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溜电动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521052阅读:412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溜电动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推车,更确切地说,是一种防溜电动手推车。
【背景技术】
[0002]手推车(wheel barrow; barrow; hand truck)是以人力推、拉的搬运车辆,它是一切车辆的始祖。虽然手推车物料搬运技术不断发展,但手推车仍作为不可缺少的搬运工具而沿用至今。手推车在生产和生活中获得广泛应用是因为它造价低廉、维护简单、操作方便、自重轻,能在机动车辆不便使用的地方工作,在短距离搬运较轻的物品时十分方便。
[0003]当手推车不使用的时候,如果是处于斜坡上或者被外力推动的时候会发生溜车,这个时候移动的手推车没有外力控制,会对周围的人员或者仪器设备造成严重的伤害。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自身具有停止驻车功能的防溜电动手推车。
[0005]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防溜电动手推车,包含一载物车体,在所述的载物车体的底部设有一对电驱动车轮,所述的载物车体上设有一推手,在所述的载物车体的底部设有一电池驱动系统,所述的推手的上部设有一操控旋钮。
[0006]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电池驱动系统设有驻车制动模块。
[0007]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载物车体的表面设有一层防滑橡胶。
[0008]由于本发明的防溜电动手推车在车体的电池驱动系统中集成了驻车制动模块,当手推车停止运送货物的时候会自动启动驻车制动卡死车轮放置车体滑动,从而大大提高了手推车的安全性能。
[0009]
【附图说明】
[00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1]图1为本发明的防溜电动手推车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防溜电动手推车的立体结构示意图,此时为另一视角。
[0012]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4]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自身具有停止驻车功能的防溜电动手推车。
[0015]如图1、图2所示,一种防溜电动手推车1,包含一载物车体21,在所述的载物车体21的底部设有一对电驱动车轮22,所述的载物车体21上设有一推手23,在所述的载物车体21的底部设有一电池驱动系统3,所述的推手23的上部设有一操控旋钮4。
[0016]如图1、图2所示,所述的电池驱动系统3设有驻车制动模块。
[0017]如图1、图2所示,所述的载物车体21的表面设有一层防滑橡胶。
[0018]该发明的防溜电动手推车在车体的电池驱动系统中集成了驻车制动模块,当手推车停止运送货物的时候会自动启动驻车制动卡死车轮放置车体滑动,从而大大提高了手推车的安全性能。
[0019]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发明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0020]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防溜电动手推车(1),包含一载物车体(2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载物车体(21)的底部设有一对电驱动车轮(22),所述的载物车体(21)上设有一推手(23),在所述的载物车体(21)的底部设有一电池驱动系统(3),所述的推手(23)的上部设有一操控旋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溜电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池驱动系统(3)设有驻车制动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溜电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载物车体(21)的表面设有一层防滑橡胶。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溜电动手推车,包含一载物车体,在所述的载物车体的底部设有一对电驱动车轮,所述的载物车体上设有一推手,在所述的载物车体的底部设有一电池驱动系统,所述的推手的上部设有一操控旋钮,所述的电池驱动系统设有驻车制动模块,所述的载物车体的表面设有一层防滑橡胶。由于本发明的防溜电动手推车在车体的电池驱动系统中集成了驻车制动模块,当手推车停止运送货物的时候会自动启动驻车制动卡死车轮放置车体滑动,从而大大提高了手推车的安全性能。
【IPC分类】B62B11-00
【公开号】CN104843048
【申请号】CN201510227547
【发明人】袁静
【申请人】袁静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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