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91239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人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人机结构的改进。



背景技术:

随着无人机市场的不断的扩大,无人机的使用方式必将以多元化方向发展,现有的无人机结构通常包括有无人机主体,设置在无人机两侧的螺旋桨和起落架,螺旋桨设置在电机上,通过电机带动其转动,起落架降落时防冲击功能,在进行收纳时,往往通过将螺旋桨或起落架绕无人机主体为旋转中心进行折叠收纳,收纳完成后仍然占有很大的外部实用空间,出行携带时极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无人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无人机存在的占用空间大,不便于携带的问题。

为达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目的,本发明采用所提出的无人机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无人机,包括主体、折叠支撑臂、起落架模块和螺旋桨模块,所述主体包括内壳,所述起落架模块具有起落架连接部,所述螺旋桨模块具有螺旋桨连接部,所述折叠支撑臂连接在所述起落架模块和螺旋桨模块连接之间,在无人机飞行时,用以支撑固定所述起落架模块和所述螺旋桨模块,在无人机收纳时,用于起落架模块和螺旋桨模块的折叠收纳;所述起落架模块和所述螺旋桨模块通过所述起落架连接部和螺旋桨连接部交叉包裹在所述内壳上,用于实现所述起落架模块和所述螺旋桨模块相对主体的旋转。

进一步的,所述无人机包含多个所述折叠支撑臂,每个所述折叠支撑臂包括有2个支撑臂,所述2个支撑臂间旋转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折叠支撑臂还包含有支撑臂旋转打开时对其进行锁紧固定的锁紧件,所述其中一支撑臂上设置有用于卡装锁紧件的第一卡装槽,所述另一支撑臂上设置有待锁紧件转动到位后固定锁紧件的第二卡装槽。

进一步的,所述锁紧件为l型卡勾,所述l型卡勾上设置有勾体,所述第一卡装槽为l形槽,第二卡装槽为阶梯卡槽,其内部设置有卡装所述勾体的卡口,当所述折叠支撑臂处于展开状态时,l型卡勾通过勾体卡设在卡口内且贴合在支撑臂的内侧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螺旋桨模块包括电机支撑臂、螺旋桨和电机,所述螺旋桨设置在所述电机上,所述电机固定在所述电机支撑臂上,所述电机支撑臂外侧包裹有电机支撑臂软胶层,所述电机支撑臂软胶层与所述螺旋桨连接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起落架模块包括起落架壳体,所述起落架壳体外侧远离所述主体的一侧端部包裹有起落架软胶层。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臂包括支撑臂壳体和包裹在支撑臂壳体外侧的支撑臂软胶层,相邻支撑臂之间设有软胶连接部,进行旋转连接。

进一步的,相邻支撑臂间通过铰链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内壳为圆形壳体,所述螺旋桨连接部、起落架连接部均为圆形套。

本发明存在以下优点和积极效果:

本发明提出一种无人机,包括有主体、螺旋桨模块和起落架模块,在螺旋桨模块和起落架模块之间设置有折叠支撑臂,通过折叠支撑臂的折叠变形,实现与其连接的螺旋桨模块和起落架模块的第一次折叠,同时由于将螺旋桨模块和起落架模块交叉包裹在主体上,将两者可沿主体进行旋转,实现两者的第二次折叠,折叠后的无人机位于一个平面内,实现了无人机的轻薄化折叠,在进行收纳时更加方便,便于出行携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无人机的立体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无人机经过首次折叠后的结构图;

图3为图2的俯视图;

图4为图3的a-a向剖视图;

图5为本发明无人机经过二次折叠后的结构图;

图6为本发明无人机的锁紧件的结构图;

图7为本发明无人机的折叠支撑臂处于待折叠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无人机的折叠支撑臂处于待支撑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发明无人机的折叠支撑臂处于支撑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本发明提出一种无人机的实施例,包括主体1、主体1包括有内壳11,折叠支撑臂2、螺旋桨模块3和起落架模块4,起落架模块4在飞机降落时起到防冲击的功能,在飞行或降落状态时,螺旋桨模块3和起落架模块4呈x型连接在主体1上。折叠支撑臂2连接在与所述起落架模块4和螺旋桨模块3连接之间,在无人机飞行时,用以支撑固定所述起落架模块4和所述螺旋桨模块3,在无人机收纳时,用于实现对起落架模块4和螺旋桨模块3的折叠收纳。具体的,本实施例中的折叠支撑臂2包括有多个,每个折叠支撑臂2均连接在起落架模块4和螺旋桨模块3之间,每一折叠支撑臂2均对应包括有2个支撑臂21,2个支撑臂21其中一个与所述起落架模块4连接,另一个和螺旋桨模块3连接,通过将折叠支撑臂2进行折叠可相应的实现对螺旋桨模块3和起落架模块4首次折叠。2个支撑臂21间可旋转连接,为实现旋转连接本实施例中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每一支撑臂21均包括支撑臂壳体211和包裹在支撑臂壳体211外侧的支撑臂软胶层212,在相邻支撑臂21之间设软胶连接部5,进行旋转连接。

优选的,软胶连接部5材质为tpu、tpe或硅胶类的软胶材质。具体的,2个支撑臂21通过软胶连接部5连接在一起,支撑臂软胶层212和软胶连接部5为与支撑臂壳体211间通过二次注塑成型的件,即支撑臂软胶层212和软胶连接部5为在支撑臂壳体211上进行第二次注塑而一体成型的。软胶连接部5位于2个支撑臂21的连接端点位置处,可以在折叠螺旋桨模块3和起落架模块4时产生形变,满足折叠形变的需求。本实施例中通过折叠支撑臂2实现了对螺旋桨模块3和起落架模块4的首次折叠,折叠完成后,螺旋桨模块3和起落架模块4被折叠成一个整体模块。

作为本实施例中支撑臂21旋转连接的另外一种实施方式为:相邻支撑臂21间通过铰链连接。同样可实现2个支撑臂21之间的转动。

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中还包括一在折叠支撑臂2打开时对其进行锁紧固定的锁紧件6,其中一支撑臂21上设置有用于卡装锁紧件6的第一卡装槽213,另一支撑臂21上设置有待锁紧件6转动到位后固定锁紧件6的第二卡装槽214。优选的,锁紧件6为l型卡勾,l型卡勾上设置有勾体,第一卡装槽213为l形槽,第二卡装槽214为阶梯卡槽,其内部设置有卡装所述勾体的卡口,当支撑臂21处于展开状态时,l型卡勾通过勾体卡设在卡口内且贴合在2个支撑臂21的内侧面上,实现对支撑臂21的支撑固定作用。

非支撑状态时,锁紧件6即l型卡勾卡设在l型槽内,在需要切换到起飞状态下,折叠支撑臂2开始打开,打开时,位于下端的支撑臂21逆时针旋转,转动到上端的支撑臂21上的阶梯卡槽位置处时通过勾体卡装在阶梯卡槽内将折叠支撑臂2锁紧,固定住折叠支撑臂2的上端和下端的2个支撑臂21,使2个支撑臂21间形成垂直的支撑力,从而使起落架模块4和螺旋桨模块3形成一个x形,使整个无人机在飞行和降落时,机身整体结构稳定安全。当需要折叠时,折叠支撑臂2由于是由2个支撑臂21组成,用户可以通过翻转l型卡勾,使其不起锁定作用,这样折叠支撑臂2就可以折叠起来了,同时起落架模块4和电机支撑臂32也相应的折叠到一起。

进一步的,起落架模块4具有起落架连接部41,螺旋桨模块3具有螺旋桨连接部31,主体1的内壳11被起落架模块4和螺旋桨模块3上设置的起落架连接部41和螺旋桨连接部31交叉包裹住,用于实现起落架模块4和螺旋桨模块3相对主体1的旋转。优选的,起落架连接部41和螺旋桨连接部31选用软胶材质,其具有柔性,可产生柔性形变,在进行折叠时可满足折叠时的形变需求。当然,起落架连接部41和螺旋桨连接部31也可以选用其它的柔性材质,只要可实现本实施例中相对主体1的内壳11旋转进行折叠即可,在此不做具体限制,当然,两者也可以铰接或可转动的连接在内壳11上,具体的转动连接方式,在此不做一一赘述,在内壳11的内部设置有pcb板12和电池13。优选的,内壳11为圆形壳体,螺旋桨连接部31、起落架连接部41均为圆形套,由于螺旋桨连接部31和起落架连接部41交叉套设在内壳11上,再次进行折叠式,可实现将螺旋桨模块3和起落架模块4作为一个整体同时绕内壳11为轴进行旋转折叠,实现两者的二次折叠,折叠完成的无人机整体结构位于一个平面内,不但更加轻薄化而且还更便于收纳,占用空间更少,携带使用时更加方便。

进一步的,螺旋桨模块3包括电机支撑臂32和螺旋桨33,螺旋桨设置在所述电机34上,可从电机34拆卸;电机34在飞行状态下为螺旋桨33提供旋转动力,电机34固定在所述电机支撑臂32上,电机支撑臂32主要用于连接无人机的主体1和电机34部分,对整个螺旋桨模块3起支撑作用。在电机支撑臂32外侧包裹有电机支撑臂软胶层,可在螺旋桨模块3与起落架模块4折叠时产生相应的形变,满足折叠需求,优选的,电机支撑臂软胶层与螺旋桨连接部31连接且为一体注塑成型件。起落架模块4包括起落架壳体,起落架壳体为硬质壳体主要其支撑作用,所述起落架壳体外侧远离所述主体1的一侧端部包裹有起落架软胶层。起落架壳体的端部设置有起落架软胶层,利于无人机起落时减震。

具体的,本实施例中的无人机为四旋翼无人机,螺旋桨模块3包括有4个电机支撑臂32和4个螺旋桨33,电机34也设置有4个,每一螺旋桨33均可拆卸设置在对应侧电机34上,电机34则固定在对应侧的电机支撑臂32上,电机支撑臂32连接在主体1上,对应的,折叠支撑臂2的数量也设置有4个,起落架模块4中起落架壳体也设置4个,和每一电机支撑臂32一一对应设置,和电机支撑臂32交叉连接在主体1上,4个折叠支撑臂2分别连接在4组电机支撑臂32和起落架壳体之间,通过其折叠或支撑实现对起落架模块4和螺旋桨模块3的折叠或打开。

进一步的,所述主体1的前端设置有摄像头7。通过摄像头7,可进行采集图像及视频。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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