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带输送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9263阅读:1086来源:国知局
一种皮带输送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输送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皮带输送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皮带传输装置通常由固定杆、滚筒、传送皮带以及电机组成,固定杆支撑着滚筒,传送皮带缠绕在滚筒上,通过电机对滚筒的驱动使传送皮带运动从而带动物料进行传输,由于这种结构的传输装置处于两个滚筒之间位置的传送皮带缺少支撑,在其传输的物料重量以及自身的自重作用力下,皮带会被下压形成一个“波谷”,而滚筒位置的皮带则成为一个高点形成“波峰”,皮带在一时“波谷”一时“波峰”的工作状态下自身不断受到弯折,很容易老化而降低使用寿命,同时,由于皮带的不平整,其运输的物料在起起伏伏的过程中极不稳定,甚至容易出现弹跳现象,对物料的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现有的传输带容易打滑,例如中国专利申请号201320161519.9公开了一种皮带输送机,所述输送机包括主轴、皮带、主电机和备用电机,所述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套设于主轴的外部,所述主轴的一侧通过变速箱连接有主电机,主轴的另一侧连接有备用电机,这种皮带输送机的容易形成波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皮带输送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皮带传输机容易形成波谷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皮带输送机,包括支撑面板,支撑面板的底部设置有支腿,所述支撑面板的顶部左右两侧外壁均开有开口,且左右开口的内腔分别设置有主动滚筒和从动滚筒,所述主动滚筒通过转轴与支撑面板连接,且转轴贯穿支撑面板,所述转轴的外壁绕接有皮带,所述转轴通过皮带与电机连接,所述支腿的左侧设置有电机支架,所述电机设置在电机支架的内腔,所述主动滚筒和从动滚筒通过传输带连接,所述支撑面板的顶部和底部均匀设置有压辊支架,所述压辊支架通过销轴与压辊连接,所述支撑面板的顶部设置有挡板,所述支撑面板的右端设置有引导板,所述传输带的外壁设置有防滑纹。

优选的,所述引导板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支撑面板的右端。

优选的,所述传输带的宽带比支撑面板的宽度小。

优选的,所述防滑纹呈波浪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皮带输送机,该皮带输送机结构简单,该皮带输送机在传输带接触的面上设置防滑纹,有效增加了传输带的粗糙度,从而增大了输送带与袋装泡菜之间的摩擦力,减少皮带打滑现象的发生,通过设置压辊,使传输带不易形成波谷的现象,保证了皮带的张紧力,适合行业的广泛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传输带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面板、2支腿、3主动滚筒、4转轴、5皮带、6电机、7电机支架、8压辊支架、9压辊、10从动滚筒、11传输带、111防滑纹、12挡板、13引导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皮带输送机,包括支撑面板1,支撑面板1的底部设置有支腿2,所述支撑面板1的顶部左右两侧外壁均开有开口,且左右开口的内腔分别设置有主动滚筒3和从动滚筒10,所述主动滚筒3通过转轴4与支撑面板1连接,且转轴4贯穿支撑面板1,所述转轴4的外壁绕接有皮带5,所述转轴4通过皮带5与电机6连接,所述支腿2的左侧设置有电机支架7,所述电机6设置在电机支架7的内腔,所述主动滚筒3和从动滚筒10通过传输带11连接,所述支撑面板1的顶部和底部均匀设置有压辊支架8,所述压辊支架8通过销轴与压辊9连接,所述支撑面板1的顶部设置有挡板12,所述支撑面板1的右端设置有引导板13,所述传输带11的外壁设置有防滑纹111。

其中,所述引导板13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支撑面板1的右端,引导板13可以将传输带11运输的袋装泡菜引出,所述传输带11的宽带比支撑面板1的宽度小,便于将压辊支架8安装在支撑面板1的顶部和底部,所述防滑纹111呈波浪状,可以起到增大摩擦力的作用。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皮带输送机,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可以先启动电机6,由电机6通过皮带5带动主动滚筒3,主动滚筒3通过传输带11带动从动滚筒10,压辊9可以起到支撑和拉紧的作用,使传输带11不易在传输的物料重量以及自身的自重作用力下,被下压形成一个波谷,将袋装泡菜放置在传输带11上,由于传输带11的表面设置有防滑纹,可以增大传输带11与袋装泡菜之间的摩擦力,减少传输带11打滑现象的发生,袋装泡菜传输至右端时,可以由引导板13将袋装泡菜引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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