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33555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搬运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



背景技术:

目前,在建筑行业中,经常需要进行建筑物料的转运,而建筑物料通常包括流体类和非流体类两种形态,流体类物料包括水泥、砂浆、灰浆等,非流体类物料包括门框、环保砖、瓷砖等。建筑物料种类、形态的多样化,对搬运工具的运输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然而,常规的搬运工具仅能搬运单一类型的建筑物料,而无法同时适用于流体类及非流体类物料的搬运。因此,设计一种助力运输、适用于搬运流体类和非流体类建筑物料的两用搬运车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适用于搬运流体类及非流体类建筑物料的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

一种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包括:

车架,包括主架及安装于所述主架上的车轮;

支撑架,包括第一支撑架、第二支撑架及锁杆,所述第一支撑架与所述第二支撑架相固连以形成容置空间,所述第一支撑架与所述第二支撑架的连接处与所述主架转动连接,所述锁杆设于所述第一支撑架上远离所述第二支撑架的一端,以能够将所述支撑架与所述主架锁定或解锁;及

车斗,可拆卸的安装于所述支撑架上,,且容置于所述容置空间内,所述第一支撑架与所述第二支撑架相配合以支撑所述车斗。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锁杆包括卡勾及与所述卡勾相固连的拨杆,所述主架上设有固定柱,拨动所述拨杆,所述拨杆能够带动所述卡勾相对所述第一支撑架转动,以使所述卡勾能够与所述固定柱相扣合而将所述支撑架与所述主架锁定,或者,以使所述卡勾与所述固定柱分离而将所述支撑架与所述主架解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车斗包括车斗主体及安装于所述车斗主体上的锁片,所述车斗主体上远离所述锁片的一端与所述第二支撑架转动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架的远离所述第二支撑架的一端安装有斗锁,所述斗锁与所述锁片能够相扣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架与所述第二支撑架均倾斜设置,所述车斗的重心靠近所述第二支撑架的一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减震轮,所述减震轮安装于所述第二支撑架上背离所述车斗的一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安装于主架上的电池箱及驱动器,所述车轮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实心轮,所述电池箱及所述实心轮分别与所述驱动器连接,所述电池箱能够为所述驱动器供电,所述驱动器能够驱动所述实心轮转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后桥,所述后桥安装于所述主架的底部,两个所述实心轮分别安装于所述后桥的两端,所述驱动器与所述后桥连接,以驱动所述后桥旋转,所述后桥带动所述实心轮转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车架还包括安装于所述主架上的车把,所述车把上安装有调速开关、行进开关、电源锁及指示表,所述调速开关与所述行进开关分别与所述驱动器连接,所述电源锁及所述指示表分别与所述电池箱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手刹组件,所述手刹组件包括手刹及手刹线,所述手刹安装于所述主架上,所述手刹线的一端与所述手刹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后桥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刹车传动组件,所述刹车传动组件包括刹车转杆、刹车摇臂、刹车连杆及鼓刹摇臂,所述刹车转杆安装于所述主架上,所述刹车摇臂、所述刹车连杆及所述鼓刹摇臂分别为两个,两个所述刹车摇臂分别固设于所述刹车转杆的两端,所述手刹线与其中一个所述刹车摇臂连接,两个所述刹车摇臂各通过一个所述刹车连杆与一个所述鼓刹摇臂连接,所述鼓刹摇臂与所述后桥连接。

上述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中,通过在车架上安装支撑架,以使支撑架能够承载非流体类建筑物料,在支撑架上又进一步安装可拆卸的车斗,以使车斗能够承载流体类建筑物料,从而实现对流体类物料及非流体物料的搬运,提高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的适用性。同时,在需要卸载物料时,仅需要将支撑架与车架解锁,即可在推力作用下,使支撑架能够相对车架转动,从而将支撑架及车斗倾覆,将物料倾倒而实现卸料,操作过程较为简单。

进一步地,车斗与第二支撑架转动连接,在卸载物料时,进一步使车斗相对支撑架旋转,即可使车斗实现进一步的倾覆,以便于车斗内流体物料的彻底卸载。

进一步地,第一支撑架及第二支撑架均倾斜设置,车斗的重心靠近第二支撑架一侧,在较小的推力作用下,支撑架及车斗即可相对车架旋转而实现物料的倾倒,操作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所示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中车斗及支撑架倾覆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所示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拆卸车斗后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所示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中实心轮、后桥及刹车传动组件的连接示意图;及

图5为图1中所示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的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一并参阅图1、图2及图3所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包括车架100、支撑架200及车斗300。其中,车斗300安装于支撑架200上,支撑架200又安装于车架100上。当车架100行进时,其能够同时带动支撑架200及车斗300行进。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车架100包括主架110及安装于主架110上的车轮120。支撑架200包括第一支撑架210、第二支撑架220及锁杆230。第一支撑架210与第二支撑架220相固连以形成容置空间。第一支撑架210与第二支撑架220的连接处与主架110转动连接,锁杆230设于第一支撑架210上远离第二支撑架220的一端,以能够将支撑架200与主架110锁定或解锁。车斗300可拆卸的安装于支撑架200上,且容置于第一支撑架210与第二支撑架220所形成的容置空间内。第一支撑架210与第二支撑架220相配合以支撑车斗300。

当需要搬运流体类建筑物料时,将车斗300安装于支撑架200上,并将支撑架200与主架110锁定,即可通过车斗300盛装流体类物料。当需要卸料时,将支撑架200与主架110解锁,并对车斗300施加作用力,使得车斗300与支撑架200一并相对主架110旋转一定角度后,即可将车斗300倾倒,从而将流体物料卸下。

当需要搬运非流体类建筑物料时,将车斗300从支撑架200上拆下,将支撑架200与主架110锁定,即可将物料放置于支撑架200上,以实现物料搬运。当需要卸料时,将支撑架200与主架110解锁,并对支撑架200施加作用力,使得支撑架200相对主架110旋转一定角度后,即可将支撑架200倾倒,从而将非流体类物料卸下。

上述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的适用性较强,不仅能够用于搬运流体类物料,还能够用于搬运非流体类物料。同时,只需要将支撑架200与主架110进行解锁,即可将支撑架200进行倾倒,实现卸料,操作过程较为简单。

再次参阅图1所示,具体地,锁杆230包括卡勾231及与卡勾231相固连的拨杆232。主架110上设有固定柱111。拨动拨杆232,拨杆232能够带动卡勾231相对第一支撑架210转动。当卡勾231转动至与固定柱111相扣合时,支撑架200与主架110处于锁定状态,即支撑架200被锁定于主架110上。当卡勾231转动,且与固定柱111分离时,支撑架200与主架110处于解锁状态,此时,支撑架200能够相对主架110旋转,以便于卸料。

结合图1及图3所示,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还包括减震轮400。减震轮400安装于第二支撑架220上背离车斗300的一侧。当支撑架200相对主架110旋转时,第二支撑架220带动减震轮400运动,使得减震轮400逐渐靠近地面,直至与地面相抵接。减震轮400能够对支撑架200及车斗300起到减震作用,避免支撑架200与地面硬接触而损伤支撑架200及车斗300。

结合图2及图3所示,车斗300包括车斗主体310及安装于车斗主体310上的锁片320。第一支撑架210的远离第二支撑架220的一端安装有斗锁240,斗锁240与锁片320能够相扣合。车斗主体310上远离锁片320的一端与第二支撑架220转动连接。

具体地,锁片320为具有卡槽(图未标)的片状结构,斗锁240包括扳手241及卡扣242,扳手241与第一支撑架210转动连接,卡扣242安装于扳手241上。转动扳手241,卡扣242能够容置于卡槽内,反向转动扳手241,卡扣242即与锁片320相扣合,从而将车斗主体310锁定于支撑架200上。

当车斗300随支撑架200相对主架110旋转,直至减震轮400与地面抵接时,即可将斗锁240与锁片320解锁,使得车斗主体310绕其与第二支撑架220的转动连接处旋转,从而实现车斗300的倾覆,以便于将车斗300内的流体类建筑物料进行较为彻底的卸载。

另外,再次参阅图1所示,第二支撑架220与车斗主体310之间设有连接件250,且第二支撑架220与车斗主体310分别与连接件250转动连接,从而使得车斗主体310相对第二支撑架220在较大的角度范围内旋转。连接件250与车斗主体310之间通过插销转动连接,以便于在需要搬运非流体类建筑物料时,能够将车斗主体310与第二支撑架220进行快速拆卸。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支撑架210及第二支撑架220均相对水平面倾斜设置,车斗300的重心靠近第二支撑架220一侧,从而在较小的推力作用下,支撑架200及车斗300即可相对主架110旋转而实现物料的倾倒,操作省时省力。

具体地,第一支撑架210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0°,第一支撑架210与第二支撑架220之间的夹角为90°,即第二支撑架220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60°。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支撑架210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第一支撑架210与第二支撑架220之间的夹角均可以为其他角度数值。

结合图2及图4所示,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还包括安装于主架110上的电池箱500及驱动器600。车轮120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实心轮121。电池箱500及实心轮121分别与驱动器600连接,电池箱500能够为驱动器600供电,驱动器600能够驱动实心轮121转动。

具体地,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还包括后桥700。后桥700安装于主架110的底部。两个实心轮121分别安装于后桥700的两端。驱动器600与后桥700连接,以驱动后桥700旋转,进而通过后桥700带动实心轮121转动。

另外,车轮120还包括万向轮122。万向轮122安装于主架110上,且位于两个实心轮121之间连线的中垂线上,万向轮122与两个实心轮121之间的连线呈三角形,以对主架110起到支撑作用,且能使主架110、支撑架200及车斗300保持平衡。

结合图2及图5所示,具体在本实施例中,车架100还包括安装于主架110上的车把130。车把130上安装有调速开关131、行进开关132、电源锁133及指示表134。调速开关131与行进开关132分别与驱动器600连接。通过调速开关131能够触发驱动器600,以使驱动器600对实心轮121的车速进行控制。通过行进开关132能够触发驱动器600,以使驱动器600对实心轮121的行进方向进行控制。电源锁133及指示表134分别与电池箱500连接。通过电源锁133能够对电池箱500是否对驱动器600供电进行控制。指示表134用于对电池箱500内电量的状态进行显示。

结合图2、图4及图5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还包括手刹组件800及刹车传动组件900。手刹组件800通过刹车传动组件900与后桥700连接,以对整车的刹车及驻停进行控制。

具体地,手刹组件800包括手刹810及手刹线820。手刹810安装于主架110上,手刹线820的一端与手刹810连接,另一端通过刹车传动组件900与后桥700连接。

刹车传动组件900包括刹车转杆910、刹车摇臂920、刹车连杆930及鼓刹摇臂940。刹车转杆910安装于主架110上,并贯穿主架110。刹车摇臂920、刹车连杆930及鼓刹摇臂940分别为两个。两个刹车摇臂920分别位于主架110的两侧,且两个刹车摇臂920分别固设于刹车转杆910的两端。手刹线820与其中一个刹车摇臂920连接。两个刹车摇臂920各通过一个刹车连杆930与一个鼓刹摇臂940连接。鼓刹摇臂940与后桥700连接。

当拨动手刹810时,手刹810带动手刹线820运动,手刹线820进一步带动刹车摇臂920及刹车转杆910旋转,以使刹车摇臂920通过刹车连杆930带动鼓刹摇臂940旋转,从而对后桥700进行控制,以实现刹车及驻停动作。

上述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中,通过在车架100上安装支撑架200,以使支撑架200能够承载非流体类建筑物料,在支撑架200上又进一步安装可拆卸的车斗300,以使车斗300能够承载流体类建筑物料,从而实现对流体类物料及非流体物料的搬运,提高建筑工地助力搬运车10的适用性。同时,在需要卸载物料时,仅需要将支撑架200与车架100解锁,即可在推力作用下,使支撑架200能够相对车架100转动,从而将支撑架200及车斗300倾覆,将物料倾倒而实现卸料,操作过程较为简单。

进一步地,车斗300与第二支撑架220转动连接,在卸载物料时,进一步使车斗300相对支撑架200旋转,即可使车斗300实现进一步的倾覆,以便于车斗300内流体物料的彻底卸载。

进一步地,第一支撑架210及第二支撑架220均倾斜设置,车斗300的重心靠近第二支撑架220一侧,在较小的推力作用下,支撑架200及车斗300即可相对车架100旋转而实现物料的倾倒,操作省时省力。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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