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空罐码垛机自动阻罐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包装机械空罐码垛设备阻罐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部分企业仍然采用连杆式阻罐机构,该结构复杂、提升不稳定,容易出现卡罐现象,且只能适用于一种罐型,当罐型更换时需将整个阻罐模型更换,操作十分不方便。还有部分企业采用压罐式阻罐机构,该机构利用气缸压力将罐子压住,这种机构极容易造成罐子的变形且罐底由于输送线摩擦而划伤,以至封罐时出现漏罐的现象,难以保证罐子的质量。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空罐码垛机自动阻罐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空罐码垛设备阻罐机构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罐子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空罐码垛机自动阻罐装置,
包括机架、分别固定在所述机架两端的侧板、固定梁、两个提升气缸、两个导座、两个连接座、两个导柱、两个连接板、多个阻罐棒、移动滑块、提升板、对合夹棒板A、对合夹棒板B、隔块;
所述固定梁通过螺栓固定在两个所述侧板之间,所述固定梁上均布有两个气缸座;
所述提升气缸通过所述气缸座固定在所述固定梁上,所述提升气缸的气缸杆末端通过所述连接座与所述提升板连接;
两个所述导座分别固定在两个所述侧板的内表面上;
所述导柱竖直固定在所述导座的顶端,所述导柱上设有导向孔;所述移动滑块固定在所述导向孔上;
所述连接板通过螺栓所述移动滑块上,所述连接板通过螺栓与所述提升板固定为一体;
所述隔块设置在所述对合夹棒板A、对合夹棒板B之间;
所述对合夹棒板A、对合夹棒板B、隔块均固定在所述提升板上;.
多个所述阻罐棒位于所述对合夹棒板A、对合夹棒板B与所述隔块形成的间隙内。
优选的,所述对合夹棒板A、对合夹棒板B均竖直排列设置在所述提升板上。
优选的,所述阻罐棒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提升板上。
本实用新型同背景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有益效果:
利用导柱、提升气缸的协同作用,能准确的将阻罐棒插入罐体中,且提升气缸的提升、下降稳定,结构简单,将阻罐棒设置在对合夹棒板A、对合夹棒板B与滑块之间的间隙内,在更换罐型时,秩序调整阻罐棒的位置,适用于多罐形生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示意图;
图3为图1的俯视示意图。
图中:1-机架;2-导座;3-固定梁;4-气缸座;5-提升气缸;6-连接座;7-导柱;8-连接板;9-阻罐棒;10-移动滑块;11-提升板;12-对合夹棒板A;13-对合夹棒板B;14-隔块;15-侧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空罐码垛机自动阻罐装置,包括机架1、分别固定在机架1两端的侧板15、固定梁3、两个提升气缸5、两个导座2、两个连接座6、两个导柱7、两个连接板8、多个阻罐棒9、移动滑块10、提升板11、对合夹棒板A12、对合夹棒板B13、隔块14;
固定梁3通过螺栓固定在两个侧板15之间,固定梁3上均布有两个气缸座4;
提升气缸5通过气缸座4固定在固定梁3上,提升气缸5的气缸杆末端通过连接座6与提升板11连接;
两个导座2分别固定在两个侧板15的内表面上;
导柱7竖直固定在导座2的顶端,导柱7上设有导向孔;移动滑块10固定在导向孔上;
连接板8通过螺栓移动滑块10上,连接板8通过螺栓与提升板11固定为一体;
隔块14设置在对合夹棒板A12、对合夹棒板B13之间;
对合夹棒板A12、对合夹棒板B13、隔块14均固定在提升板11上;
多个阻罐棒9位于对合夹棒板A12、对合夹棒板B13与隔块14形成的间隙内。
对合夹棒板A12、对合夹棒板B13均竖直排列设置在提升板11上。
阻罐棒9通过螺栓固定在提升板11上。
工作原理:当输送线上集满一层空罐时,PLC给予提升气缸5信号,提升气缸5气缸杆伸出,由于提升气缸5下端的提升板11与连接板8固定为一体,连接板8上的移动滑块10通过导向孔穿于导柱7上,因而提升板11在导柱7的导向作用下平稳下降,提升板11上的阻罐棒9落下插入空罐中,阻挡空罐继续向前移动,当前方罐层平稳进入垛层后,提升气缸缩回,同理,阻罐棒9抬起,罐层继续前行,此时完成一个工作周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