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层叠固化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2928阅读:674来源:国知局
一种层叠固化输送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纸板生产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层叠固化输送装置。



背景技术:

瓦楞包装产品因其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装潢印刷适应性、经济实用性和环保性,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被包装界誉为“绿色包装”,目前,瓦榜包装已成为现代商业和贸易使用最广泛的包装形式之一,占据了纸包装市场最大的市场份额。现有的瓦楞纸板生产设备中,纸板传输一般为水平连续式传输,导致了纸板的传输路程较短,如果需要较长的传输路径则需要加长生产线,这样就增加了占地空间,增加了成本,不加长传输路程则在纸板需要足够时间自然固化的情况不能满足固化的要求从而影响纸板的强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克服了瓦楞纸板生产过程中纸板传输方式单一,在纸板需要足够时间自然固化的情况下不能满足纸板的传输时间影响纸板强度的问题,提供一种层叠固化输送装置。

一种层叠固化输送装置,包括运行速度和运行方向相同的上输送带和下输送带;所述上输送带上设置有用于支撑纸板的托纸辊;所述托纸辊包括固定在上输送带上的并且端头向上输送带运行方向的反方向倾斜的支撑杆以及可转动设置在支撑杆端头的辊轮。

作为改进,所述托纸辊设置有若干个;所述支撑杆由硬质的橡胶材料制成,固定在上输送带的表面,向上输送带运行方向的反方向倾斜40°~50°,该角度值为优选值,能够确保托纸辊能足够承受住一定量纸板的压力。

作为改进,所述上输送带和下输送带的前后位置错开,上输送带的后端由下输送带的后端向后延伸d1的距离,d1大于纸板的长度d2,保证纸板能滑落。

作为改进,所述下输送带的后端设置有纸板堆叠台,在纸板堆叠台和下输送带之间还设置有纸板导辊。

作为改进,所述纸板导辊高出下输送带的传输表面20~25cm。

作为又一改进,所述下输送带的前端还设置有加速带,给纸板提供加速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同步运行的上输送带和下输送带以及在上输送带上设置托纸辊,使得纸板能成倾斜状态向后传输,增加纸板自然固化的传输时间,同时又保证后面的纸板不会对前面的纸板造成干涉。

(2)本实用新型中加速带的设置传输来的纸板被快速传向后方防止阻碍前面的连续性工作,同时提供纸板抛到托纸辊上的加速度。

(3)本实用新型中纸板托辊的设置保证了纸板能在托纸辊脱离纸板后,纸板能顺利滑出,保证纸板脱离下输送带后还能继续向前滑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层叠固化输送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上输送带和下输送带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说明。

实施例

图1为层叠固化输送装置的示意图,图2为上输送带和下输送带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提供的是一种层叠固化输送装置,包括运行速度和运行方向相同的上输送带1和下输送带2;所述上输送带1上设置有用于支撑纸板10的托纸辊11;所述托纸辊11包括固定在上输送带1上的并且端头向上输送带1运行方向的反方向倾斜的支撑杆111以及可转动设置在支撑杆111端头的辊轮112;所述托纸辊11设置有若干个;所述支撑杆111由硬质的橡胶材料制成,固定在上输送带1的表面,向上输送带1运行方向的反方向倾斜40°~50°,该角度值为优选值,能够确保托纸辊能足够承受住一定量纸板的压力;所述上输送带1和下输送带2的前后位置错开,上输送带1的后端由下输送带2的后端向后延伸d1的距离,d1大于纸板10的长度d2;所述下输送带2的后端设置有纸板堆叠台3,在纸板堆叠台3和下输送带2之间还设置有纸板导辊4;所述纸板导辊4高出下输送带2的传输表面2120~25cm;所述下输送带2的前端还设置有加速带5,给纸板提供加速度。

工作过程:加速带对传输来的纸板进行加速后抛向上输送带和下输送带之间,纸板的一端靠在托纸辊上,在上传输带和下传输带的同步带动下成倾斜叠加状态向后传输,当一个托纸辊运行到上传输带的后端时开始上转,纸板的下表面顺着纸板导辊向后滑,直到纸板和托纸辊脱离后,纸板顺着纸板导辊滑落到纸板堆叠台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部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实用新型的限制。

当然在本技术方案中,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术语“一”应理解为“至少一个”或“一个或多个”,即在一个实施例中,一个元件的数量可以为一个,而在另外的实施例中,该元件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术语“一”不能理解为对数量的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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