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及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79924发布日期:2020-05-26 17:00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及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及无人机。



背景技术:

随着无人机的快速发展,在很多场合可以看到无人机及的身影,而控制无人机的人群也不再仅限于专业玩家,无人机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无人机在高速飞行时有危害人身安全以及飞机自身撞击的风险,因此无人机有必要采用相应的旋翼保护结构。

现有技术中的旋翼保护架结构包括圆筒状的底托、近似u字形的安装部、搭扣和拨片,安装部通过其开口端的两条安装边连接至圆筒状的底托的端口处,共同构成机臂底部的容纳腔机臂卡合设置在容纳腔内;搭扣呈倒u字形,卡合在安装部的u形开口端上,安装部和搭扣通过拨片固定连接,从而实现保护架的安装。但是上述的旋翼保护架安装结构较复杂,安装、拆卸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无人机保护架结构复杂、安装、拆卸麻烦的缺陷。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包括

保护架本体;

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中部设有卡接槽,所述保护架本体设置在所述连接部上;所述连接部具有韧性以使所述卡接槽的两端可产生形变朝向两侧张开并恢复;

机臂,所述机臂远离无人机本体的第一端上设置有螺旋桨;所述第一端两侧设有与所述卡接槽配合的凸出部,所述卡接槽与所述凸出部形成过盈配合而卡接在所述凸出部上。

可选地,上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还包括脚架,所述脚架朝向所述机臂的一端设有安装槽,所述机臂第一端的端部伸入所述安装槽中;所述脚架固定在所述机臂上;

所述卡接槽包括第一槽和第二槽;所述第一槽位于所述第二槽内;所述第一槽适于卡接在所述脚架上并与所述脚架的外轮廓形状相匹配;所述第二槽适于卡接在所述凸出部上。

可选地,上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所述机臂第一端的两侧分别设有适于所述凸出部嵌入的凹槽;所述凸出部一部分嵌入所述凹槽内,另一部分凸出所述机臂的侧壁面以与所述第二槽卡接配合。

可选地,上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所述机臂第一端的上表面上设有固定座,所述凸出部的顶部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

所述安装槽的底部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上表面抵接在所述机臂的下表面上;所述凸出部的底部固定设置在所述连接板上。

可选地,上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所述凸出部呈圆柱状;所述机臂两侧的凹槽呈与所述凸出部的外轮廓相配合的圆弧形;所述第二槽的两侧槽壁呈与所述凸出部的外轮廓相配合的圆弧形。

可选地,上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所述第二槽外设有朝向所述机臂折弯的第一凸耳,所述第一凸耳的端部包括直线部和圆弧部;所述圆弧部位于所述直线部的两侧并向所述直线部圆滑过渡;所述直线部适于抵接在所述机臂上。

可选地,上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所述连接部的两侧设有第二凸耳;所述保护架本体通过紧固件固定在所述第二凸耳上。

可选地,上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所述保护架本体的表面垂直于所述螺旋桨的旋转轴线;所述保护架本体的外轮廓呈圆弧形,所述保护架本体所在圆弧的半径大于所述螺旋桨的半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包括上述中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包括保护架本体、连接部和机臂。其中,保护架本体设置在连接部上,连接部具有韧性以使卡接槽的两端产生弹性形变朝向两侧张开并恢复,连接部卡接槽的两端张开然后卡接在机臂两侧的凸出部上,卡接槽的两端恢复形变并与凸出部形成过盈配合而紧密卡接固定在凸出部上,从而实现保护架本体的一步安装,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所提供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爆炸图;

图3为图1中脚架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脚架与机臂、固定座和凸出部配合的示意图;

图5为连接部与机臂和固定座配合的俯视图;

图6为连接部与脚架和机臂配合的示意图;

图7为连接部与脚架和机臂配合的另一角度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保护架本体;2-连接部;21-第一槽;22-第二槽;3-机臂;4-凸出部;5-脚架;51-安装槽;52-连接板;6-固定座;7-第一凸耳;8-第二凸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其包括保护架本体1、连接部2和机臂3。

其中,保护架本体1设置在连接部2上,连接部2的中部设有卡接槽,连接部2具有韧性以使卡接槽的两端可产生形变朝向两侧张开并恢复;机臂3远离无人机本体的第一端上设置有螺旋桨,机臂3第一端的两侧设有与卡接槽配合的凸出部4,卡接槽与凸出部4形成过盈配合而卡接在凸出部4上。

此结构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连接部2卡接槽的两端张开然后卡接在机臂3两侧的凸出部4上,连接部2过盈配合卡接固定在凸出部4上,从而实现保护架本体1的一步安装,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

连接部2通过3d打印光敏树脂成型,具有较高的韧性和弹性恢复力,在安装前张开连接部2的两侧不会断裂,卡接到凸出部4上即恢复形变而与凸出部4形成过盈配合。连接部2的材质还可以为工程塑料等,只要连接部2具有足够的韧性在张开时不断裂,卡接到位后能够恢复形变紧密卡接到凸出部4上即可;连接部2的加工方式还可以采用机加工一体成型等。

具体地,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还包括脚架5,脚架5朝向机臂3的一端设有安装槽51,机臂3第一端的端部伸入安装槽51中;安装槽51的底部设有连接板52,脚架5通过连接板52固定在机臂3上。卡接槽包括第一槽21和第二槽22,第一槽21远离卡接槽槽口并位于第二槽22内,第一槽21的形状与脚架5的外轮廓形状相匹配,第二槽22的形状与凸出部4的外轮廓相匹配,连接部2卡接到位后,第一槽21卡接在脚架5上,第二槽22卡接在凸出部4上,第一槽21与第二槽22的形状不同,通过不同部位、不同形状的卡接使连接部2与机臂3和脚架5的连接更加牢固。

如图6所示,机臂3第一端的两侧对称设有圆弧形的凹槽,凸出部4呈圆柱状,凸出部4的周向一部分嵌入凹槽内,其余部分凸出机臂3的侧壁面与第二槽22卡接配合,圆柱状的凸出部4与圆弧状的第二槽22卡接面配合紧密,卡接效果好。

如图4所示,机臂3上表面上设有固定座6,凸出部4的顶部固定在固定座6上,凸出部4的底部固定在连接板52上,以将凸出部4牢固固定在机臂3和脚架5上。机臂3的第一端伸入安装槽51中,再通过连接板52与凸出部4的底部固定实现机臂3与脚架5的稳固连接,连接部2卡接到凸出部4上即可实现与脚架5和机臂3的稳固连接。

如图6所示,第二槽22外设有朝向机臂3折弯的第一凸耳7,第一凸耳7的端部包括直线部和圆弧部;圆弧部位于直线部的两侧并向直线部圆滑过渡;直线部抵接在机臂3上,在反复安装和拆卸连接部2时圆弧部的存在可防止第一凸耳7的棱角部分抵接到机臂3上损伤机臂3。

如图6所示,连接部2的两侧设有第二凸耳8,保护架本体1包括一条弧形杆和两条支杆,支杆的一端固定在弧形杆上,另一端朝向圆弧杆所在的圆心延伸,支杆的另一端向内折弯形成折弯部,折弯部和第二凸耳8上设有螺纹孔,紧固件穿设过折弯部和第二凸耳8上的螺纹孔将保护架本体1固定在连接部2上,比如紧固件为螺丝。

保护架本体1的表面垂直于螺旋桨的旋转轴线,保护架本体1的外轮廓呈圆弧形,且其所在圆弧的半径大于螺旋桨的半径,保护架本体1用于对旋转时的螺旋桨进行保护;可避免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其螺旋桨与人体接触,确保人身安全;同时能够避免无人机在遭遇不同方向撞击时,减少撞击破坏性,提高安全性能。

最佳地,保护架本体1采用碳纤维板材料,强度大、韧性高、重量轻,安装到无人机上保护效果好,重量轻可提高无人机的续航时间。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无人机,包括实施例1中的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此结构的无人机,机臂3安装在无人机本体上以将无人机旋翼保护结构安装在无人机上,通过连接部2卡接固定在凸出部4上,实现保护架本体1的一步安装,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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