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力输送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7785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力输送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气力输送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气力输送机。



背景技术:

气力输送机,是将物料处于具有一定速度的空气中,通过管道输送到卸料点然后将物料分离出来,从而达到输送物料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压送式气力输送机,现有的压送式气力输送机不具有对空气温度进行控制的能力,无法运输一些对温度敏感或对温度由特殊要求的物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背景技术中提到的现有气力输送机,特别是压送式气力输送机不具备对空气进行温度控制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空气温度可控且空气压力波动小的气力输送机。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气力输送机,包括空压机、换热器、储罐、供料器、物料分离器、除尘器;空压机压缩空气后将压缩空气压入换热器,换热器将压缩空气升温或降温后,压缩空气进入供料器将物料带入物料分离器,物料分离器将物料与废气分离,废气排入除尘器除尘。

进一步的,所述储罐包括罐体、支脚、进气口、出气口和温度计。

进一步的,所述储罐罐体外侧设置保温材料。

进一步的,所述换热器为管壳式换热器,包括换热器壳体、空气进口、空气出口、媒介出口、媒介入口、管束和管板;空气通过空气进口进入被管板隔开的空气进气壳体,通过管束最后由空气出口出换热器;而媒介,包括冷媒或热媒,依次通过媒介入口、管束间隙、媒介出口,并与管束内空气进行换热。

进一步的,所述换热器亦可以采用空气电加热器。

进一步的,所述供料器为旋转式供料器。

进一步的,所述物料分离器为容积式分离器。

进一步的,所述除尘器为旋风分离器。

进一步的,所述旋风分离器为多级旋风分离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换热器和温度计,能够对气力输送机的空气温度进行控制,在输送对温度敏感的物料、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时,能够满足温度的要求;同时,设置储罐,可以对空压机负荷变化进行缓冲,使系统的压力平稳;储罐的保温层能够防止与外界的热量交换,减少能量的浪费。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用,在输送的物料对温度要求较高的场合,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所述一种气力输送机的结构简图;

图2为所述一种气力输送机的一种换热器结构图;

图3为所述一种气力输送机的储罐示意图;

图中,1-空压机,2-换热器,3-储罐,4-供料器,5-物料分离器,6-除尘器,21-换热器壳体,22-空气进口,23-空气出口,24-媒介出口,25-媒介入口,26-管束,27-管板,31-进气口,32-出气口,33-罐体,34-温度计,35-支脚。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图2、图3所示的一种气力输送机,包括空压机(1)、换热器(2)、储罐(3)、供料器(4)、物料分离器(5)、除尘器(6);空压机(1)压缩空气后将压缩空气压入换热器(2),换热器(2)将压缩空气升温或降温后,压缩空气进入供料器(4)将物料带入物料分离器(5),物料分离器(5)将物料与废气分离,废气排入除尘器(6)除尘。

所述储罐(3)包括罐体(33)、支脚(35)、进气口(31)、出气口(32)和温度计(34);储罐(3)罐体(33)外侧设置保温材料。

所述换热器(2)为管壳式换热器,包括换热器壳体(21)、空气进口(22)、空气出口(23)、媒介出口(24)、媒介入口(25)、管束(26)和管板(27);空气通过空气进口(22)进入被管板(27)隔开的空气进气壳体,通过管束(26)最后由空气出口(23)出换热器;而媒介,包括冷媒或热媒,依次通过媒介入口(25)、管束(26)间隙、媒介出口(24),并与管束(26)内空气进行换热。管壳换热器适用于有工业废热的场合。

所述供料器(4)为旋转式供料器。

所述物料分离器(5)为容积式分离器。

所述除尘器(6)为旋风分离器;所述旋风分离器根据需求,可设置为单级分离器或多级旋风分离器。

通过设置换热器和温度计,能够对气力输送机的空气温度进行控制,在输送对温度敏感的物料、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时,能够满足温度的要求;同时,设置储罐3,可以对空压机1负荷变化进行缓冲,使系统的压力平稳;储罐3的保温层能够防止与外界的热量交换,减少能量的浪费。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用,在输送的物料对温度要求较高的场合,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以上方案适用于有工业废热的场合,在没有工业废热的情况下,所述换热器(2)采用空气电加热器,其结构紧凑、使用方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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