

车底板顶面的前端两侧对称地设有前固定板,车底板顶面的后端两侧对称地设有后固定板,前固定板和后固定板用于将燃烧室试验件轴向固定在运载小车上,前固定板和后固定板上均开有长圆孔,便于固定板螺栓的对准和安装,每个前固定板与所述前端法兰、每个后固定板与所述后端法兰均通过至少两套固定板螺栓相固定。

优选的,前支撑螺母和后支撑螺母均为两个,其中一个前支撑螺母和其中一个后支撑螺母均焊接在车底板上,用于固定前支撑螺栓和后支撑螺栓,剩余的一个前支撑螺母和后支撑螺母分别用于增加前支撑螺栓和后支撑螺栓的受力面,以使其更加稳固。

优选的,上夹环的内壁和下夹环的内壁均设有夹环橡胶垫,用于保护燃烧室试验件。

优选的,每个前固定板上的固定板螺栓的数量为四套,每个后固定板上的固定板螺栓的数量为三套,这里的一套螺栓由螺栓、垫片和螺母组成。

优选的,前固定板与前端法兰之间设有固定板橡胶垫,用于保护燃烧室试验件。

优选的,后固定板的顶面与燃烧室试验件外壁相接触,且后固定板的顶面呈与燃烧室试验件外壁匹配的弧形,用于分担一部分固定板螺栓承受的压力。

优选的,前固定板与车底板之间、后固定板与车底板之间均设有加强筋,用于增强前固定板和后固定板的稳固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通过上夹环和下夹环将试验件中间部分夹住以防止其径向移动,上夹环、下夹环上均设有用于保护试验件的夹环橡胶垫,分别通过前支撑螺栓、后支撑螺栓承接试验件前端法兰、后端法兰的重力,安全稳固性高,且提高了紧固件的使用寿命;通过前固定板和后固定板上的固定板螺栓对试验件进行轴向固定,前固定板侧壁设有用于保护试验件的夹环橡胶垫,后固定板的弧形顶面与试验件外壁贴合接触,分担了后支撑螺栓的承力,整体结构简单、紧凑,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固性。

附图说明

图1为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的侧视示意图;

图2为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的前视示意图;

图3为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的后视示意图;

图4为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的俯视示意图。

附图标记:脚轮1,前固定板21,后固定板22,固定板螺栓23,固定板橡胶垫25,上夹环31,下夹环32,夹环铰链33,夹环螺栓34,夹环橡胶垫36,车底板41,车架42,承接板43,前支撑螺栓61,前支撑螺母62,后支撑螺栓63,后支撑螺母6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在附图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具体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燃烧室试验件的前端和后端分别设有前端法兰和后端法兰,包括车底板41、两个承接板43、前支撑螺栓61、后支撑螺栓63、前固定板21、后固定板22。

如图1所示,车底板41底面装有脚轮1,车底板41顶面两侧各对称地设有车架42,车架42的高度大于燃烧室试验件的最大半径,防止燃烧室试验件放置到车架42上时触碰到车底板41。

如图2至图4所示,两个承接板43,分别焊接在两侧车架42顶面,两个承接板43之间固定有均呈弧形的上夹环31和下夹环32,上夹环31的内壁和下夹环32的内壁均设有夹环橡胶垫36,用于保护燃烧室试验件;

上夹环31和下夹环32的轴线与小车前进方向相重合,上夹环31的一端和下夹环32的一端通过夹环铰链33相固定,使上夹环31能够以夹环铰链33为轴心转动,设有夹环铰链33一端的下夹环32的底面优选采用焊接方式固定在承接板43上,上夹环31的另一端和下夹环32的另一端通过夹环螺栓34固定在承接板43上,下夹环32用于对燃烧室试验件的中间部分起承力作用,上夹环31用于将燃烧室试验件径向固定在下夹环32上。

如图2至图4所示,车底板41顶面的前端中心处设有前支撑螺栓61和两个前支撑螺母62,前支撑螺栓61的头部与所述前端法兰的最低点接触,起到径向支撑所述前端法兰的作用,其中一个前支撑螺母62焊接在车底板41的底面上,用于固定前支撑螺栓61,另一个前支撑螺母62为活动螺母,其紧固在车底板41的顶面上,用于增加前支撑螺栓61的受力面,以使其更加稳固;

车底板41顶面的后端中心处设有后支撑螺栓63和两个后支撑螺母64,后支撑螺栓63的头部与所述后端法兰的最低点接触,起到径向支撑所述后端法兰的作用,其中一个后支撑螺母64焊接在车底板41的顶面上,用于固定后支撑螺栓63,另一个后支撑螺母64为活动螺母,其紧固在前一个后支撑螺母64上,用于增加后支撑螺栓63的受力面,以使其更加稳固。

如图2至图4所示,车底板41顶面的前端两侧对称地设有前固定板21,用于将燃烧室试验件轴向固定在运载小车上,车底板41顶面的后端两侧对称地设有后固定板22,后固定板22的顶面呈与燃烧室试验件外壁匹配的弧形,后固定板22的顶面与燃烧室试验件外壁贴合接触,用于分担一部分固定板螺栓23承受的压力;

每个前固定板21与所述前端法兰之间通过四套固定板螺栓23相固定,每个后固定板22与所述后端法兰之间通过三套固定板螺栓23相固定,前固定板21和后固定板22上均开有长圆孔,便于固定板螺栓23的对准和安装;

本实施例中,前固定板21的的顶面呈所述前端法兰端面外径弧度相同的弧形,同一前固定板21上的四套固定板螺栓23沿所述前端法兰的外径线呈弧形排列,即同一前固定板21上的每个固定板螺栓23周向分布在所述前端法兰的端面上;

每个前固定板21与前端法兰之间设有固定板橡胶垫25,用于保护燃烧室试验件;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一套螺栓由螺栓、垫片和螺母组成;每个前固定板21与车底板41之间、每个后固定板22与车底板41之间均设有加强筋,用于增强前固定板21和后固定板22的稳固性。

在将燃烧室试验件安装到燃烧室试验件运载小车上时,先将可活动的前支撑螺母62拧到前支撑螺栓61上,并将前支撑螺栓61拧到焊接在小车上的前支撑螺母62上,再将可活动的后支撑螺母64拧到后支撑螺栓63上,并将后支撑螺栓63拧到焊接在小车上的后支撑螺母64上,同时还需为燃烧室试验件的前端法兰和后端法兰留出足够的间隙;

打开上夹环31,然后将燃烧室试验件到运载小车上,然后关闭上夹环31,并用夹环螺栓34将上夹环31、下夹环32和承接板43固定;

此时前端法兰与固定板橡胶垫25贴合接触,后固定板22的顶面也与燃烧室试验件外壁贴合接触,调节前支撑螺栓61和后支撑螺栓63的高度,使其分别与前端法兰和后端法兰的最低点贴合接触,即能够作为支撑点承受法兰的重力,并且使固定板螺栓23均能穿过前固定板21和后固定板22,由于前固定板21和后固定板22上设置的是长圆孔,因此固定板螺栓23很容易对准并穿过前固定板21和后固定板22,然后向下拧紧未焊接在车底板41上的前支撑螺母62和后支撑螺母64,最后紧固固定板螺栓23。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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