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重型行车梁的新型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0827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起吊结构,具体是一种重型行车梁的新型结构。



背景技术:

行车(车间的吊车)是工业厂房中常见的一种起重设备,它所行走轨道的梁就叫行车梁。行车梁的安装方式是吊装。

行车和现在的起重机基本一样。行车驱动方式基本有两类:一为集中驱动,即用一台电动机带动长传动轴驱动两边的主动车轮;二为分别驱动,即两边的主动车轮各用一台电动机驱动,在钢材生产线中,行车在现在的车间中运用的比较多。目前现有的行车梁机构结构复杂,而且操作不方便,稳定性差,在使用时产生的噪音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重型行车梁的新型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重型行车梁的新型结构,包括纵向梁和横向梁,所述横向梁左右两端对称设有纵向梁,纵向梁上设有纵向滑槽,纵向滑槽所在的横向梁端部设有支撑杆,支撑杆端部设有纵向滑轮,纵向滑槽内设有与纵向滑轮相配合的纵向滑轨,横向梁下端两侧对称设有纵向传动板,纵向传动板上穿设有纵向传动螺杆,纵向传动螺杆的输入端连接二号驱动电机的输出端,所述横向梁上端穿设有起重固定块,起重固定块上设有与横向梁相配合的安装槽,安装槽内还设有两个横向支腿,横向支腿下端设有横向滑轮,横向梁上设有与横向滑轮相配合的横向滑槽,起重固定块上端垂直设有横向传动板,横向传动板上设有传动螺孔和传设在传动螺孔中的横向传动螺杆,横向传动螺杆左端连接固定板,固定板与横向传动螺杆之间设有转动块,横向传动螺杆右端连接一号驱动电机的输出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传动板为L型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传动螺杆与纵向传动板之间为螺纹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向传动螺杆与横向传动板之间为螺纹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一号驱动电机所在的横向梁上设有电机固定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实现了起重固定块的水平位置的调节,整个重型车梁行车过程中都采用螺纹螺杆传动进行动力传递,这种传动方式运行平稳、稳定性好,增强了装置的可靠性,同时也降低了装置工作时产生的噪音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纵向梁1、纵向滑槽2、纵向滑轨3、纵向滑轮4、支撑杆5、横向梁6、起重固定块7、安装槽8、横向滑槽9、一号驱动电机10、横向滑轮11、横向支腿12、横向传动板13、横向传动螺杆14、转动块15、固定板16、纵向传动螺杆17、二号驱动电机18、纵向传动板1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重型行车梁的新型结构,包括纵向梁1和横向梁6,所述横向梁6左右两端对称设有纵向梁1,纵向梁1上设有纵向滑槽2,纵向滑槽2所在的横向梁6端部设有支撑杆5,支撑杆5端部设有纵向滑轮4,纵向滑槽2内设有与纵向滑轮4相配合的纵向滑轨3,横向梁6下端两侧对称设有纵向传动板19,纵向传动板19为L型板,纵向传动板19上穿设有纵向传动螺杆17,纵向传动螺杆17与纵向传动板19之间为螺纹连接,纵向传动螺杆17的输入端连接二号驱动电机18的输出端,在二号驱动电机18的带动下纵向传动板19和纵向传动螺杆17之间相对转动,此时纵向传动螺杆17对纵向传动板19之间产生一个力的作用,进而带动横向梁6沿着纵向梁1滑动,所述横向梁1上端穿设有起重固定块7,起重固定块7上设有与横向梁6相配合的安装槽8,安装槽8内还设有两个横向支腿12,横向支腿12下端设有横向滑轮11,横向梁6上设有与横向滑轮11相配合的横向滑槽9,起重固定块7上端垂直设有横向传动板13,横向传动板13上设有传动螺孔和传设在传动螺孔中的横向传动螺杆14,横向传动螺杆14与横向传动板13之间为螺纹连接,横向传动螺杆14左端连接固定板16,固定板16与横向传动螺杆14之间设有转动块15,横向传动螺杆14右端连接一号驱动电机10的输出端,一号驱动电机10所在的横向梁6上设有电机固定座,在一号驱动电机10的带动下横向传动螺杆14与横向传动板13相对转动,传动杆14对传动横板13产生推力,进而带动起重固定块7在横向梁6上滑动,这样就实现了起重固定块7的水平位置的调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