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航行灯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151454发布日期:2020-06-20 14:30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航行灯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在公海和连接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具有自航能力的半潜式钻井平台,即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尤其涉及一种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航行灯系统。



背景技术: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均要求,船舶需配备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闪光灯等各种航行灯,可以在夜间或低能见度环境下指示船舶的航行状态,显示船舶的航行方向和平台大小。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因具备自航能力,也需遵守这些规范规则。

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具有如下外形及布局特征:主甲板外形成近似正方形;平台长度不小于50米;居住区位于平台艏部,居中对称布置或偏向某一舷;主甲板中心位置有高大的井架,井架高度高于居住区的高度,宽度接近或大于居住区的宽度。由于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特殊构型,传统的商船航行灯布置方法无法应用到此类钻井平台。而且半潜式钻井平台基本都具备水下机器人作业能力,为此需配备水下作业环照灯。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半潜式钻井平台航行灯的布置方案一次正确性较低,大部分钻井平台的航行灯布置无法完全按照规范要求在指定距离和角度范围内指示钻井平台的航行状态及航向、平台大小等信息,在调试校验阶段都需要根据船级社意见进行整改。而且航行灯系统的硬件配置也不够合理,经常因为拿捏不准规范规则要求,出现系统配置超出规范基本要求的情况,从而提高设备采购成本,增加设计和施工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航行灯系统,能够在夜间或低能见度环境下指示钻井平台的航行状态,显示钻井平台的航行方向和平台大小,从而避免其它船舶与钻井平台出现碰撞事故。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航行灯系统,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包括主甲板、设置于主甲板艏部的居住区,以及设置于主甲板中部的井架,居住区顶部设有居住区顶层甲板,井架顶端高于居住区顶层甲板,航行灯系统包括:

设置于居住区顶层甲板上的艏灯桅,艏灯桅上安装有前锚灯、前桅灯、艏部失灵灯、艏部限于吃水灯、艏部操纵受限灯;

设置于主甲板艉部的艉灯桅,艉灯桅上安装有后锚灯、尾灯、艉部失灵灯、艉部限于吃水灯、艉部操纵受限灯;

设置于井架顶部的后桅灯;

设置于主甲板左舷的左舷灯与左舷水下作业灯;左舷灯相对于左舷水下作业灯更靠近主甲板的艏部;左舷灯相对于前桅灯更靠近主甲板的艉部;

设置于主甲板右舷的右舷灯与右舷水下作业灯;右舷灯相对于右舷水下作业灯更靠近主甲板的艏部;右舷灯相对于前桅灯更靠近主甲板的艉部;

后桅灯高于前桅灯,且高度差不小于4.5米;

左舷灯高于主甲板;左舷灯的高度不超过前桅灯高度的四分之三;

前桅灯离主甲板艏部顶端的距离不大于主甲板长度的四分之一。

优选的,艏部失灵灯设置有两个,分别为第一艏部失灵灯和第二艏部失灵灯;

艏部限于吃水灯设置有三个,分别为第一艏部限于吃水灯、第二艏部限于吃水灯以及第三艏部限于吃水灯;

艏灯桅位于居住区顶层甲板中线位置;艏灯桅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前桅灯、前锚灯、第一艏部限于吃水灯、第一艏部失灵灯、第二艏部限于吃水灯、艏部操纵受限灯、第三艏部限于吃水灯,以及第二艏部失灵灯。

第一艏部失灵灯与艏部操纵受限灯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1;

艏部操纵受限灯与第二艏部失灵灯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2;

d1=d2≥2米;

相邻两个艏部限于吃水灯之间的间距均相同且大于等于2米。

优选的,艉部失灵灯设置有两个,分别为第一艉部失灵灯和第二艉部失灵灯;

艉部限于吃水灯设置有三个,分别为第一艉部限于吃水灯、第二艉部限于吃水灯以及第三艉部限于吃水灯;

艉灯桅位于主甲板艉部中线位置;艉灯桅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后锚灯、尾灯、第一艉部限于吃水灯、第一艉部失灵灯、第二艉部限于吃水灯、艉部操纵受限灯、第三艉部限于吃水灯,以及第二艉部失灵灯。

第一艉部失灵灯与艉部操纵受限灯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3;

艉部操纵受限灯与第二艉部失灵灯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4;

d3=d4≥2米;

相邻两个艉部限于吃水灯之间的间距均相同且大于等于2米。

优选的,左舷水下作业灯有两盏且位于同一竖直线;两盏左舷水下作业灯的间距大于等于2米,且较低一盏左舷水下作业灯在主甲板上方4米及4米以上处。

优选的,右舷水下作业灯有两盏且位于同一竖直线;两盏右舷水下作业灯的间距大于等于2米,且较低一盏右舷水下作业灯在主甲板上方4米及4米以上处。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后桅灯安装在井架顶端,利用具有一定高度的井架,节省传统布置的后桅杆;失灵灯(包括艏部失灵灯和艉部失灵灯)、限于吃水灯(包括艏部限于吃水灯和艉部限于吃水灯)、操纵受限灯(包括艏部操纵受限灯和艉部操纵受限灯)分为同样组合的两组分别布置在艏灯桅和艉灯桅,分别位于平台中部井架的艏艉两侧,两组灯具的灯光有效避开井架的干涉,保证对应灯具的合成可视效果满足360度可见,而传统布置在居住区顶层甲板的左右两侧,对于井架宽度大于生活住区宽度的平台,两组灯具的灯光无法完全避开平台中部井架的干涉,即无法保证合成的可视效果满足360度可见,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该航行灯布置方案完全满足相关规范规则要求,可以保证每种航行灯在规定距离内的可视角度,可以作为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标准布置方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系统的侧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系统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艏灯桅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艉灯桅的示意图。

图中,1、主甲板,2、居住区,3、井架,41、艏灯桅,411、前桅灯,412、前锚灯,413、第一艏部限于吃水灯,414、第一艏部失灵灯,415、第二艏部限于吃水灯,416、艏部操纵受限灯,417、第三艏部限于吃水灯,418、第二艏部失灵灯,42、艉灯桅,421、后锚灯,422、尾灯,423、第一艉部限于吃水灯,424、第一艉部失灵灯,425、第二艉部限于吃水灯,426、艉部操纵受限灯,427、第三艉部限于吃水灯,428、第二艉部失灵灯,43、后桅灯,51、左舷水下作业灯,52、右舷水下作业灯,61、左舷灯,62、右舷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航行灯系统,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包括主甲板1、设置于主甲板1艏部的居住区2,以及设置于主甲板1中部的井架3,居住区2顶部设有居住区2顶层甲板,航行灯系统包括:

设置于居住区2顶层甲板上的艏灯桅41,艏灯桅41上安装有前锚灯412、前桅灯411、艏部失灵灯、艏部限于吃水灯、艏部操纵受限灯416;

设置于主甲板1艉部的艉灯桅42,艉灯桅42上安装有后锚灯421、尾灯422、艉部失灵灯、艉部限于吃水灯、艉部操纵受限灯426;

设置于井架3顶部的后桅灯43;

设置于主甲板1的左舷中部(略靠近艏部)的左舷灯61;

设置于主甲板1的右舷中部(略靠近艏部)的右舷灯62;

设置于主甲板1的左舷艉部的左舷水下作业灯51;

设置于主甲板1的右舷艉部的右舷水下作业灯52;

后桅灯43高于前桅灯411,且高度差不小于4.5米;

左舷灯61高于主甲板1;左舷灯61的高度不超过前桅灯411高度的四分之三;

前桅灯411离主甲板1艏部顶端的距离不大于主甲板1长度的四分之一。

艏部失灵灯设置有两个,分别为第一艏部失灵灯414和第二艏部失灵灯418;艏部限于吃水灯设置有三个,分别为第一艏部限于吃水灯413、第二艏部限于吃水灯415以及第三艏部限于吃水灯417;艏灯桅41位于居住区2顶层甲板中线位置;艏灯桅41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前桅灯411、前锚灯412、第一艏部限于吃水灯413、第一艏部失灵灯414、第二艏部限于吃水灯415、艏部操纵受限灯416、第三艏部限于吃水灯417,以及第二艏部失灵灯418。第一艏部失灵灯414与艏部操纵受限灯416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1;艏部操纵受限灯416与第二艏部失灵灯418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2;d1=d2≥2米;相邻两个艏部限于吃水灯之间的间距均相同且大于等于2米。

艉部失灵灯设置有两个,分别为第一艉部失灵灯424和第二艉部失灵灯428;艉部限于吃水灯设置有三个,分别为第一艉部限于吃水灯423、第二艉部限于吃水灯425以及第三艉部限于吃水灯427;艉灯桅42位于主甲板1艉部中线位置;艉灯桅42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后锚灯421、尾灯422、第一艉部限于吃水灯423、第一艉部失灵灯424、第二艉部限于吃水灯425、艉部操纵受限灯426、第三艉部限于吃水灯427,以及第二艉部失灵灯428。第一艉部失灵灯424与艉部操纵受限灯426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3;艉部操纵受限灯426与第二艉部失灵灯428之间的竖直间距为d4;d3=d4≥2米;相邻两个艉部限于吃水灯之间的间距均相同且大于等于2米。

左舷水下作业灯51有两盏且位于同一竖直线;两盏左舷水下作业灯51的间距等于2米,且较低一盏左舷水下作业灯51在主甲板1上方4米处;

右舷水下作业灯52有两盏且位于同一竖直线;两盏右舷水下作业灯52的间距等于2米,且较低一盏右舷水下作业灯52在主甲板1上方4米处。

各个灯的颜色及数量总结如下:

1盏前锚灯412(白色)、1盏后锚灯421(白色);

1盏前桅灯411(白色)、1盏后桅灯43(白色);

1盏左舷灯61(红色)、1盏右舷灯62(绿色);

1盏尾灯422(白色);

4盏水下作业灯(双层灯,红色/绿色);

4盏失灵灯(红色);

6盏限于吃水灯(红色);

2盏操纵受限灯(白色);

除了水下作业灯,其它航行灯都是单层灯,该系统是基于半潜式钻井平台布局,满足相关规范规则的最优化配置,航行灯数量最少,可以有效减少硬件设备采购成本和设计、施工工作量。

灯光的照射特定如下:

前桅灯411(白色)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使灯光从钻井平台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尾灯422(白色)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使灯光从钻井平台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后桅灯43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使灯光从钻井平台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左舷灯61(红色)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使灯光从钻井平台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本实用新型布置方案相较于传统布置具有如下特点:

1)后桅灯43(白色)安装在井架3顶端,利用具有一定高度的井架3,节省传统布置的后桅杆;

2)失灵灯(红色)、限于吃水灯(红色)、操纵受限灯(白色)分为同样组合的两组分别布置在艏灯桅41和艉灯桅42,分别位于平台中部井架3的艏艉两侧,两组灯具的灯光有效避开井架3的干涉,保证对应灯具的合成可视效果满足360度可见,而传统布置在生活住区楼顶平台的左右两侧,对于井架3宽度大于生活住区宽度的平台,两组灯具的灯光无法完全避开平台中部井架3的干涉,即无法保证合成的可视效果满足360度可见,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该航行灯布置方案完全满足相关规范规则要求,可以保证每种航行灯在规定距离内的可视角度,可以作为自航半潜式钻井平台的标准布置方案。

除此之外,航行灯系统还包括1个航行灯控制板和1个航行灯操作面板。航行灯控制板预留串行通信接口,可以通过rs422或rs485串行通信将航行状态和报警信号发送到vdr或中央监控系统,便于远程监控航行灯系统。该接口节省电缆,传输效率高。

航行灯控制板可以接收两路交流230v电源,一路为主电源,另一路为备用电源,主电源故障时可以自动切换为备用电源供电。航行灯控制板可以通过串行通信将航行灯状态和报警信号发送到vdr或中央控制系统。航行灯控制板通过电缆连接每一个航行灯,通电航行灯点亮,断电航行灯熄灭。航行灯控制板通过一根cat5通信电缆和一根电源电缆连接安装在中控室驾控台上的航行灯操作面板,通信电缆负责传递航行灯操控指令和报警信号,电源电缆负责为航行灯操作面板供电。

从没到日出,或能见度不良情况下日出到日没期间,航行灯系统按照以下方法和顺序使用:

(1)前桅灯411、后桅灯43、尾灯422、左舷灯61和右舷灯62点亮。

(2)钻井平台失去控制时,所有失灵灯点亮。

(3)钻井平台处于限于吃水状态时,所有限于吃水灯点亮。

(4)钻井平台处于锚泊状态时,前锚灯412和后锚灯421点亮。

(5)钻井平台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状态时,所有失灵灯和操纵受限灯点亮。如果是由于rov操作或其它水下作业导致钻井平台操纵能力受到限制时,在此基础上,在障碍物存在的一舷的两盏水下作业灯(双层灯,红色/绿色)点亮红色灯;在他船可以通过的一舷的两盏水下作业灯(双层灯,红色/绿色)点亮绿色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