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698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立架(10),所述立架(10)由一根以上的立杆(11)和一根以上的横梁(12)所构成,所述横梁(12)固定设置于所述立杆(11)的中上部;

一横移机构(20),所述横移机构(20)设定于立架(10)上;

一升降机构(30),所述升降机构(30)设置于所述横移机构(20)上,同时该升降机构(30)上设置有可在垂直方向上下移动并抓取工件的抓取机构(40);

一翻转机构(50),所述翻转机构(50)设置于所述横移机构(20)的下方,该翻转机构(50)用于盛放所述抓取机构(40)搁置在其上的工件和翻转工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横移机构(20)至少包括一条固定设置于所述横梁(12)上的横向导轨(21),所述横向导轨(21)上活动设置有一横移平台(22),所述横移平台(22)连接有驱动其沿着该横向导轨(21)往复移动的横移驱动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横移驱动机构包括一固定设置于所述横向导轨(21)上的横向电机(23),所述横向电机(23)的输出轴上连接有一活动安装于所述横向导轨(21)上的传动带,所述传动带上固设有一能够跟随其同步移动的横向移动件,所述横向移动件与所述横移平台(22)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横移驱动机构为一固定设置于所述横向导轨(21)上的气缸或液压缸,所述气缸或液压缸的活塞杆与所述横移平台(22)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30)包括一活动安装于所述横移机构(20)上且可相对所述横移机构(20)在纵向方向上下移动的升降平台(31),所述升降平台(31)连接有可驱动该升降平台(31)上下升降的升降驱动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30)还包括一固定设置于所述横移机构(20)上的纵向导轨(32),所述升降平台(31)活动设置于所述纵向导轨(32)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驱动机构包括一固定设置于所述纵向导轨(32)上的纵向电机(33),所述纵向电机(33)的输出轴连接有一活动设置于所述纵向导轨(32)上的传动带,所述传动带上设置有可跟随其在纵向方向升降的升降移动件,所述升降移动件与所述升降平台(31)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抓取机构(40)包括一个以上的真空吸盘。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机构(50)包括一翻转支架(51),所述翻转支架(51)的上部铰接有一可相对其在纵向方向摆动的翻板(52),同时翻转支架(51)上设置有驱动所述翻板(52)翻转的翻转驱动机构(53)。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应用于电视机生产的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架(10)上还设置有用于工件翻转时承托工件的浮动托架(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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